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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局限:一个劳动关系的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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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学致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56-62,共7页
合同法规范合同关系的根据主要依赖于合意理论。受有限理性限制,合同法实际上是以一次性交易为典型调整对象构造其规则体系的,对具有持续性并随时发生变化的劳动合同关系则存在无法克服的调整障碍:劳动合同的成立仅仅意味着劳动关系被启... 合同法规范合同关系的根据主要依赖于合意理论。受有限理性限制,合同法实际上是以一次性交易为典型调整对象构造其规则体系的,对具有持续性并随时发生变化的劳动合同关系则存在无法克服的调整障碍:劳动合同的成立仅仅意味着劳动关系被启动,随之发展起来的复杂样态远远溢出当初合意所能规划的范围。依合同法固有的法律行为技术进行调整,既缺乏合意根据,也缺乏足够大的规则供给体量。面对由现代企业科层组织塑造的人格从属性劳动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劳资矛盾和冲突,如果仅依赖意思自治,而不引入国家管制和劳工集体力量的约束,是无法实现秩序和公正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契约理论 劳动关系 人格依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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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法的当代风貌——内田贵《契约的时代》述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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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红丽 肖鹏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2期1-18,共18页
麦克尼尔以“关系契约论”宣告了“古典契约论”的死亡,但其未能将关系契约论付诸实定法或具体司法实践。日本学者内田贵教授结合长期合同的具体运作,对关系契约论在日本裁判中的适用进行了体系化研究,呈现了司法判决、民众选择以及社... 麦克尼尔以“关系契约论”宣告了“古典契约论”的死亡,但其未能将关系契约论付诸实定法或具体司法实践。日本学者内田贵教授结合长期合同的具体运作,对关系契约论在日本裁判中的适用进行了体系化研究,呈现了司法判决、民众选择以及社会观念对日本民事立法的再造图景。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包含的诸多“标准”型规则明显体现了关系契约论的理念,但对其如何适用,我国学界与法院仍在探索之中。内田贵教授的研究方法与视角为我国将来的合同法研究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参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契约论 关系契约论 长期合同 规则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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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对立:英美契约理论下的身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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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今轶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01-113,共13页
“身份”和“契约”中的内在张力长期吸引着法学界对梅因论断的探索。然而,无论是“从身份到契约”还是“从契约回到身份”,以往的法律实践和学术叙事中多假设了“身份”和“契约”间的对立关系。通过对英美法契约理论的学术史考证,有... “身份”和“契约”中的内在张力长期吸引着法学界对梅因论断的探索。然而,无论是“从身份到契约”还是“从契约回到身份”,以往的法律实践和学术叙事中多假设了“身份”和“契约”间的对立关系。通过对英美法契约理论的学术史考证,有助于摆脱对立概念的研究范式,探求“契约”下“身份”的镜像。古典契约法理论以抽象平等的个人为基础,强调合意和形式公平,打造了一套对于资产阶级有激励作用的分配制度。新古典契约法理论修正了古典契约法弊端,强调契约及其主体的多元化。关系型契约论试图推翻已有的传统契约法规则体系,从社会结构的外在视角强调契约团结、社会合作。在此三个理论阶段中,契约观下的身份呈不同的体现形式,也扮演着不同的作用:在古典契约法理论下,身份被虚化还原成同质化的抽象个人,以恪守形式公平;在新古典契约法理论下,对身份的重新认识使得法律得以重拾古典契约法下被忽略的实质公平;在关系型契约论中,身份充当着增强社会合作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契约法理论 新古典契约理论 关系型契约论 从身份到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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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契约关系理论新考——基于关系契约理论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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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传刚 李楠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47-53,共7页
劳动契约关系立法需要兼顾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双重协调。劳动契约关系规范如何在人工智能技术时代下实现其价值目标,其前提在于将劳动契约关系本身置于何种理论框架之下进行阐释。关系契约理论采用法社会学的分析视角,重新构... 劳动契约关系立法需要兼顾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双重协调。劳动契约关系规范如何在人工智能技术时代下实现其价值目标,其前提在于将劳动契约关系本身置于何种理论框架之下进行阐释。关系契约理论采用法社会学的分析视角,重新构建起契约理论的法理基础,以“关系”为契约的核心要素,利用社会学分析方法在法哲学层面形塑了现代契约理论全新的人文价值和经济学价值目标。现代劳动契约关系的内在产生基础与关系契约理论的主张是一致的,关系契约理论为现代劳动契约关系的理论与现实困境提供了更加科学、开放的解释框架及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契约理论 契约自由 关系契约理论 劳动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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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契约论思想及其评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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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蓓雯 《宁夏党校学报》 2008年第5期85-88,共4页
契约论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是古典契约论时期,其内部又包括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的纯粹自然理性学说以格老修斯等为代表;第二阶段的社会分权和自由学说以洛克等为代表;第三阶段的价值学说以卢梭和康德为代表。契约论的很多学说虽然缺乏... 契约论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是古典契约论时期,其内部又包括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的纯粹自然理性学说以格老修斯等为代表;第二阶段的社会分权和自由学说以洛克等为代表;第三阶段的价值学说以卢梭和康德为代表。契约论的很多学说虽然缺乏实证、仅为理论假设,但追求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却扩展到全球,得到世界认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契约论 三个阶段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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