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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运河沿线商业聚落的历史演变及驱动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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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乃欣 龚嘉佳 《建筑与文化》 2023年第6期187-189,共3页
江南运河商业聚落是运河时期典型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及历史保护意义,其产生和发展充分展示了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但至清末,随着江南运河漕运废止及现代交通的发展,在城镇化背景下沿运商业聚落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文章通... 江南运河商业聚落是运河时期典型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及历史保护意义,其产生和发展充分展示了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但至清末,随着江南运河漕运废止及现代交通的发展,在城镇化背景下沿运商业聚落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文章通过梳理历史脉络,剖析江南运河与商业聚落的演变过程及规律,进而挖掘江南运河商业聚落的内外驱动机制,同时分析在当代运河价值转变背景下对此类聚落发展的启示,以期为此类型聚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江南运河 商业聚落 演变过程 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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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开区商品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状况的调查与研究
2
作者 惠劼 孙雅文 《住区》 2018年第6期73-79,共7页
本文调查研究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之后建设的商品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对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在配置类型、布局位置及配置方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了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的问题与特点,期望对今后住区公共服务设... 本文调查研究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之后建设的商品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对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在配置类型、布局位置及配置方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了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的问题与特点,期望对今后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研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住区 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方式 配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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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开区商品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状况的调查与研究
3
作者 惠劼 孙雅文 《住区》 2019年第1期57-70,共14页
本文调查研究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之后建设的商品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对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在配置类型、布局位置及配置方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了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的问题与特点,期望对今后住区公共服务设... 本文调查研究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之后建设的商品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对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在配置类型、布局位置及配置方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了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的问题与特点,期望对今后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研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住区 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方式 配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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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传统商业聚落水环境文化表征研究——以黎里、同里、乌镇为例
4
作者 倪震宇 葛澄钰 刘芳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CSCD 2022年第5期24-29,共6页
水环境是江南传统商业聚落形成、发展、演变的决定性因素和最重要的物质空间形态特征,物化了各种社会空间组织结构。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生存—实践”为基础,将文化人类学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引入建筑学领域,建立全新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 水环境是江南传统商业聚落形成、发展、演变的决定性因素和最重要的物质空间形态特征,物化了各种社会空间组织结构。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生存—实践”为基础,将文化人类学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引入建筑学领域,建立全新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探讨人们对水环境的“空间生产”过程,剖析江南传统商业聚落水环境文化表征要素及其内在机制,为当下乡村精细化建设提供借鉴和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江南传统商业聚落 水环境 文化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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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镇聚落的生成环境及其变迁的历史考察——以山西省临县碛口镇为例 被引量:4
5
作者 杜非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1年第5期54-58,共5页
人文地理学中有关聚落生成及变迁的一般模式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案例 ,山西省临县碛口镇就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考察商镇聚落生成环境及其变迁的个案。明清以降山西商业文化的发达、绥蒙口外的开发这一大背景 ,以及碛口独特的地理位置与运输... 人文地理学中有关聚落生成及变迁的一般模式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案例 ,山西省临县碛口镇就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考察商镇聚落生成环境及其变迁的个案。明清以降山西商业文化的发达、绥蒙口外的开发这一大背景 ,以及碛口独特的地理位置与运输方式的配置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山西 历史变迁 商镇聚落 碛口镇 生成环境 区域性 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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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解公约》下中国执行国际商事和解协议路径探索 被引量:9
6
作者 戴欣媛 《国际经济法学刊》 CSSCI 2020年第4期37-48,共12页
《新加坡调解公约》赋予经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以跨越国界的强制执行力。中国已于2019年8月7日签署该《公约》,正面临着如何理解《公约》的直接执行模式、如何对接中国的司法程序这两个紧要问题。本文首先剖析《新加坡调解公... 《新加坡调解公约》赋予经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以跨越国界的强制执行力。中国已于2019年8月7日签署该《公约》,正面临着如何理解《公约》的直接执行模式、如何对接中国的司法程序这两个紧要问题。本文首先剖析《新加坡调解公约》规定的执行模式,继而探讨中国已有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是否可以作为《新加坡调解公约》的适用通道,最终提出中国应当构建独立的《新加坡调解公约》审查执行程序,并提出了设计具体制度的三大原则,以及配套的风险控制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和解协议 新加坡调解公约 直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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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调解机制与《新加坡调解公约》对接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路径 被引量:7
7
作者 杨安琪 杨署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2期75-84,共10页
《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是国际贸易多边合作重要的国际法保障,也是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法律执行力和国际流动性显著提升的标志。为实现国内商事调解机制与公约的对接,中国应在国际商事调解立法、和解协议配套执行机制、调解机构与人才... 《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是国际贸易多边合作重要的国际法保障,也是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法律执行力和国际流动性显著提升的标志。为实现国内商事调解机制与公约的对接,中国应在国际商事调解立法、和解协议配套执行机制、调解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协调和完善,同时利用我国自贸区(港)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深耕商事调解试验田,构建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法律体系和运行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加坡调解公约》 国际商事和解协议 中国商事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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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机制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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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秀文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0年第2期53-68,共16页
我国现行商事和解协议可以通过当事人平等协商、调解、诉讼和仲裁程序中达成。通过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主要依据当事人自动履行,在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可以得到法院的执行。《新加坡调解公约》项下的国际和解协议... 我国现行商事和解协议可以通过当事人平等协商、调解、诉讼和仲裁程序中达成。通过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主要依据当事人自动履行,在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可以得到法院的执行。《新加坡调解公约》项下的国际和解协议指在独立的调解程序中达成的协议,由缔约国按照当地程序规则和公约规定的条件执行。本文结合我国有关执行商事和解协议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就《新加坡调解公约》项下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在我国执行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包括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和解协议的性质、公约项下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在我国的执行程序和执行条件、以及关于我国是否应当在近期内批准加入《新加坡调解公约》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作者认为,无论我国在近期内是否考虑批准加入该公约,都应要尽快做好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事调解法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立法层面上尽快制定和出台规范商事调解制度的法律规则,在司法层面上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执行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各项程序规则及相关配套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和解协议 执行机制 《新加坡调解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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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事行政处罚和解及其制度构建 被引量:3
9
作者 熊勇先 毛畅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21-128,共8页
商事处罚和解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就商事违法行为的处理,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以替代行政处罚。行政和解功能为商事处罚和解制度确立提供正当基础,应采取肯定列举和否定排除方式明确商事处罚和解的适用条件。商事处罚和解程序包... 商事处罚和解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就商事违法行为的处理,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以替代行政处罚。行政和解功能为商事处罚和解制度确立提供正当基础,应采取肯定列举和否定排除方式明确商事处罚和解的适用条件。商事处罚和解程序包括启动程序、协商程序、协议签订以及终止程序,应赋予行政机关提起和解动议的权利,将整改方案和措施作为协商的核心,和解协议应当公开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协议达成或者不符合适用条件时应当终止和解程序。商事和解协议属于行政协议,相对人不履行商事和解协议时,其应承担违约责任,行政机关不应重启行政处罚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和解 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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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古商镇发展动因探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余翰武 隆万容 《建筑科学》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34-137,共4页
简单介绍了湖南省洪江镇的历史变迁及商贸情况,并从交通、资源、区位等方面论述了洪江商业聚落的生成环境及其衰败的原因,引发了对传统商业聚落发展的思考。指出传统商业聚落对相关因素的依赖性,及其发展的不恒定性,同时也指出旅游业是... 简单介绍了湖南省洪江镇的历史变迁及商贸情况,并从交通、资源、区位等方面论述了洪江商业聚落的生成环境及其衰败的原因,引发了对传统商业聚落发展的思考。指出传统商业聚落对相关因素的依赖性,及其发展的不恒定性,同时也指出旅游业是洪江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洪江 传统商业聚落 商贸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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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都大邑商的聚落模式对现代城市建设的启示 被引量:1
11
作者 杜光华 《南方文物》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44-151,共8页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数量的增多,出现了城市病这个世界难题。如何创新营城理念,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迫切需要从理论、政策及方法上进行研究,而殷墟都城"葡萄状"的族邑模式蕴含城市组团的理念;水城共融的环境,彰显人...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数量的增多,出现了城市病这个世界难题。如何创新营城理念,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迫切需要从理论、政策及方法上进行研究,而殷墟都城"葡萄状"的族邑模式蕴含城市组团的理念;水城共融的环境,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文精神;星罗棋布的手工业作坊诠释制造强国的工匠精神;宏伟壮观的宫殿建筑展示宏阔的格局和大国气派等都对今天城市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殷墟 聚落模式 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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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若干核心问题 被引量:19
12
作者 石静霞 董暖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16-123,共8页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构建对于公正高效解决商事争议,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管辖权的扩大是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趋势,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可考虑将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以及自贸区外商独资企业之间商事纠纷纳入管辖范围,...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构建对于公正高效解决商事争议,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管辖权的扩大是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趋势,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可考虑将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以及自贸区外商独资企业之间商事纠纷纳入管辖范围,同时放开对"实际联系"的要求;"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宜通过仲裁调解机构的选定实现争议解决的国际化和专业化,应重视调解的适用并确保各类文书的有效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作为中国创举,应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并关注专家委员的利益冲突问题;诉讼程序便利化改革则需权衡公正与效率、自治与法定、公开与私密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法庭 受案范围 “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诉讼程序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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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调解协议效力类型化及多阶段决策研究——以广东省实践为例
13
作者 李建欢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3年第3期39-57,共19页
国际上基本形成两种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方式:一种是直接执行机制;另一种是转化执行机制。我国商事调解协议效力现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履行或执行质量不高,与《新加坡调解公约》无法有效衔接,商事调解制度不规范,互联互通不到位。... 国际上基本形成两种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方式:一种是直接执行机制;另一种是转化执行机制。我国商事调解协议效力现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履行或执行质量不高,与《新加坡调解公约》无法有效衔接,商事调解制度不规范,互联互通不到位。我国目前的商事调解协议效力机制属于转化执行机制。在转化前的法律性质是一种“民事合同”或者“契约”;在转化后形成裁定书、裁决书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在我国的效力构造中,履行效力和执行效力分属于两个阶段,对应两种不同的法律性质。当事人在商事调解协议效力决策中的考量因素分为商业因素、法治因素以及社会因素。在分析商事调解协议的效力类型以及当事人选择效力类型的考量因素后,形成的多阶段决策模型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指引。进而提出四个完善路径:强化调解协议的履行监督与行业治理,接轨国际规则赋予直接执行效力,完善调解机构与调解人员的管理,做好衔接配合和互联互通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调解协议效力 《新加坡调解公约》 履行效力 执行效力 多阶段决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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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商品房安置方式探析--以高陂水利枢纽汶水塘安置点为例 被引量:1
14
作者 陈垚森 吴家敏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22-24,50,共4页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创新农村移民新型城镇化安置模式,以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大麻镇汶水塘安置点为例,分析移民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商品房(商铺)安置方式及实践成效,以期为新时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提供参考...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创新农村移民新型城镇化安置模式,以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大麻镇汶水塘安置点为例,分析移民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商品房(商铺)安置方式及实践成效,以期为新时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房安置方式 城镇化 高陂水利枢纽 汶水塘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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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意思自治”问题研究 被引量:3
15
作者 王敏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9-94,共6页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是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原则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体现为三个方面:当事人可自主决定适用一般国际私法和双边条约解决平等商事主体间的争端;当事人还可合理...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是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原则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体现为三个方面:当事人可自主决定适用一般国际私法和双边条约解决平等商事主体间的争端;当事人还可合理选择和适用"一带一路"投资条约中的"岔路口条款";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法。对此,中国投资者首先要明确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意思自治"的法律意义,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适用意思自治条款,理性选择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意思自治 岔路口条款 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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