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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及法学教育改革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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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丹红
王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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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南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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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南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7年第2期36-39,6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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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南大学2005-2007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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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高等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应注重于职业培训性还是应注重于学术研究性的对立,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方法的选择。我国目前高等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存在很多矛盾和缺陷,这与培育目标的不确定有很大的关系。本文观点认为,不应把两者对立起来,而应把两者结合起来,既要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培训性,又要强调法学教育的学术研究性。即培养大批既有崇高道德品质、又有实际工作能力的法律专门人才。为此,要对高等法学教育的体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生入学资格、考核形式等诸多环节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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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
素质教育
矛盾与弊病
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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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ultivation objective
vocational training
quality education
contradictions and defects
educational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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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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