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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约谈、环保督查与地方环境治理约束力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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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文 张国磊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39-46,共8页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难以调和,致使地方政府环境治理陷入'内卷化'困境。在实行环保垂直管理体制的背景下,环保约谈能够督促地方政府增强环保责任意识,给予污染企业一定的震慑压力,但却存在行政干预的衍生风险、刚性不...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难以调和,致使地方政府环境治理陷入'内卷化'困境。在实行环保垂直管理体制的背景下,环保约谈能够督促地方政府增强环保责任意识,给予污染企业一定的震慑压力,但却存在行政干预的衍生风险、刚性不足而难以落实、运动式治理的短期行为等困境。环保督查能够规避属地管理带来的执法困境,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干预,但也存在职能的有限性、层级的局限性等问题,难以保证督查到位等实践困境。因此,应促使环保约谈和环保督查有效衔接,在环保约谈中发挥环保督查的刚性约束力实效,在环保督查中加大环保约谈的软约束力的作用,使地方政府回归环境治理的主导者角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约谈 环保督查 环境治理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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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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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连超 张卫国 毕茜 《财经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27-134,共8页
以环保约谈制度实施为契机,基于合法性理论和遵从理论,考察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环境执法监督会有效地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即环保约谈显著地提高了被约谈地区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拓展性检验与分析后发现... 以环保约谈制度实施为契机,基于合法性理论和遵从理论,考察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环境执法监督会有效地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即环保约谈显著地提高了被约谈地区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拓展性检验与分析后发现,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低融资约束企业和低代理成本企业中。影响机制探索后发现,环境执法监督通过提高企业环境成本、环境处罚力度和企业环保投资,进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执法监督 环保约谈 企业绿色创新 融资约束 代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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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监督促进了企业绿色转型吗?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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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连超 张卫国 毕茜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1-73,共13页
中央对地方的环境执法监督是中国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从环保约谈这一准自然事件出发,以合法性理论和震慑理论为基础,考察了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环境执法监督显著地促进了企业绿色转型,即与未... 中央对地方的环境执法监督是中国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从环保约谈这一准自然事件出发,以合法性理论和震慑理论为基础,考察了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环境执法监督显著地促进了企业绿色转型,即与未被环保约谈地区企业相比,环保约谈显著地促进了被约谈地区企业的绿色转型;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转型的正向影响主要发生在被环保约谈的下一年。拓展性检验与分析后发现,环境执法监督对企业绿色转型的正向影响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大规模企业、低融资约束企业、重污染行业企业中。渠道探索后发现,环境执法监督通过降低企业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环境成本、提高环保处罚力度,进而促进企业绿色转型。研究结论揭示了环境执法监督的长期经济后果,为完善中国生态环境督察体系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执法监督 环保约谈 企业绿色转型 企业绿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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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政约谈机制分析:以安阳市为例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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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察忠 翁智雄 +1 位作者 李红祥 郝春旭 《中国环境管理》 2015年第4期56-60 55,共6页
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是环保新常态下的一项制度尝试。本文以安阳市作为案例点,从约谈的法律依据、整改措施等方面对环保督政约谈制度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在国外和国内许多行业也有类似的实践,实施该制... 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是环保新常态下的一项制度尝试。本文以安阳市作为案例点,从约谈的法律依据、整改措施等方面对环保督政约谈制度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在国外和国内许多行业也有类似的实践,实施该制度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措施行政色彩较重、长效机制缺乏、环境问题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文章提出了要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并建立"尽责免责"机制,要创新约谈模式,试行"党政同责"和"部门问责",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并加强监督和跟踪评估,逐步建立环保"阳光"约谈的长效机制等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 环保督政约谈 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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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型环境监管制度的环保效应评估:基于环保约谈的准自然实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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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锋 陈子昂 赵伊凡 《产业组织评论》 2021年第3期38-73,共36页
"环保约谈"是中央强化对地方环境治理监管力度的一项制度创新。本文致力于采用中国地级市的日度和年度数据,运用准自然实验方法,评估这一压力型环境监管制度对地方环境质量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 "环保约谈"是中央强化对地方环境治理监管力度的一项制度创新。本文致力于采用中国地级市的日度和年度数据,运用准自然实验方法,评估这一压力型环境监管制度对地方环境质量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环保约谈有助于在短期内迅速降低城市二氧化硫的浓度,但对其他污染物浓度并无显著影响,且这一政策效果在约谈半年后便不再成立;环保约谈后,地方政府通过增加以脱硫项目为主的环境治理投入,以及通过对企业实施"停产""限产"等"铁腕"措施,达到短期迅速减排和降低二氧化硫浓度的目的,其环境治理行为呈现出"选择式"和"运动式"治污的特点。据此,本文认为,应推进环保约谈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改变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短期机会主义行为;构建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环保约谈机制,在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监管高压的同时,激发地方保护环境的内生动力;应拓宽环保约谈信息公开的渠道,创新约谈信息公开的方式,推动对地方环境治理的社会监督和公民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约谈 压力型环境治理 环境质量 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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