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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数据开放法制的发展与建构 被引量: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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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华琳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5-46,共12页
政府数据开放是行政主体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有助于保障公众权利,改进公共服务,推动发展与创新。未来应加快统一政府数据开放立法进程。应进一步拓宽政府数据开放的范围,以开放为原则,以不开放为例外。健全完... 政府数据开放是行政主体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有助于保障公众权利,改进公共服务,推动发展与创新。未来应加快统一政府数据开放立法进程。应进一步拓宽政府数据开放的范围,以开放为原则,以不开放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程序机制,界定政府数据开放的标准。应建构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确保数据的定期更新,建构简化、用户友好型的政府数据开放系统,提高数据治理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 政府数据开放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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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的立法路径 被引量:55
2
作者 刘权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2-102,共11页
在数字时代,通过政府数据开放释放"数据红利",有利于加速形成高效流通利用的数据要素市场。在国家层面进行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是加快政府数据开放进程、保障数据开放规范性、减少数据开放地方分散立法弊端的客观需要。... 在数字时代,通过政府数据开放释放"数据红利",有利于加速形成高效流通利用的数据要素市场。在国家层面进行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立法,是加快政府数据开放进程、保障数据开放规范性、减少数据开放地方分散立法弊端的客观需要。中国政府数据开放中央立法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对于立法模式,短期内可以由国务院先行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条例》,时机成熟时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法》。在立法理念上,应注重数据开放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在立法结构上,应以开放全过程为主线,以开放核心环节为重心。对于立法核心制度,需要明确政府数据开放范围与标准,建立数据开放保密审查和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规范数据开放平台建设与管理,明晰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责任,以不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法治环境,实现数据强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大数据 个人信息 数据治理 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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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的整体法律框架 被引量:42
3
作者 何渊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8-68,共11页
政府数据的开放可能会给未来社会带来"地壳运动",现行的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压力。随着以复杂、多元和碎片化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现有封闭式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理论不足以抑制... 政府数据的开放可能会给未来社会带来"地壳运动",现行的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压力。随着以复杂、多元和碎片化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现有封闭式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理论不足以抑制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法律风险,也不足以帮助政府实现对数据开放的有效治理。我们需要一种以"开放与分享"为特征的整体法律框架,在行政法领域实现从行政管制法到行政治理法的转变。我们应当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等面向来建构全新的政府数据开放整体法律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政府数据开放 政府信息公开 整体法律框架 治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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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责任与救济机制 被引量:33
4
作者 邢会强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41-54,共14页
政府数据开放行为不同于传统的行政行为,它的责任机制是独特的,救济机制也是独特的。政府数据开放并不赋予相对人以主观公权利,至多保障相对人的发展权。政府数据开放法多属于促进型立法,它并不规定政府违反数据开放义务的法律责任。民... 政府数据开放行为不同于传统的行政行为,它的责任机制是独特的,救济机制也是独特的。政府数据开放并不赋予相对人以主观公权利,至多保障相对人的发展权。政府数据开放法多属于促进型立法,它并不规定政府违反数据开放义务的法律责任。民众较难通过诉权来纠正不予开放相关政府数据的行为,只能借助内部投诉渠道、行政复议或民主参与程序进行纠正。政府开放数据造成数据使用人损害的,政府也不承担责任。政府对不予开放数据的行为导致的纯粹经济损失,更不负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开放政府 开放数据 政府数据开放 政府信息公开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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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法律问题探析 被引量:27
5
作者 肖卫兵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91-101,共11页
政府数据授权运营的一种定义是指为提高政府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基于安全可控原则,允许政府授权可信市场主体主要将有条件开放类的政府数据挖掘开发成为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后有偿提供给社会使用的市场化行为。它是继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数据授权运营的一种定义是指为提高政府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基于安全可控原则,允许政府授权可信市场主体主要将有条件开放类的政府数据挖掘开发成为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后有偿提供给社会使用的市场化行为。它是继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数据开放后,持续推进政府数据开发利用的一种新的政府数据对外流通方式。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是政府数据开放的一种有益补充,属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之一。从制度内容看,需要基于安全可控原则,不仅应强调运营方选择的市场竞争性和获取合理收益的正当性,而且应强调政府方的全过程监管、授权运营范围限定和流程规范等。从制度体系来看,需要将之融入政府数据治理整体制度建构中,并作为一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原则性规定,辅之以专门制度,聚焦授权运营和数据产品及服务市场化两个关键环节提供具体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授权运营 政府数据开放 政府数据开发利用 数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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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的核心要义与运行分析 被引量:29
6
作者 夏义堃 《图书情报知识》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74-83,共10页
[目的/意义]设立首席数据官是政府数据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研究设计/方法]借助文献梳理、案例追踪与比较研究,系统追踪以美国为代表的不同国家政府首席数据官职位的设置与运行情况。[结论/发现]全面分析了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产生的背... [目的/意义]设立首席数据官是政府数据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研究设计/方法]借助文献梳理、案例追踪与比较研究,系统追踪以美国为代表的不同国家政府首席数据官职位的设置与运行情况。[结论/发现]全面分析了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产生的背景渊源与发展脉络,明确了首席数据官制度的组织运行模式及其在政府数据开发利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同时,进一步比较了政府首席信息官与首席数据官的定位差异。[创新/价值]阐明了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的基本架构,总结了首席数据官职位的主要职能与运行条件,为我国政府数据治理组织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首席数据官 政府数据治理 开放政府数据 首席信息官 数据治理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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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视域下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研究 被引量:30
7
作者 周林兴 崔云萍 《现代情报》 CSSCI 2021年第8期147-159,共13页
[目的/意义]通过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旨在推动政府数据全面开放与有序共享,以形成数据驱动城市发展的良好态势。[方法/过程]选取第一批试点智慧城市中建设经验较为丰富的10个城市为研究样本,通过网... [目的/意义]通过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旨在推动政府数据全面开放与有序共享,以形成数据驱动城市发展的良好态势。[方法/过程]选取第一批试点智慧城市中建设经验较为丰富的10个城市为研究样本,通过网站统计和内容分析,对10个城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数据开放共享现状进行调查。[结果/结论]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有待进一步推进,存在国家立法缺位、责任意识略显模糊、城市数据鸿沟等问题。为此,提出以政策保障、多元主体协作、平台建设与技术协同相配合运行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城市 政府数据 开放共享 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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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政府数据开放与安全的系统动力学研究 被引量:27
8
作者 马海群 张涛 李钟隽 《现代情报》 CSSCI 2020年第7期3-13,共11页
[目的/意义]全面实现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支撑。新冠疫情的出现不但反映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还凸显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隐私安全问题,因此,探寻两者间关键因素就... [目的/意义]全面实现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支撑。新冠疫情的出现不但反映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还凸显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隐私安全问题,因此,探寻两者间关键因素就变得尤为重要。[方法/过程]构建以“用户—目标”为二维分析框架的影响因素,利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建立因果关系图和系统流图,并对模型的仿真效果进行灵敏度检验,以此为依据,科学的探寻政府数据开放与安全相关变量间的因果关系。[结果/结论]从长远角度来看,数据安全固然重要,但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大势所趋,政府要通过完善政府数据开放保障机制,在开放与安全间找到均衡点。最终,本文对新冠疫情下我国政府数据开放与安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加快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化的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冠疫情 政府数据开放 数据安全 系统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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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 被引量:23
9
作者 郑荣 张薇 高志豪 《情报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37-143,共7页
【目的/意义】在国家安全观总体背景下,数字政府建设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数据协同治理过程中的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的构建中,可应对开放共享过程中存在... 【目的/意义】在国家安全观总体背景下,数字政府建设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数据协同治理过程中的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的构建中,可应对开放共享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安全问题,从而进一步充分发掘政府数据价值,保证数据安全并释放数据红利。【方法/过程】本文利用区块链技术分布式、透明性、可追溯性和公开性等特点进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构建,并研究其运行机制,以碳交易数据协同治理为例,探究区块链技术下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在政府数据协同治理中的价值体现。【结果/结论】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与运行机制有助于强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协同治理过程中的数据标准、归属权、可信度等问题。【创新/局限】运用区块链技术为国家安全观背景下的政府数据协同治理及开放共享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安全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 政府数据 协同治理 开放共享 平台构建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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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赋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隐私保护研究 被引量:19
10
作者 周鑫 张静 +1 位作者 谢津 刘海鸥 《现代情报》 2023年第1期141-150,共10页
[目的/意义]正确认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的治理工具属性,更好地实现开放数据共享赋能,对推进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字化精准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首先,梳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面临的隐私泄露风险以及区块链技术... [目的/意义]正确认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的治理工具属性,更好地实现开放数据共享赋能,对推进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字化精准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首先,梳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面临的隐私泄露风险以及区块链技术对该背景下隐私保护的赋能机理;然后,构建区块链赋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隐私保护模式;最后,展开相关管理制度设计以弥补技术局限。[结果/结论]研究通过技术与管理的双重路径为数字社会背景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放数据隐私保护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赋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政府开放数据 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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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与公民隐私保护问题研究 被引量:21
11
作者 狄振鹏 姜士伟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55-159,118,共6页
[研究目的]探讨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开放与公民隐私之间的矛盾问题,旨在推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方法]针对政府数据开放所带来的隐私权可能遭受侵害的风险,论述了导致该风险的原因,包括法律体系滞后、主体权利... [研究目的]探讨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开放与公民隐私之间的矛盾问题,旨在推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方法]针对政府数据开放所带来的隐私权可能遭受侵害的风险,论述了导致该风险的原因,包括法律体系滞后、主体权利与义务不明确、信息管理体系存在不足等问题,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结论]构建分类分级的数据开放法律体系,促进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以及明确数据开放的方式,明确政府进行数据管理的范围,强化数据管理的约束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性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公民隐私保护 开放标准 数据权属 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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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中的公众参与行为:生成机理与促进策略 被引量:19
12
作者 冉连 张曦 张海霞 《现代情报》 CSSCI 2022年第2期143-151,共9页
[目的/意义]探讨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的行为逻辑,旨在推动实现公众广泛参与政府数据开放服务的政策目标,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公众参与议题的纵深推进。[方法/过程]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法、理论分析法等规范分析方法,以解构式计划行为理论... [目的/意义]探讨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的行为逻辑,旨在推动实现公众广泛参与政府数据开放服务的政策目标,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公众参与议题的纵深推进。[方法/过程]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法、理论分析法等规范分析方法,以解构式计划行为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分析论证了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行为的生成机理。[结果/结论]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行为受到个体感知、环境影响、条件保障三大因素的影响,其中内部个体感知生成功利性影响,外部环境生成指引性影响,基础条件保障生成关键性影响。构建供需精准匹配的数据开放服务体系、夯实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政策配套与宣传引导体系、建立长效化的资源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生态体系是促进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服务的关键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公众参与行为 生成机理 计划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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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困境及对策——基于大数据征信视角 被引量:17
13
作者 李雪梅 《征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30-35,共6页
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已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总体来看,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同时面临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数据开放机制缺乏、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偏低等困境,难以应对大数据征信发展的需要。因此,应从隐私保护入手... 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已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总体来看,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同时面临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数据开放机制缺乏、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偏低等困境,难以应对大数据征信发展的需要。因此,应从隐私保护入手,加快政府数据开放配套法律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政府数据开放机制,并充分考虑大数据征信和政府数据开放的特征,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解决政府数据开放面临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大数据征信 信息滥用 隐私保护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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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中的数据安全隐忧及其纾解 被引量:9
14
作者 梅傲 陈子文 《情报杂志》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76-85,共10页
[研究目的]在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涌现了大量数据安全问题,深入分析该问题的成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府数据的价值,助力数据安全治理。[研究方法]借助数据生命周期理论对政府数据开放流程进行分析,归纳... [研究目的]在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涌现了大量数据安全问题,深入分析该问题的成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府数据的价值,助力数据安全治理。[研究方法]借助数据生命周期理论对政府数据开放流程进行分析,归纳出其中存在数据采集过程中的操作不当、数据储存中的过程风险、数据开放后的数据滥用及安全事故后的影响失控等数据安全隐忧,而后综合分析上述问题在价值理念、制度规则、运作流程及保障体系层面的产生原因。[研究结论]针对以上症结,应采取强化观念指引、完善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及提升技术水平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以消解数据安全隐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数据安全 数据存储 数据采集 数据生命周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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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体系的基本框架 被引量:12
15
作者 杨现民 王英 +1 位作者 李怡斐 王亚如 《中国电化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65-73,88,共10页
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该文在梳理数据开放共享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阐释了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多维价值与基本原则。随后,构建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体系的基本框架,包含三项核心要素(教育政... 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该文在梳理数据开放共享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阐释了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多维价值与基本原则。随后,构建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体系的基本框架,包含三项核心要素(教育政务数据、利益相关者、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两类影响因子(动力因子、阻力因子)以及三套关键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最后,提出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五条实施建议:构建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体系,解决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实践问题,完善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管理机制,创新教育政务开放数据的应用模式,开展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绩效评估,期望能为我国教育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大数据 教育政务数据 数据开放共享 基本框架 多维价值 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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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的公共安全悖论及其法治策应 被引量:8
16
作者 姚志奋 王保民 《中国科技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139-149,共11页
在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制度有利于缩小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鸿沟、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藩篱、优化国家数据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但也面临着公众隐私权的入侵风险、国家安全情报的泄露风险以及数据开放技术的依赖风险。因此,... 在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制度有利于缩小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鸿沟、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藩篱、优化国家数据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但也面临着公众隐私权的入侵风险、国家安全情报的泄露风险以及数据开放技术的依赖风险。因此,如何在释放数据公共价值的同时,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不受影响,已然成为当前政府数据开放制度最大的悖论。事实证明,政府数据开放立法体系有待完善、政府数据开放裁量权不甚清晰、公民数据权利保障机制尚未健全以及数据开放多元治理机制不够成熟是当前引发公共安全悖论的主要根源,基于此,今后必须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立法体系、规范政府数据开放自由裁量权、健全公民数据权利保障机制、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多元治理,惟其如此,才能将政府数据开放融入法治轨道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公共安全 隐私权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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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技术的治理:隐私计算技术赋能政府数据开放的价值与路径研究 被引量:7
17
作者 马龙 陈奕博 《中国行政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05-113,共9页
为了解决当前政府因数据安全威胁不敢开放、确权争议不愿开放和技术滞后不会开放等问题,以数据“可用不可见”为主要特性的隐私计算技术通过“软硬件相互协同”有效保障了政府数据开放的安全,明确了政府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的... 为了解决当前政府因数据安全威胁不敢开放、确权争议不愿开放和技术滞后不会开放等问题,以数据“可用不可见”为主要特性的隐私计算技术通过“软硬件相互协同”有效保障了政府数据开放的安全,明确了政府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有助于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协作,推动政府数据的开放。在法治保障下,隐私计算技术分别赋能了智慧城市、联合安防和应急管理中的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然而,在前述应用中,存在应用标准缺位和政府相关主体技术认知滞后的外部阻碍,以及隐私计算技术本身双重瓶颈。因此,可通过推进隐私计算技术政务应用标准化进程,开展数字科普,加快隐私计算技术升级等多项措施,从制度与技术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促进政府数据资源充分释放,助力数字政府乃至数字中国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隐私计算技术 应用场景 技术赋能 数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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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制度的问题及其应对之策 被引量:10
18
作者 朱峥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43-149,共7页
[研究目的]目录制度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制度载体,主要源自政府推动和政治决断两个因素,其预期功效在于实现政府数据开放的具体化、衡平化和动态化。研究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制度,具有现实与理论意义。[研究方法]通过对相关政策性文件和行... [研究目的]目录制度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制度载体,主要源自政府推动和政治决断两个因素,其预期功效在于实现政府数据开放的具体化、衡平化和动态化。研究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制度,具有现实与理论意义。[研究方法]通过对相关政策性文件和行政规范的分析,虽然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制度的预期功效已经实现,但依然存在目录制度制定的权利错位、权限分散和程序欠缺的问题。[研究结果]针对目录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需从整体上做全方位的规范设计和应对。首先,应当将公民公共数据权作为目录制度的权利定位,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目录制度;其次,合理配置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制度制定权限,由国务院统一出台《政府数据开放目录管理办法》,对目录制度制定权限予以控制;最后,规范目录制度制定程序,强化公众参与目录制定的程序性机制设计,并将目录制度制定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目录制度 数据资源 权利定位 规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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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改进SIR模型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传播——共生演化模型构建与仿真 被引量:10
19
作者 朱晓峰 杨建豪 蒋勋 《现代情报》 CSSCI 2020年第10期122-131,共10页
[目的/意义]研究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传播,有利于提高平台的知名度、扩大平台的影响力,有助于直接改善政府数据开放和利用的效果。[方法/过程]本文以经典SIR模型为基础,加入共生关系这一影响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传播的关键因素,构建政府数据... [目的/意义]研究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传播,有利于提高平台的知名度、扩大平台的影响力,有助于直接改善政府数据开放和利用的效果。[方法/过程]本文以经典SIR模型为基础,加入共生关系这一影响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传播的关键因素,构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传播模型,最后,使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结论]研究结果表明,“独立共生—偏利共生(用户受益)—互惠共生”的演变路径更符合整体利益;互惠共生模式下,平台传播效果最佳;偏利共生(平台受益)模式下,平台传播效果最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共生 传播 SIR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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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背景下人脸识别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6
20
作者 马腾飞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180-191,共12页
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虽然已实施,但规制人脸识别应用乱象问题仍然任重道远。提供线上打车服务的某公司因违规收集人脸信息等系列违法行为而被监管机构重罚,即向世人敲响了保护公众生物识别信息安全的警钟。... 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虽然已实施,但规制人脸识别应用乱象问题仍然任重道远。提供线上打车服务的某公司因违规收集人脸信息等系列违法行为而被监管机构重罚,即向世人敲响了保护公众生物识别信息安全的警钟。人脸识别技术一方面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也由于其可能被滥用或盗用等行为而引发严重的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等权利的风险。为此,需要监管机关合理设置规制路径,妥善平衡人脸识别信息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驱动科技向善,造福人民群众。监管机关应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监管要求,明示人脸识别应用的监管主体,构建人脸识别应用行政许可制度,有效遏制人脸识别滥用态势。同时,政府开放人脸数据应确保人脸数据安全,在提供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时保障公民个人权利不被侵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政府数据开放 身份认证 公共服务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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