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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人债权执行的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兼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中的制度创新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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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登科 张翼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35-52,共18页
当前我国对第三人债权执行程序建立了以“原执行名义+执行裁定”为执行名义的“径为执行”模式。但因第三人异议的绝对停止效,致使对第三人债权执行的实践效果大打折扣。在“效率”与“程序保障”的正当性要求下,对第三人异议应采适当... 当前我国对第三人债权执行程序建立了以“原执行名义+执行裁定”为执行名义的“径为执行”模式。但因第三人异议的绝对停止效,致使对第三人债权执行的实践效果大打折扣。在“效率”与“程序保障”的正当性要求下,对第三人异议应采适当实质性标准予以形式化审查。第三人于法定期间内未提异议,逾期所提诉讼应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在已有代位权诉讼的立法背景下,“收取诉讼”在适用场域及法律效果等方面仍具优越性,足以证成增设收取诉讼制度的必要。未来我国对第三人债权的执行将建立起“径为执行”+“收取诉讼”的双轨模式。在此种制度体系下,收取诉讼还将例外承载着对申请执行人的程序救济功能。基于诉讼经济和程序保障的考量,收取诉讼的判决效力可及于被执行人。此外,对第三人执行的“债权”应扩大理解为“请求权”,未来强制执行立法的条文应当予以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执行 径为执行 执行名义 收取诉讼 强制执行法
原文传递
债权执行的程序保障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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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力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2期89-100,共12页
债权执行以“查封措施”和“履行通知”为条件,第三人不提出异议即可裁定强制执行,欠缺执行的正当性依据,给予相关当事人以相应的程序保障成为必要。赋予第三人程序参与权是强化债权执行正当性的程序保障;赋予债权人债权收取权以平衡债... 债权执行以“查封措施”和“履行通知”为条件,第三人不提出异议即可裁定强制执行,欠缺执行的正当性依据,给予相关当事人以相应的程序保障成为必要。赋予第三人程序参与权是强化债权执行正当性的程序保障;赋予债权人债权收取权以平衡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债权收取诉讼与代位权诉讼功能存在叠加效应以及适用上形成“竞合”,应考虑两种程序的衔接与方向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 债权执行 程序保障 债权收取诉讼 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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