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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休谟对康德的影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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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学义 刘治国 《甘肃理论学刊》 2003年第6期51-54,共4页
 从康德哲学的思想来源看,休谟对康德哲学的产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休谟哲学是康德哲学的出发点,休谟的因果经验是康德哲学的星星之火,休谟哲学的提示打破了康德的教条主义迷梦,使康德走向批判哲学的成功之路。
关键词 经验论 唯理论 独断论 因果论 批判哲学 先验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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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权”说析论——以结构分析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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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天雷 岳洋洋 《中原文化研究》 2021年第4期61-70,共10页
程颐作为宋明理学的开创者或奠基者,其权衡权变说是在继承孔孟的基础上,通过批判汉儒而形成的。从程颐“权”说的逻辑结构来看,内蕴着三种逻辑关系:在权与“经”的关系上,他通过批判汉儒“反经合道”的经权互悖说,提出“权便是经”的经... 程颐作为宋明理学的开创者或奠基者,其权衡权变说是在继承孔孟的基础上,通过批判汉儒而形成的。从程颐“权”说的逻辑结构来看,内蕴着三种逻辑关系:在权与“经”的关系上,他通过批判汉儒“反经合道”的经权互悖说,提出“权便是经”的经权统一说,试图以“经”的至上性、绝对性和神圣性,来消解“权”可能导致的离经叛道、犯上作乱的异端倾向;在权与“道”关系上,他提出权衡权变必须遵循本体之道、规律之道和伦常之道,这不仅阐明了权衡权变的合法性、原则性和规律性,而且还凸显出权衡权变的儒家道德价值取向;在权与“中”的关系上,“中”作为适度性范畴,权衡权变必须取中合度,恰到好处,不能过度,也不能不及度,如此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实现理想目标。程颐的“权”说具有传承性、批判性、系统性和鲜活性等特征,但同时又兼具独断论的经学特质和保守性的政治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颐 权经观 权道观 权中观 经学独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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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研究40年(1978-2018年) 被引量:19
3
作者 陈兴良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1-41,共11页
我国从1978年开始启动改革开放,法制建设也随之提上议事日程,刑法是最早颁布的七部法律之一。随着刑法颁布,外国刑法学也开始恢复重建,刑法学经历了一个从以立法论为中心到以司法论为中心的演进过程。从1978年算起,到2018年正好过去了40... 我国从1978年开始启动改革开放,法制建设也随之提上议事日程,刑法是最早颁布的七部法律之一。随着刑法颁布,外国刑法学也开始恢复重建,刑法学经历了一个从以立法论为中心到以司法论为中心的演进过程。从1978年算起,到2018年正好过去了40年,在这期间我国刑法学在不断回应立法与司法的过程中,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刑法教义学逐渐生长,成为我国刑法知识的主体内容。我国刑法学应当以教义学作为基本走向,并且吸收刑事政策的内容,使我国刑法学保持对社会的即时反应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学 立法论 司法论 刑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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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规制的自我规制——作为行政法体系建构的组成部分 被引量:6
4
作者 金健(译) 《公法研究》 2020年第1期269-286,共18页
行政法学体系建构的意涵关照了静态与动态——对过往既有所在的行政管理和对往复生成的行政新任务的全新构架。受规制的自我规制属于既拥有启发性功能,又是一个兼具教义学意义的"中继"概念。对此,应分六步展开:含义的确定、... 行政法学体系建构的意涵关照了静态与动态——对过往既有所在的行政管理和对往复生成的行政新任务的全新构架。受规制的自我规制属于既拥有启发性功能,又是一个兼具教义学意义的"中继"概念。对此,应分六步展开:含义的确定、参照领域、建构形式与安排、利益结构、秩序理念、法教义学。受规制的自我规制将行政法的发展趋势集于一体,它不是一种根本性的重构,而预示了行政法体系的继续发展。受规制的自我规制的不同表现形式必须与法教义学体系相适应,且须嵌入到行政的现实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规制的自我规制 行政法 系统建构 秩序 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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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定与融合:大数据时代的刑事诉讼方法论省思 被引量:3
5
作者 卫跃宁 袁博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5-15,共11页
大数据分析方法在呈现科学性、有效性的同时,也具有实证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特质。当前,亟需对刑事诉讼领域的方法误读与失范进行匡正,守定教义学的价值前提,赋予大数据分析方法以程序正义属性,发掘程序正义的数字特性。增添数据真实性、... 大数据分析方法在呈现科学性、有效性的同时,也具有实证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特质。当前,亟需对刑事诉讼领域的方法误读与失范进行匡正,守定教义学的价值前提,赋予大数据分析方法以程序正义属性,发掘程序正义的数字特性。增添数据真实性、可知性要求,进而保障当事人有权对数据加以更正,有权针对算法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辩护;同时,为大数据分析方法的运用确立非歧视性、有利于被告人的价值导向;此外,应确立"权利而非权力""辅助而非替代""定量而非定性""证伪而非证实"四个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刑事诉讼 方法论 教义法学 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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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今律古”,也不要“以古限今”——谈古语词在现代汉语中的理解和运用 被引量:2
6
作者 苏宝荣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79-82,共4页
目前语言的理解和使用中,“以今律古”或“以古限今”的现象同时存在,混淆了语言的古义(或语源义)与今义,都违背了语言历史发展规则。语言是在历史上发生、发展的,对语言现象,特别是语义(词义)的认识,要注意到两个方面:阅读和注释古代... 目前语言的理解和使用中,“以今律古”或“以古限今”的现象同时存在,混淆了语言的古义(或语源义)与今义,都违背了语言历史发展规则。语言是在历史上发生、发展的,对语言现象,特别是语义(词义)的认识,要注意到两个方面:阅读和注释古代文献应因古文以求古义,切不可“以今律古”;在现代语言的使用上也不能“以古限今”。尤其是对现代汉语词义的理解,要更多地关注语言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语义 古语词 以今律古 以古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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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限制减刑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1
7
作者 肖扬宇 李云华 《政法学刊》 2013年第3期106-109,共4页
死缓限制减刑弥补了我国刑罚体系的部分结构性缺陷,但也凭添了我国死刑制度的复杂性,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分析十分必要。在刑罚体系上,死缓限制减刑属于一种量刑制度,属于死缓的法律后果之一。在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过程中,应通过体系性... 死缓限制减刑弥补了我国刑罚体系的部分结构性缺陷,但也凭添了我国死刑制度的复杂性,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分析十分必要。在刑罚体系上,死缓限制减刑属于一种量刑制度,属于死缓的法律后果之一。在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过程中,应通过体系性思考和类型化构建来引导和规范其标准的适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协调、保证个案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缓限制减刑 教义学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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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edoth Yeshu: A Jewish Critique of the Gentile Christian Transformation of Jesus Christ
8
作者 Wolfgang Treitler 《Cultural and Religious Studies》 2020年第2期109-138,共30页
The essay deals with the so-called“Toledoth Yeshu,”one of the most cryptic stories about Jesus Christ from Middle Ages.They referred to some stories of the Gospels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rearranged them again in o... The essay deals with the so-called“Toledoth Yeshu,”one of the most cryptic stories about Jesus Christ from Middle Ages.They referred to some stories of the Gospels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rearranged them again in order to set up a counter story.The thesis of the paper is that these counter stories did not aim at the New Testament as such,but at the Christological dogmatic that stripped Jesus of his Jewishness and turned him into a figure similar to pagan deities opposing and damaging Jewish tradition mainly by exercising magic.At the end,“Toledoth Yeshu”told a story claiming that Yeshu was sentenced to death only by Jewish authorities,because he practiced the blasphemous act of magic of God’s name,seduced his followers by doing so and,therefore,damaged the faith in the One God.That is why I consider“Toledoth Yeshu”a strong and self-conscious Jewish polemic not against the Jewish roots of Christianity,not even against the Jewish Christians that long have perished,but against Gentile or pagan Christianity and its successful attempt to turn Christ into a paganized divine being acting out magic instead of observing the Torah.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RISTIAN dogmatic genealogy of CHRIST Gentile Christianity ineffable name JESUS CHRIST medieval JUDAISM MONOTHEISM religious magic TORAH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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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取代行政行为的可能与困局 被引量:97
9
作者 赵宏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2-54,176-177,共23页
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实践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凸显诸多缺陷。行政法学者转而寻找行政法学体系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在这些尝试中,法律关系学理在... 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实践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凸显诸多缺陷。行政法学者转而寻找行政法学体系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在这些尝试中,法律关系学理在方法论上展现出了行政行为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且更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实践。由于发展时间尚短,行政法律关系学理同样面临制度化和体系化程度不高、核心理论难以突破等困局。这些困局限制其成为行政法学新的支点,也制约了现代行政法学"轴心转移"的完成。尽管如此,行政法律关系学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法解释和法评价工具的价值却不容忽视,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相互配合,更有助于提供"与时代相符的行政法教义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行政方式法教义学 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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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异化与刑法系统的功能 被引量:86
10
作者 劳东燕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76-90,共15页
我国司法中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基本上都是朝否定的方向去理解与界定,这使得正当防卫的成立空间极其有限,由此导致立法与司法的严重分化。正当防卫在我国的司法异化,其根源并不在于法教义学的建构不足,而在于司法裁判将自身的功能错... 我国司法中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基本上都是朝否定的方向去理解与界定,这使得正当防卫的成立空间极其有限,由此导致立法与司法的严重分化。正当防卫在我国的司法异化,其根源并不在于法教义学的建构不足,而在于司法裁判将自身的功能错误地定位为纠纷解决。正当防卫条款的法律效力欠缺,不仅意味着司法裁判应当实现功能定位的调整,从纠纷解决转向对行为的法与不法进行评价,也意味着需要重新认知刑法系统的功能。在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里,刑法系统的功能在于维持与稳定人们的规范性期待。立基于此,刑法教义学体系需要进行全面的反思与重构,实现基本范式的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防卫 功能主义 规范性期待 刑法体系 规范效力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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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有一种值得期待的宣言——我们时代的法学为什么需要重视方法 被引量:76
11
作者 舒国滢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3-12,共10页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各个时代的法学必须针对这些现象或问题提出新的解释或解决方案。中国法学现今的问题是:对什么是法学之“学”,尤其什么是法学的性质和立场并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认识;知识生产无序化的现象...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各个时代的法学必须针对这些现象或问题提出新的解释或解决方案。中国法学现今的问题是:对什么是法学之“学”,尤其什么是法学的性质和立场并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认识;知识生产无序化的现象;法学不能为实践提供智力支持。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的对策是:一是让法学的知识兴趣从政策定向转向司法定向;二是使法学视角返归实在法;三是法学向方法的回归。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从一个侧面为我们的法学建构提供一种观照的镜鉴,一种特殊的精神气质和建立法学知识标准的某种进路。我们可以对一切缺乏方法论支持的所谓学术创造提出最低限度的质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 法学知识 法律实践 法学自治 法教义学 法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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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的方法与立场 被引量:74
12
作者 劳东燕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0-27,共18页
目的理性的刑法体系思想在合目的性的意义上界定与运用刑事政策,它的兴起为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关系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进路。目的理性的刑法体系要求发展一种受刑事政策目标指引的功能化的刑法解释论。刑事政策要对刑法解释产生影响... 目的理性的刑法体系思想在合目的性的意义上界定与运用刑事政策,它的兴起为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关系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进路。目的理性的刑法体系要求发展一种受刑事政策目标指引的功能化的刑法解释论。刑事政策要对刑法解释产生影响,必须以方法论上实现从概念法学到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的转变为前提。它借助目的的管道进入刑法体系,通过作用于作为规范保护目的的法益的范畴,来影响与形塑刑法条文的解释。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论认为,刑事政策的目的性思考代表的价值判断与传统教义学规则代表的形式逻辑之间,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牵制的关系。基于此,有必要警惕两种极端的立场:一是主张纯粹实用主义导向的刑事政策的论证,二是认为刑事政策对刑法体系的任何干涉都应被禁止。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突破传统解释论的认知局限,认为解释者与法律文本之间不是主体—客体的认识论关系,解释者也参与对刑法文本的意义的创造,刑法解释因而并非单纯的方法论,而是构成刑法的实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政策 刑法解释 功能主义 价值判断 刑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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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 被引量: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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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车浩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405-1429,共25页
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重要标志。理解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既要从法教义学的普遍立场和一般方法论出发,也要充分认识中国刑法理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刑法教义学的引入不意味着学术主体性的丧失,应当区分法教义学知... 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重要标志。理解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既要从法教义学的普遍立场和一般方法论出发,也要充分认识中国刑法理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刑法教义学的引入不意味着学术主体性的丧失,应当区分法教义学知识与法教义学方法。要仔细甄别域外教义学知识与中国刑法语境的兼容性,积极引入没有语境障碍的教义学知识,并运用教义学的一般方法创造立足本土的新教义。中国刑法教义学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加强体系性,同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体系封闭和僵化保持警惕。社科法学的研究不会对法教义学形成挑战,而是提供了资源和助力。法教义学有能力回应和解决疑难案件,在广泛吸收多学科知识并充分考虑利益、价值等因素的同时,仍然保持法律场域中法教义学论证的独特性。法典化国家的历史现实,决定了法教义学是法学研究的主流范式,但绝非法学研究的全部;法教义学应当充分尊重其他法学研究方法,虚心学习、共同繁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教义学知识 教义学方法 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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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转型与教义坚守:行政刑法几个基本问题研究 被引量:65
14
作者 田宏杰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25-36,共12页
在历史演进中,行政刑法是刑法对行政法演变的因应,而行政法治的变迁,则是行政法对经济社会变迁所作的回应。所以,行政刑法不仅根植于刑法,而且发展于刑法。而在法教义学视野下的部门法规范构造中,行政刑法是以前置行政法为必要条件,但... 在历史演进中,行政刑法是刑法对行政法演变的因应,而行政法治的变迁,则是行政法对经济社会变迁所作的回应。所以,行政刑法不仅根植于刑法,而且发展于刑法。而在法教义学视野下的部门法规范构造中,行政刑法是以前置行政法为必要条件,但又相对独立于前置行政法而存在的刑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刑法的相对独立性和行政法之力量补充性的融合。因之,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刑事立法定性与刑事司法定量相统一的综合考量,既是决定包括纯正行政犯和不纯正行政犯在内的行政犯罪本质的法秩序统一的教义要求,又是设立、确定犯罪的刑事立法所应恪守的边界和刑事司法解释法律所应遵循的规则,还是以"行政优先为原则、刑事先理为例外"的行刑衔接的程序构建和证据转化之规范基石。而行政刑法与刑法教义学的结合,必将成为刑法学研究未来旷野行进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刑法 行政犯罪 行刑衔接 刑法教义学 法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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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的体系化建构与均衡 被引量:46
15
作者 赵宏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4-54,176,共21页
体系化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大陆法系法学科建构的标志。体系化不仅提升了法学科的稳定性、理性和拓展性,同样也能使法学科对生动的社会现实保持开放。法学科的体系化与实证主义法学观密切相关,是法学家希望藉由体系建构来促成法系统以及法... 体系化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大陆法系法学科建构的标志。体系化不仅提升了法学科的稳定性、理性和拓展性,同样也能使法学科对生动的社会现实保持开放。法学科的体系化与实证主义法学观密切相关,是法学家希望藉由体系建构来促成法系统以及法学科系统独立自足的持续努力。本文选取德国行政法作为法学科体系建构的考察样本,通过对其体系化建构过程的探讨,尤其是对基本原则、抽象概念与法释义学这三项要素在体系建构过程中作用的剖析,来揭示体系化对于法学科的重要价值;同时也尝试归纳成功的法学科体系建构的核心要素和基本过程。中国行政法学的整体发展,有赖于对既有制度与学理的体系化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系化 基本原则 抽象概念 法释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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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客观要件的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42
16
作者 欧阳本祺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4-13,共10页
在前置法对甲类传染病作了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解释为甲类传染病,是实质入罪和反教义学化的表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实行行为上具有质和量的区别,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过失... 在前置法对甲类传染病作了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解释为甲类传染病,是实质入罪和反教义学化的表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实行行为上具有质和量的区别,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三类:违反医疗措施的行为,隐瞒流行病学史的行为,其他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本质上属于具体危险犯。公共卫生不属于公共安全,但可以借用公共安全的教义学理论来解释公共卫生的公共性。具体危险的判断不能采用客观危险说,而应采用偶然性说。具体危险不是客观的超过要素,而是故意的认识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甲类传染病 实行行为 具体危险 公共卫生安全 教义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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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的基本功能:从刑法学视域的思考 被引量:25
17
作者 姜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9-44,191,192,共18页
中国法学界系统地研究法教义学之功能的专门作品目前尚很少见。研究法教义学的功能,旨在回答法教义学的服务对象问题。若其功能不明,则必然会引发立场、方法与主体性之争,导致法教义学成为一种"无底盘的游戏"。法教义学乃是... 中国法学界系统地研究法教义学之功能的专门作品目前尚很少见。研究法教义学的功能,旨在回答法教义学的服务对象问题。若其功能不明,则必然会引发立场、方法与主体性之争,导致法教义学成为一种"无底盘的游戏"。法教义学乃是法学家针对规范适用、规范评价、规范塑造展开的理论建构与知识储备,具有司法与立法两个基本面向。其中,司法面向的法教义学具有三重功能:个案的妥当性解决、案件处理之间的协同性与理清社会发展的理想。立法面向的法教义学则是通过教义分析,明确法规范中存在的矛盾之处、有违明确性原则之处或处罚漏洞等,从而促进立法改进,确保法律良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 刑法教义学 规范漏洞 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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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确立的双重价值——兼评《民法总则》第111条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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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思洋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28-139,共12页
法是价值与秩序的统一,《民法总则》第111条的确立,将个人信息权益首次纳入民法保护,使个人信息权在民法层面得以确立。个人信息权的确立具有价值层面和规范层面的双重价值。在价值体系层面,该条款体现了民法对个人信息所具有的多元价... 法是价值与秩序的统一,《民法总则》第111条的确立,将个人信息权益首次纳入民法保护,使个人信息权在民法层面得以确立。个人信息权的确立具有价值层面和规范层面的双重价值。在价值体系层面,该条款体现了民法对个人信息所具有的多元价值的纳入,属于民法价值体系的扩容;在规范体系层面,通过对宪法层面和部门法层面的教义学考察,能够发现个人信息权已经具备了作为一项独立权利存在的法教义学基础。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个人信息具有的人格和财产价值足以支撑其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保护 法教义学 民法总则 双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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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系统、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一个刑法角度的定位 被引量:22
19
作者 埃里克.希尔根多夫 黄笑岩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9年第1期85-94,共10页
数字化革命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不仅引发了人类工作生活的巨大变革,也对法律职业以及刑法学工作产生了跨时代的影响。鲍纳塔尔案、阿沙芬堡案、自动驾驶的悖论问题和"Tay"案已经预示着人工智能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人... 数字化革命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不仅引发了人类工作生活的巨大变革,也对法律职业以及刑法学工作产生了跨时代的影响。鲍纳塔尔案、阿沙芬堡案、自动驾驶的悖论问题和"Tay"案已经预示着人工智能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人类在未来遭受其损害的概率会显著提升。即使如此,法律的演进仍应谨慎、适度,尝试以现有的法律教义学方法解决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化革命 人工智能 法律教义学方法 被允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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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交互审视下的危险驾驶罪 被引量:18
20
作者 梁根林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2年第4期154-175,共22页
我国醉驾入刑的治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效,醉驾入刑立法符合刑法谦抑原理,具有刑事政策上的有效性和妥当性。但是,醉驾入刑可能存在司法扩大化现象。通过修法增设“不能安全驾驶”要件,不是消解醉驾入刑司法扩大化的适当选择;当下... 我国醉驾入刑的治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效,醉驾入刑立法符合刑法谦抑原理,具有刑事政策上的有效性和妥当性。但是,醉驾入刑可能存在司法扩大化现象。通过修法增设“不能安全驾驶”要件,不是消解醉驾入刑司法扩大化的适当选择;当下司法实务践行的应对方案和设定的裁判标准存在诸多不足,防范司法扩大化的实际效果极为有限。面对醉驾入刑的司法扩大化,应当聚焦症结所在,在刑法教义学原理的指导下,主要通过司法裁判标准的科学化、构成要件的实质化、出罪路径的明确化、刑罚扩张事由之否定、定罪量刑标准的统一化以及弱化犯罪附随效果、消除犯罪前科记录等解释论努力,寻求消解之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政策 刑法教义学 醉驾入刑 司法扩大化 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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