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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刑事主体地位之否定 被引量: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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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方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67-75,共9页
当前人工智能本质上是人类辅助工具,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属性。虽然人工智能的目标在于使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并获得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但其行为不论是依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还是脱离程序设计的自主运行,欠缺法规范遵从能力的意志性,即使... 当前人工智能本质上是人类辅助工具,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属性。虽然人工智能的目标在于使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并获得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但其行为不论是依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还是脱离程序设计的自主运行,欠缺法规范遵从能力的意志性,即使客观上造成法益侵害后果,同样不具有刑法上的可归责性。意志自由是认定刑事主体地位的关键要素,包括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人工智能与法人虽然都不具有人类肉体与意识的生理构造,但法人特殊的运作机理符合刑事主体地位认定的实质要求,当前人工智能并不具备。通过检视刑罚目的实现与否,以从反面论证当前对人工智能没有必要作为刑事主体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刑事责任 主体地位 刑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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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视角与刑法理论的重构 被引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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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东燕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28-136,共9页
被害人的公法主体地位的确立构成在刑事实体法领域引入被害人视角的正当性根据。整合规范的被害人视角之于刑事实体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将促成对刑罚、危害、刑事责任等基本范畴的重构,而且对刑事立法、刑法解释与司法推理具有指... 被害人的公法主体地位的确立构成在刑事实体法领域引入被害人视角的正当性根据。整合规范的被害人视角之于刑事实体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将促成对刑罚、危害、刑事责任等基本范畴的重构,而且对刑事立法、刑法解释与司法推理具有指导作用,同时还影响到量刑理论及实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视角 危害 刑事责任 刑法解释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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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体刑法适用之可能性 被引量:72
3
作者 马治国 田小楚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08-115,共8页
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普遍运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虽然还停留在弱人工智能阶段,但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却不容忽视。据此,本文尝试通过犯罪主体的界定与分析,论证人工智能体应当是介于人与物之... 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普遍运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虽然还停留在弱人工智能阶段,但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却不容忽视。据此,本文尝试通过犯罪主体的界定与分析,论证人工智能体应当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特殊的刑事责任主体,并提出将人工智能体的智能化程度比拟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以此判定人工智能体的刑事责任能力。此外,进一步分析人工智能体侵害行为有体性,通过条件说模型和介入因素说模型分别阐释人工智能体在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适用与依据,并建议通过研发人工智能"黑匣子"装置追踪事故发生原委,从而遵循刑事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人工智能体具有适应刑法之可能性,为未来解决人工智能新问题提供法治化科学理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体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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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刑事制裁制度 被引量:54
4
作者 邵建东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4-19,共6页
非法垄断行为直接侵害自由、公平的有效竞争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的自由根基,进而损害国家利益、整体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应刑罚性”。因此,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刑事责任制度。我国应当学习借鉴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垄断立法... 非法垄断行为直接侵害自由、公平的有效竞争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的自由根基,进而损害国家利益、整体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应刑罚性”。因此,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刑事责任制度。我国应当学习借鉴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方面的经验,运用本身违法原则或“先行政后司法”原则来分清垄断行为的罪与非罪界限,对行政垄断、卡特尔、纵向价格限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实施刑事惩戒,充分发挥刑罚在竞争法律责任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刑事制裁制度 中国 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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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的路径 被引量:47
5
作者 刘宪权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75-83,共9页
在弱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实际上是研发者或使用者行为的延伸,应当由研发者或使用者承担刑事责任。与传统犯罪相比,研发者或使用者之间的刑事责任分配会随着智能机器人"智能&qu... 在弱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实际上是研发者或使用者行为的延伸,应当由研发者或使用者承担刑事责任。与传统犯罪相比,研发者或使用者之间的刑事责任分配会随着智能机器人"智能"的增长而有所不同。智能机器人"智能"的增长还会影响对行为人量刑的轻重,甚至可能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性质判断。智能机器人在自主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超出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应将其作为刑事责任主体进行刑罚处罚。此时,智能机器人不能和研发者成立共同犯罪,但有可能和使用者构成共同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机器人犯罪 刑事责任 刑法规制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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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否定说的回应 被引量:43
6
作者 刘宪权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13-121,共9页
弱人工智能机器人不能成为刑事责任主体,但是会对刑事责任的转移或者分配产生影响。对于强智能机器人是否应具有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刑法学界主要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不同观点。坚持否定说的学者所持的理由存在缺陷和误区,当前对强智... 弱人工智能机器人不能成为刑事责任主体,但是会对刑事责任的转移或者分配产生影响。对于强智能机器人是否应具有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刑法学界主要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不同观点。坚持否定说的学者所持的理由存在缺陷和误区,当前对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之探究并非在做无用之功。强智能机器人与现有刑事责任主体的差别不应成为否定其刑事责任主体的理由;'强智能机器人不具有自由意志'的论断无法得到证明;因处罚不能而否定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观点属因果倒置;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确立不会成为现有刑事责任主体推卸刑事责任的理由。将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强智能机器人作为刑事责任主体不仅有其合理性,且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机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智能机器人 刑事责任主体 肯定说 否定说 缺陷和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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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与刑罚理论 被引量:41
7
作者 卢勤忠 何鑫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16-124,191,共10页
强人工智能机器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承受刑罚的基础,与自然人、单位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对其直接适用以自然人和单位为中心构建的刑法理论。强人工智能时代应采取新型社会责任论,强人工智能机器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是其对人类社会造... 强人工智能机器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承受刑罚的基础,与自然人、单位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对其直接适用以自然人和单位为中心构建的刑法理论。强人工智能时代应采取新型社会责任论,强人工智能机器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是其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威胁。在强人工智能时代,应通过删除数据、修改程序和永久销毁等契合强人工智能机器人特征的刑罚处罚方式来实现刑罚报应和预防的双重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人工智能时代 智能机器人 刑事责任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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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责任理论 被引量:36
8
作者 杜宇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78-91,共14页
最近十年的刑事责任研究基本停滞,无法实现理论之明显提升,其重要原因在于,责任论始终以刑罚为唯一关注,使得刑事责任论与刑罚论难辨你我,无法获得超越于刑罚论的实质性内核。"刑事和解"的出现,为我们展示了对责任的另一种理... 最近十年的刑事责任研究基本停滞,无法实现理论之明显提升,其重要原因在于,责任论始终以刑罚为唯一关注,使得刑事责任论与刑罚论难辨你我,无法获得超越于刑罚论的实质性内核。"刑事和解"的出现,为我们展示了对责任的另一种理解可能,从而为摆脱责任论的研究困境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以和解的责任观为线索,对传统责任论的核心内容展开深入反思,可以看到:责任的承担,不仅要面向国家,而且要面向被害人和社区;责任的实现方式,应从"刑罚—保安处分"的二元格局,迈向"刑罚—保安处分—刑事和解"的三元格局;责任的基本诉求,则应在传统的惩罚与预防的框架内,导入恢复性的价值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和解 刑罚 保安处分 非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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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理论的中国蜕变——一个学术史视角的考察 被引量:35
9
作者 车浩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66-81,共16页
责任理论的发展与变革,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一个具体而微的缩影。在过去二十年中,责任话语的刑法涵义发生了剧变。责任研究的阵地,从四要件之外的刑事责任转移到三阶层之内的责任阶层。随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责任观念从心理责... 责任理论的发展与变革,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一个具体而微的缩影。在过去二十年中,责任话语的刑法涵义发生了剧变。责任研究的阵地,从四要件之外的刑事责任转移到三阶层之内的责任阶层。随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入,责任观念从心理责任论向规范责任论演进。违法性认识作为责任减免事由,其研究重心从理念层面的必要性之争,进入到错误可避免性的具体技术层面。上述责任领域内诸问题的研究轨迹,一直随附于晚近刑法知识转型特别是犯罪论体系变迁的趋势,呈现出"自转加公转"的特点。从开放、自由与自主的学术史视角,梳理分析上述问题,有助于揭示出当代中国责任理论以及整个刑法知识转型的深层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责任 期待可能性 规范责任论 违法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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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多元化适用 被引量:30
10
作者 徐本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40-148,共9页
在刑事司法中适用环境修复责任契合“运用司法手段修复生态环境”的政策导向,具有“惩罚犯罪和修复损害”的双重责任功能,顺应“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功能融合”的发展趋势,是符合法律责任规律的制度安排。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环境修复责... 在刑事司法中适用环境修复责任契合“运用司法手段修复生态环境”的政策导向,具有“惩罚犯罪和修复损害”的双重责任功能,顺应“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功能融合”的发展趋势,是符合法律责任规律的制度安排。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环境修复责任得到多元化适用,但也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存在“责任性质认知困惑、责任方式适用混乱、超越司法职权边界、滋生裁量失控风险”等问题。就适用方式而言,提倡将环境修复作为量刑情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式予以适用,并通过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等司法制度,为环境修复责任提供多元适用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修复 刑事司法 非刑罚处罚措施 生态司法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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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上的被害人同意能力 被引量:28
11
作者 车浩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13-120,共8页
被害人的同意能力是被害人同意生效的要件之一,包括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两个要素,在判断上分为事实性和规范性两个层次。同意能力的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既不能从刑事责任能力中直接推导,也不以民法上的行为能力为必要。在刑法有明确规定... 被害人的同意能力是被害人同意生效的要件之一,包括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两个要素,在判断上分为事实性和规范性两个层次。同意能力的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既不能从刑事责任能力中直接推导,也不以民法上的行为能力为必要。在刑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刑法规定为准;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简单照搬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而是应当具体考虑行为人的年龄和心智状况,结合案件发生的具体场景以及被害人支配的具体法益,综合考量加以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 同意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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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事职业处罚措施升格为资格刑的根据 被引量:29
12
作者 尹晓闻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66-71,78,共7页
长期以来,对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我国刑法未予以明确规定,往往由行政机关来作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赋予了人民法院可以禁止犯罪行为人一定期限从事职业的自由裁量权,扩展了刑事责... 长期以来,对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我国刑法未予以明确规定,往往由行政机关来作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赋予了人民法院可以禁止犯罪行为人一定期限从事职业的自由裁量权,扩展了刑事责任的内容。但由于该修正案仅将禁止从事职业规定为非刑罚处置措施,附加于刑罚之后适用,容易产生处罚"过剩"的问题,而且对禁止从事职业的处置权分设为司法裁判权和行政处罚权,不仅不利于刑事司法权的独立适用,而且有悖于刑事责任追究的公平原则。因此,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将禁止从事职业的非刑罚处置措施升格为一种资格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业 非刑罚处置措施 刑事责任 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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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一) 被引量:14
13
作者 赵秉志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11-15,共5页
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对其犯罪应采用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从有助于我国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考虑 ,本文对未成年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立法、追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其适用以... 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对其犯罪应采用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从有助于我国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考虑 ,本文对未成年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立法、追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其适用以及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和完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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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的入罪问题研究 被引量:28
14
作者 康均心 夏婧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5-9,40,共6页
从最初出现的药物兴奋剂,到现在更为隐蔽、更加危险的基因兴奋剂,这些黑名单上不断增加的违禁物品,无不严重破坏着体育公平竞争精神,突破人类道德的底线,进而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兴奋剂不仅是有悖奥林匹克精神的"毒瘤",同时... 从最初出现的药物兴奋剂,到现在更为隐蔽、更加危险的基因兴奋剂,这些黑名单上不断增加的违禁物品,无不严重破坏着体育公平竞争精神,突破人类道德的底线,进而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兴奋剂不仅是有悖奥林匹克精神的"毒瘤",同时也是对人类社会的诚信、健康权与生命权的极大挑衅。然而现行兴奋剂问题的处罚方式却呈现两个极端,一方面处罚原则过于严格导致打击面扩大,另一方面犯罪成本过低导致打击力度不足。因此,该文希望通过对兴奋剂问题的刑事责任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找到刑罚的依据,给予兴奋剂违法犯罪有力一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兴奋剂 犯罪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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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罪责:基于网络技术的几点适应性考量 被引量:20
15
作者 刘守芬 方泉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79-88,共10页
基于网络技术给人类经验已经或将要带来的深刻变化,本文对于犯罪论体系中的行为理论、过失责任理论以及责任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若干适应性考量。强调网络虚拟行为的"社会重要性";认为应当通过增加结果避免义务对网络技术下... 基于网络技术给人类经验已经或将要带来的深刻变化,本文对于犯罪论体系中的行为理论、过失责任理论以及责任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若干适应性考量。强调网络虚拟行为的"社会重要性";认为应当通过增加结果避免义务对网络技术下过失责任适当扩张;并以著名的雅虎案为例,论述了网络技术下期待可能性之为技术可能性的主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技术 犯罪论 行为理论 过失责任理论 适应性 网络虚拟行为 技术可能性 网络犯罪 社会行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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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责任能否转换为刑事责任的研讨 被引量:22
16
作者 于志刚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年第6期33-40,共8页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产生,源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以客观存在的民事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为前提。在我国现实存在的司法解释之中,民事责任出现了向刑事责任的转化倾向,值得关注。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责任的积极履行状态,可以有限...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产生,源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以客观存在的民事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为前提。在我国现实存在的司法解释之中,民事责任出现了向刑事责任的转化倾向,值得关注。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责任的积极履行状态,可以有限度影响到刑事案件的量刑,这是可以接纳的刑事责任微调。但是,无能力赔偿而导致的由民事侵权向刑事犯罪的转化,即由非罪向罪的转化,是一种必须加以遏制的逆向转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 刑罚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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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立法比较、反思及完善 被引量:10
17
作者 蒋熙辉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91-98,共8页
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基本上肯定法人犯罪,只是立法模式不同、承认范围不同。比较各国法人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存在三种各具特色的范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前南斯拉夫范例。反观我国单位犯罪的刑事立法,宜从责任一体化、处罚原则、刑罚... 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基本上肯定法人犯罪,只是立法模式不同、承认范围不同。比较各国法人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存在三种各具特色的范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前南斯拉夫范例。反观我国单位犯罪的刑事立法,宜从责任一体化、处罚原则、刑罚种类、单位犯罪总则条文等方面国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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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被引量:19
18
作者 刘宪权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10-125,共16页
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意味着人工智能的“技术奇点”越来越近。GPT-4及更进一步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触及了强人工智能的边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强人工智能时代“未来已来”。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 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意味着人工智能的“技术奇点”越来越近。GPT-4及更进一步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触及了强人工智能的边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强人工智能时代“未来已来”。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和创造能力,甚至还具有通过其自身独立进行编程的能力,从而拥有脱离人类的独立意识和自主意志的可能性。对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刑法学研究刻不容缓。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犯罪类型进行多种分类。以相关行为符合的罪名和行为类型为标准,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涉及的犯罪可分为煽动类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侵犯数据、信息、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以及传授犯罪方法、提供犯罪程序类犯罪等。比人脑更“聪明”且具有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无疑会对现有刑法理论和刑罚体系造成巨大冲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atGPT 生成式人工智能 犯罪类型 刑事责任 刑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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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 被引量:18
19
作者 冀洋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86-200,共15页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经济利益衡量,为合规激励的扩大化埋下了隐忧。基于单位犯罪混合意志论和责任分离论,涉案企业与涉案人员在刑罚层面可实现责任个别化,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而非涉案人员,合规监管的适用范围只能是企业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基于实体法的量刑原理,在从宽范围上,事后合规换取的“相对不起诉”仅针对企业轻罪而不适用于企业重罪;事前合规难以成为企业犯罪的实体出罪事由,不能夸大组织体责任论的教义学功能。在未来合规改革的实践深入及立法推进中,应优先注重罪刑法定的追诉限缩意义、“企业合规从宽”与“特定犯罪从严”的刑事政策协调、企业合规整改实效的长期验证,避免落入“合规陷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刑事激励 混合意志论 责任分离论 合规不起诉 实体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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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犯罪宽宥论——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视角 被引量:17
20
作者 张建军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7年第4期63-69,共7页
从历史上看,我国古代立法、近代立法以及革命根据地的相关法律文件都有矜恤老幼、减免其刑的相关规定。近现代国外刑事立法中,也普遍确立有老龄犯罪从宽处罚的制度。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刑法中竟没有任何相关的规定。目前,我国已进入"... 从历史上看,我国古代立法、近代立法以及革命根据地的相关法律文件都有矜恤老幼、减免其刑的相关规定。近现代国外刑事立法中,也普遍确立有老龄犯罪从宽处罚的制度。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刑法中竟没有任何相关的规定。目前,我国已进入"老年型"国家行列,因此,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视角看,无论基于刑罚的人道性、谦抑性,还是从解决老龄问题、实现刑罚的目的考量,都有必要增设老龄犯罪从宽处罚与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及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老龄犯罪 刑事责任 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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