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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产品代言人的“安全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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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浩铭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76-79,共4页
产品代言人基于公众对其的信赖,通过产品代言活动获得收益。同时,做为巨额利益的收入者,理应对其代言行为负有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基于上述认识,文章通过对安全注意义务理论的分析;确立产品代言人安全注意... 产品代言人基于公众对其的信赖,通过产品代言活动获得收益。同时,做为巨额利益的收入者,理应对其代言行为负有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基于上述认识,文章通过对安全注意义务理论的分析;确立产品代言人安全注意义务存在的理论依据;构建产品代言人安全注意义务制度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代言人 信赖关系 安全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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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补充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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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勤华 王鸿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35-39,共5页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注意义务是其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补充责任的法理基础。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补充责任有助于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受害职工实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补偿。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补充责任应当破除相关立法和企...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注意义务是其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补充责任的法理基础。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补充责任有助于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受害职工实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补偿。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补充责任应当破除相关立法和企业法律人格独立性形成的法律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负责人 安全注意义务 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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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判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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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志奎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CSSCI 2015年第1期207-220,共14页
本文通过对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伤害事故赔偿案例的分析发现,判例肯定了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环节,认为课外活动伤害事故和正常上课期间伤害事故的责任没有本质区别。如果教师在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过程中存在过失,且其过失与损害之间... 本文通过对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伤害事故赔偿案例的分析发现,判例肯定了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环节,认为课外活动伤害事故和正常上课期间伤害事故的责任没有本质区别。如果教师在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过程中存在过失,且其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根据日本《国家赔偿法》和《民法》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失的,根据其过失的轻重程度,减少其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判例还确定了学校安全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判定原则。对我国比较有借鉴意义的是日本《国家赔偿法》提供的学校事故赔偿的公共财源保障,以及根据日本《体育振兴法》设立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伤害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所构成的救济制度,这些制度减轻了学校和学生家长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也缓和了双方的矛盾,为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课外活动 学校事故 赔偿责任 安全注意义务 判例研究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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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中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的判例分析——东日本大地震大川小学海啸诉讼案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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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志奎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19年第1期189-202,共14页
2011年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后发生海啸,大川小学74名学生、10名教师在避难途中丧生。2016年10月本案一审判决指出,根据《学校保健安全法》,学校举办者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安全,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没能履行"确保学... 2011年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后发生海啸,大川小学74名学生、10名教师在避难途中丧生。2016年10月本案一审判决指出,根据《学校保健安全法》,学校举办者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安全,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没能履行"确保学生安全职务上的注意义务"。本案判决表明,日本自然灾害中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学校是否履行了职务上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构成要件为,事故发生前是否可能预料到事故的发生(预见义务)以及是否可能避免结果的发生(结果回避义务)。"确保学生安全职务上的注意义务"具体内容的确立,对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学校事故"教育、管理的职责"的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的探讨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事故 法律责任 安全注意义务 判例研究 日本
原文传递
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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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广萍 《工会理论研究》 2021年第6期30-41,共12页
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特殊保护不足,具体表现为对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的立法保护缺少特殊性,劳动者知情同意形式化失效与保护预期悖反,职业评估影响升级与就业歧视的风险。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具有多元权利属性,需要结合劳动关系从属性... 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特殊保护不足,具体表现为对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的立法保护缺少特殊性,劳动者知情同意形式化失效与保护预期悖反,职业评估影响升级与就业歧视的风险。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具有多元权利属性,需要结合劳动关系从属性特征平等保护。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法律应对之原则包括:劳动者知情同意原则、比例原则、严格雇主责任原则。在具体安排上,劳动者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应通过立法保护的方式,提供基本内涵的统一标准和合理范围,并通过技术方式辅助立法实现范围的可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识别信息 劳动者 从属性 安全照顾义务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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