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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0
1
作者 闫永安 王志祥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129-132,共4页
成立非法拘禁罪,不要求被害人认识到自己被剥夺自由的状态。非法拘禁罪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其行为应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界限的关键区别在于... 成立非法拘禁罪,不要求被害人认识到自己被剥夺自由的状态。非法拘禁罪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其行为应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界限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目的的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拘禁罪 继续犯 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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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绑架罪单一行为说与复合行为说之争 被引量:2
2
作者 曲新久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2期101-114,共14页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罪状描述,前半句与后半句分别作文义解释后,合理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解决绑架罪单一行为说与复合行为说之争的关键。单论前半句,绑架罪是单一行为犯、目的犯;单论后半句...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罪状描述,前半句与后半句分别作文义解释后,合理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解决绑架罪单一行为说与复合行为说之争的关键。单论前半句,绑架罪是单一行为犯、目的犯;单论后半句,绑架罪客观方面以存在绑架行为人、人质、被勒索人即第三人之三方关系、三方构造为必要。前半句受后半句制约、感染,而不是相反,绑架罪只能是复合行为犯,即绑架(强力掳人)并拘禁他人以及以其他强制方法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与勒赎、勒索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复合性“绑架行为”。绑架除了强力掳人语义即其规范含义外,还以绑架罪构成要件内存在上述三方关系、三方构造为必要。历史解释《刑法》第239条,也可大致确定这是立法原意。复合行为说正确定性了绑架罪构成要件,但既遂标准是有一定问题的;单一行为说错误定性了绑架行为的单复,但既遂标准的主张是相对合理的。从复合行为说出发,吸取单一行为说的合理成分,绑架罪既遂与未遂应当从严解释,中止从宽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单一行为犯 复合行为犯 绑架的语义与规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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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9条(绑架罪罪刑规范)评注 被引量:2
3
作者 李立众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2年第6期231-245,共15页
绑架行为的实质是对被害人建立起实力支配关系,使其成为向第三人提出各种要求的人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表述,使得绑架行为只能是单一行为。“人质”的表述意味着成立绑架罪,以存在行为人、被害人与第三人的三方关系为前提。在涉... 绑架行为的实质是对被害人建立起实力支配关系,使其成为向第三人提出各种要求的人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表述,使得绑架行为只能是单一行为。“人质”的表述意味着成立绑架罪,以存在行为人、被害人与第三人的三方关系为前提。在涉及三方关系的案件中,要妥善处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关系。绑架行为在侵犯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同时,必然同步创设出了危及第三人的财产或者其他权益的危险。成立绑架罪,要求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绑架目的。行为人出于绑架目的,能够稳固地实力支配被害人时,构成绑架罪既遂。在行为人解除对人质的实力支配关系之前,他人知情而中途参与取财等行为的,成立绑架罪的共犯。“杀害”被绑架人不要求杀死人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绑架行为 绑架目的 非法拘禁罪 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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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基本要件问题探讨 被引量:4
4
作者 王水明 王志祥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49-52,共4页
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绑架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而不是复合行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关键词 绑架罪 基本要件 单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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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视阈下绑架罪的定性与量刑——对大样本绑架释放人质案件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4
5
作者 徐光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7-32,共16页
对大样本绑架案件的实证考察发现,审判实践通过"以刑制罪"来实现从轻量刑的现象较为突出。具体包括:过度强调释放人质对认定情节较轻的意义,扩张解释情节较轻的范围,过度限制绑架罪而适用其他轻罪。"释放人质"型绑架案件,多不加区... 对大样本绑架案件的实证考察发现,审判实践通过"以刑制罪"来实现从轻量刑的现象较为突出。具体包括:过度强调释放人质对认定情节较轻的意义,扩张解释情节较轻的范围,过度限制绑架罪而适用其他轻罪。"释放人质"型绑架案件,多不加区分地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且量刑畸轻,过度扩张法定从宽情节、限制从重情节的适用,即便未认定为情节较轻也从轻量刑。"未释放人质"型绑架案件,过度考虑释放人质外的其他因素对认定情节较轻的意义。排斥绑架罪适用的方式包括:将绑架罪的目的限制解释为重大不法目的,将行为方式限制解释为对人质实施重大不法侵害或威胁,扩张"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范围,以事出有因为由限制绑架罪的适用。审判实践对"以刑制罪"认识不一,同案异判较为突出。应进一步降低绑架罪的法定刑,对释放人质减免处罚作专门规定,重新梳理释放人质与认定情节较轻的关系,限制解释绑架罪不宜突破绑架行为的类型特征。立法上对绑架罪规定合理的罪刑关系,是解决司法上以刑制罪乱象的根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情节较轻 释放人质 以刑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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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疑难争议问题研究 被引量:1
6
作者 陈洪兵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56-59,共4页
绑架罪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绑架罪既遂的标志是绑架行为的完成;绑架罪是继续犯;绑架过程中劫走被绑架人财物,即使数额巨大,也不能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杀人未遂或者重伤的即使造成严重残疾,也不能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绑架罪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绑架罪既遂的标志是绑架行为的完成;绑架罪是继续犯;绑架过程中劫走被绑架人财物,即使数额巨大,也不能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杀人未遂或者重伤的即使造成严重残疾,也不能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对绑架罪不应配置死刑,应借鉴日本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二的规定,增设基于释放被绑架人而减轻其刑的规定;应废除关于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定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法益 继续犯 死刑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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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 被引量:4
7
作者 王志祥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90-97,共8页
从立法原意的角度看,"杀害被绑架人"应包括对死亡结果发生的要求。"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不适当地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而"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死亡"则合理地限缩了死刑的适用范围。立法者在对... 从立法原意的角度看,"杀害被绑架人"应包括对死亡结果发生的要求。"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不适当地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而"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死亡"则合理地限缩了死刑的适用范围。立法者在对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中对限制死刑刑事政策的贯彻可谓有得有失。基于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立场,对"杀害被绑架人"应当解释为"杀死被绑架人",对"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应以处无期徒刑为原则,以处死刑为极其罕见的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绝对确定的死刑杀害被绑架人故意伤害被绑架人 致人重伤、死亡限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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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绑架罪特殊中止犯的设立——由“善良绑匪”案引发的刑法思考 被引量:1
8
作者 刘雪梅 谢雄伟 《时代法学》 2008年第3期62-67,共6页
绑架罪的既遂以绑架行为实际控制人质,将人质置于行为人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因此,根据我国中止犯的一般理论,行为人绑架犯罪既遂以后又释放人质的不能构成中止犯,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罪表现。为了保障人质的生命、身体安全,鼓励犯罪人... 绑架罪的既遂以绑架行为实际控制人质,将人质置于行为人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因此,根据我国中止犯的一般理论,行为人绑架犯罪既遂以后又释放人质的不能构成中止犯,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罪表现。为了保障人质的生命、身体安全,鼓励犯罪人及时放弃犯罪,防止社会危害性扩大,对于绑架犯罪既遂后释放人质的情形,国外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已经将其作为特殊中止犯加以规定。从刑事政策及中止犯的立法宗旨考虑,我国刑法也有必要将绑架犯罪既遂后释放人质的情形增设为特殊中止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犯罪中止 特殊中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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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绑架罪的目的
9
作者 袁彬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37-39,共3页
绑架罪作为目的犯,具有双重“目的”,不同的目的在刑法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其直接目的“将人劫走”是绑架罪的犯罪目的,而间接目的“勒索财物”或“作人质”则是绑架罪的犯罪动机。绑架罪的目的内容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针对第三人,并勒... 绑架罪作为目的犯,具有双重“目的”,不同的目的在刑法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其直接目的“将人劫走”是绑架罪的犯罪目的,而间接目的“勒索财物”或“作人质”则是绑架罪的犯罪动机。绑架罪的目的内容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针对第三人,并勒索财物,要求程度上为“重大”。绑架罪的既遂要求绑架罪直接目的的实现,但不要求其间接目的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目的犯 目的 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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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2
10
作者 张永清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第5期105-107,共3页
绑架罪是以“绑架行为”这一单一行为为客观构成要件的严重暴力性犯罪。“绑架行为”既包括暴力、胁迫、麻醉等常用的强制手段,也包括一些非强制性手段;既包括狭义的绑架行为和非法拘禁行为,也包括其继续状态——勒索行为,这二者是同一... 绑架罪是以“绑架行为”这一单一行为为客观构成要件的严重暴力性犯罪。“绑架行为”既包括暴力、胁迫、麻醉等常用的强制手段,也包括一些非强制性手段;既包括狭义的绑架行为和非法拘禁行为,也包括其继续状态——勒索行为,这二者是同一行为的两个方面,可以同时存在,也可以相继实行。现行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起刑点太高,不利于罪刑相当原则的正确适用;关于量刑的法定情节和犯罪主体的规定也有不足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绑架行为 法定刑 量刑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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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行为结构新论
11
作者 谭明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4期77-79,共3页
由于绑架罪所侵犯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了人质的身体活动自由权和第三人的意思决定自由权,所以决定了绑架罪是复合行为犯而非简单行为犯,即其完成形态由扣押人质与提出非法要求两行为组成。将绑架罪解释为复合行为犯,有利于犯罪预防和解决... 由于绑架罪所侵犯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了人质的身体活动自由权和第三人的意思决定自由权,所以决定了绑架罪是复合行为犯而非简单行为犯,即其完成形态由扣押人质与提出非法要求两行为组成。将绑架罪解释为复合行为犯,有利于犯罪预防和解决罪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人身自由权 复合行为犯 犯罪中止 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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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司法疑难问题的梳理与评析
12
作者 赵运锋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24-28,共5页
刑法规定,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又将其杀害的依绑架罪论处,绑架杀人的犯罪形态应是牵连犯;绑架后又对被害人抢劫的,应对绑架罪与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绑架罪包含了两个具体构成要件,即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厘清绑架罪中的非法限制他人... 刑法规定,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又将其杀害的依绑架罪论处,绑架杀人的犯罪形态应是牵连犯;绑架后又对被害人抢劫的,应对绑架罪与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绑架罪包含了两个具体构成要件,即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厘清绑架罪中的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则是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绑架杀人 绑架抢劫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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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持质的立法、执行及流变 被引量:1
13
作者 陈鸣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3-23,共11页
后世所谓持质的法律概念,在西汉初期的律文中并不明晰,而是包含于劫人求财的律文中。后来虽有专门的法律对持质加以规范,但持质作为独立的罪名,仍存于律之外的法律形式中。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立法变迁后,至曹魏修订新律时才正式入律。从... 后世所谓持质的法律概念,在西汉初期的律文中并不明晰,而是包含于劫人求财的律文中。后来虽有专门的法律对持质加以规范,但持质作为独立的罪名,仍存于律之外的法律形式中。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立法变迁后,至曹魏修订新律时才正式入律。从史料可知,汉代立法、执法处理持质犯罪的基本思路是维护社会治安,消灭盗贼,而不是保障人质的人身安全或人身权利,所以法律要求官吏不顾人质安全,对劫持者进行攻击,但执法者却常常对豪贵者加以特殊对待。与此同时,持质所属律篇的变化,则反映出对相关犯罪概念认识的深化与立法标准的改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劫人 持质 持质之科 纵舍 并击 求财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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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绑架犯罪案件特点及打击防控对策 被引量:1
14
作者 李松梅 陈宇铿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78-80,共3页
当前,广东省绑架犯罪案件有逐渐蔓延、发展和上升的趋势,结合广东省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实际情况,针对绑架犯罪的新特点,公安机关除了继承传统的侦查破案模式外,还应尽快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有广东地区特色的反绑架工作机制,并加强... 当前,广东省绑架犯罪案件有逐渐蔓延、发展和上升的趋势,结合广东省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实际情况,针对绑架犯罪的新特点,公安机关除了继承传统的侦查破案模式外,还应尽快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有广东地区特色的反绑架工作机制,并加强与电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不断拓展资源共享空间,加大打击和正面宣传的力度,震慑犯罪,努力减少引发绑架犯罪的诱因等,从而构建新的打击防控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安 绑架犯罪案件 绑架犯罪 打击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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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难点问题研究
15
作者 史秀娟 李英伟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109-112,共4页
绑架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重要个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多发犯罪。在绑架罪的构成、认定及处罚等诸多方面,历来存在多种观点的聚讼,其中许多争点至今仍未有定论。鉴于绑架罪司法适用的重要性和法条设计的特殊性,有必要对这... 绑架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重要个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多发犯罪。在绑架罪的构成、认定及处罚等诸多方面,历来存在多种观点的聚讼,其中许多争点至今仍未有定论。鉴于绑架罪司法适用的重要性和法条设计的特殊性,有必要对这一罪名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 绑架罪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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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型绑架行为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16
作者 肖军 倪业群 《天津法学》 2016年第4期64-70,共7页
索债型绑架,是指行为人以索取所谓的"债务"为理由,非法绑架债务人或其利益关系人并以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作要挟,用以逼迫债务人亲属或其本人偿债的犯罪行为,我国现行《刑法》一般情况下把它按非法拘禁罪论处。然而,不可否认的... 索债型绑架,是指行为人以索取所谓的"债务"为理由,非法绑架债务人或其利益关系人并以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作要挟,用以逼迫债务人亲属或其本人偿债的犯罪行为,我国现行《刑法》一般情况下把它按非法拘禁罪论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它与绑架罪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刑事实务界关于此讨论比较多的是怎样界定"债"的存在问题,但对立法的缘由及妥当性思考却鲜有论及。基于当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索债型绑架一律排除适用绑架罪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意见,希望能够对我国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索债型绑架行为 绑架罪 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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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未成年人的绑架罪主体问题——以《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读为视角
17
作者 陈茂金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29-32,共4页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引起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犯罪在主体构成要件上的争议,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解读,提倡以"罪...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引起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犯罪在主体构成要件上的争议,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解读,提倡以"罪行"说来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应不负刑事责任,对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负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绑架罪 绑架杀人 绑架抢劫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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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探究 被引量:1
18
作者 梅锦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46-54,共9页
绑架罪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其较高的法定刑设置而在于既遂标准的界定。视绑架罪为目的犯,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索取财物等不法意图下的控制人质的行为就既遂的观点,必然导致绑架罪的法定刑过高,以及不能合理地解决绑架罪的未遂、中止等一系... 绑架罪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其较高的法定刑设置而在于既遂标准的界定。视绑架罪为目的犯,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索取财物等不法意图下的控制人质的行为就既遂的观点,必然导致绑架罪的法定刑过高,以及不能合理地解决绑架罪的未遂、中止等一系列问题,而《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改也将是治标不治本。从法条的应有含义、绑架罪的历史沿革、绑架罪的法定刑设置,尤其从刑罚的根据可以得知,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或偷盗婴幼儿),并向第三方提出不法要求(包括索取财物)时,绑架罪才既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法定刑 刑罚根据 既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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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被绑架人”的未完成形态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9
作者 王志祥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48-66,共19页
行为人着手对被绑架人实施杀人行为,只要未造成死亡结果的,无论是未造成任何伤害结果,还是造成的结果是轻伤结果或重伤结果,均成立"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中止形态。行为人为了实行"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而准备工具... 行为人着手对被绑架人实施杀人行为,只要未造成死亡结果的,无论是未造成任何伤害结果,还是造成的结果是轻伤结果或重伤结果,均成立"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中止形态。行为人为了实行"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而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在未着手实行之前而停止下来的,成立"杀害被绑架人"的预备、中止形态。对于"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中止、预备形态,应当以"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而不存在以绑架罪基本犯的法定刑为基础进行处罚的可能性。"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意味着故意杀人行为被包含在绑架罪的"杀害被绑架人"这一加重构成的规定中予以评价,这排斥了以绑架罪基本犯的构成或绑架罪的"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这一加重构成对故意杀人行为进行包容性评价以及在绑架罪之外对故意杀人行为进行独立评价的可能性。因此,"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中止、预备形态所涉及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应当被纳入绑架罪基本犯的构成加以评价,也不应当被纳入"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这一加重构成予以评价,更不应被作为绑架罪之外的独立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进行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杀害被绑架人 未完成形态 加重构成 基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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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罪数形态
20
作者 司佳辉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92-93,共2页
绑架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暴力性刑事犯罪,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罪中的诸多问题存在着争议,"杀害被绑架人"的罪数形态问题即是其中之一。"杀害被绑架人"是绑架罪的加重结果,其罪数,一般共识是处断的一罪,这既考... 绑架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暴力性刑事犯罪,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罪中的诸多问题存在着争议,"杀害被绑架人"的罪数形态问题即是其中之一。"杀害被绑架人"是绑架罪的加重结果,其罪数,一般共识是处断的一罪,这既考虑了司法价值判断,又考量了罪刑均衡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杀害被绑架人 罪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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