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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家事诉讼中脆弱人员出庭制度及借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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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丽 李亚楠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60-76,共17页
英国家事诉讼中重视脆弱人员的福利保障,为帮助未成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脆弱人员有效参与家事诉讼,规定了脆弱人员出庭制度,既保护了脆弱人员不受伤害,又有利于查清事实公正审判。在贯彻“当事人亲自到庭”和“人性化”家事... 英国家事诉讼中重视脆弱人员的福利保障,为帮助未成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脆弱人员有效参与家事诉讼,规定了脆弱人员出庭制度,既保护了脆弱人员不受伤害,又有利于查清事实公正审判。在贯彻“当事人亲自到庭”和“人性化”家事审判理念的背景之下,我国可在现有立法和司法的基础上借鉴英国经验,规定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脆弱人员可通过不被看见、视听传输技术、他人陪同等特殊方式出庭制度,必要时采取分别庭审或书面质证方式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未成年人作证的,应当考虑出庭的必要性及其出庭意愿。对英国家事诉讼中脆弱人员出庭制度的参考借鉴,将有利于保障家事诉讼中弱势群体的程序参与利益,为我国“家事诉讼法”的独立立法提供宝贵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诉讼 脆弱人员 弱势群体 出庭制度 程序参与
原文传递
谈如何构建家事诉讼程序——以离婚纠纷审判程序为思考原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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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飞 任志军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65-67,共3页
家事案件与普通财产型案件存在明显区别。以离婚案件为代表,目前司法实践中家事案件审理存在业务分工不明、程序机制空白等问题,故需要从家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审判机构和人员配置、程序目标和程序原则、诉前强制调解等四个方面,思考如... 家事案件与普通财产型案件存在明显区别。以离婚案件为代表,目前司法实践中家事案件审理存在业务分工不明、程序机制空白等问题,故需要从家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审判机构和人员配置、程序目标和程序原则、诉前强制调解等四个方面,思考如何重构家事诉讼程序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纠纷 家事纠纷 程序分化 家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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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事诉讼程序构建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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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岩 宇麒潼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88-92,共5页
家事诉讼程序,是为解决婚姻、家庭、继承及其他亲属关系纠纷而设置的一种专门程序。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家事审判的特殊需要,我国可以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家事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单独制定《家事诉讼法典》,建立独立家事法院,实... 家事诉讼程序,是为解决婚姻、家庭、继承及其他亲属关系纠纷而设置的一种专门程序。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家事审判的特殊需要,我国可以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家事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单独制定《家事诉讼法典》,建立独立家事法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原则、职权探知制度等,以区别于普通的民商事诉讼程序,提高家事争议解决的专业化程度,达到提高司法效率、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案件 家事诉讼程序 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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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调审模式的选择:调审合一的证成与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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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杰 《光华法学》 2020年第1期104-121,共18页
调审关系是家事调解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调审合一与调审分离两种典型模式。但调审合一模式多为学界所诟病,普遍认为其直接导致了以判压调、程序保障缺失、调解和审判的司法功能相混淆、造成心证突袭等弊病。反之,调审分离的模式可... 调审关系是家事调解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调审合一与调审分离两种典型模式。但调审合一模式多为学界所诟病,普遍认为其直接导致了以判压调、程序保障缺失、调解和审判的司法功能相混淆、造成心证突袭等弊病。反之,调审分离的模式可以避免上述缺憾,促进调与审的专业化发展,利于纠纷处理质效。但基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的司法传统,通过对我国家事调解的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调审合一具有诸多优势,"以判压调"等推论更多是一种假象,调审合一才是我国家事调解制度中调判关系的应然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调解 家事诉讼 调审合一 调审分离 以判压调
原文传递
我国家事程序专门立法的远期愿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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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宝同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第6期56-62,共7页
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地方性探索始于20世纪末,2016年起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其推向全国,试点工作明确提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立法命题作为改革的远景式目标。新近《民法典》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家事法正式采用“... 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地方性探索始于20世纪末,2016年起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其推向全国,试点工作明确提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立法命题作为改革的远景式目标。新近《民法典》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家事法正式采用“实体与程序分立并行”的体系构造,未来更应加速推动“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专门立法进程。为此,不仅要顺应于世界家事程序发展的现代化趋势,狭义定位“民事程序”概念以剥离“家事程序”范畴而采取“家事程序单行立法模式”;更须立足于我国民事程序立法的客观性现实,折衷“二元分化”与“一元统合”程序法理,以选择“统一文本下之二元分化体例”而令“家事诉讼程序”与“家事非讼程序”协力并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审判改革 家事诉讼特别程序 家事程序立法模式 家事程序单行立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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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程序立法的德系演变与中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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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宝同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45-57,共13页
我国家事审判改革提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立法命题作为远景目标,2021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实施提出更加迫切的家事程序专门立法需求,欲加速推动其立法进程需要先确定立法模式和体例。德国家事程序原采“民事与家事程序... 我国家事审判改革提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立法命题作为远景目标,2021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实施提出更加迫切的家事程序专门立法需求,欲加速推动其立法进程需要先确定立法模式和体例。德国家事程序原采“民事与家事程序合一立法模式”而行“家事诉讼与非讼二元分化体例”,2009年转采“家事程序单行立法模式”并创制“非讼化之一元统合体例”。它主导了现代家事程序立法的模式转向,间接促成日本“分立文本下之二元分化体例”的缔造,直接引领我国台湾地区“统一文本下之二元分化体例”的诞生,最终塑成三种家事程序单行立法体例的鼎立格局,可概称为家事程序立法的“德系”演变。我国未来,应当立足于现代家事程序立法模式的转向趋势,选择“家事程序单行立法模式”,采行“统一文本下之二元分化体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审判改革 家事诉讼特别程序 民法典 家事程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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