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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以房产登记为重心 被引量:43
1
作者 李明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66-71,共6页
加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对不动产登记应采实质审查制,以强化登记机关的责... 加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对不动产登记应采实质审查制,以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不动产登记错误属民事侵权行为,应通过民事诉讼予以更正和补救。设立赔偿基金,以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关 登记行为 实质审查 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制度 法律救济 房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关 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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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竞技体育中“黑色现象”的法律和道德思考 被引量:25
2
作者 张杰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17-19,共3页
体育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较低和道德失范是产生竞技体育中“黑色现象”的主要原因 ,也是目前司法介入困难的原因。法律和道德的结合与互动是扼制“黑色现象”的根本手段。要完善立法 ,引入严格责任制度 ,加快体育产权改革 ,成立... 体育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较低和道德失范是产生竞技体育中“黑色现象”的主要原因 ,也是目前司法介入困难的原因。法律和道德的结合与互动是扼制“黑色现象”的根本手段。要完善立法 ,引入严格责任制度 ,加快体育产权改革 ,成立体育道德委员会 ,建立体育仲裁法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技体育 黑色现象 激励机制 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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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修复的行为责任和状态责任 被引量:27
3
作者 胡静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6期129-137,共9页
根据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立法例,污染场地修复私人责任主体包括污染者和污染场地权利人。行政机关基于及时且有效修复污染场地的目的,有权命令污染场地权利人承担修复责任,污染场地权利人担责后可以向污染者追偿。污染者是终局责任人,... 根据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立法例,污染场地修复私人责任主体包括污染者和污染场地权利人。行政机关基于及时且有效修复污染场地的目的,有权命令污染场地权利人承担修复责任,污染场地权利人担责后可以向污染者追偿。污染者是终局责任人,其基础是因果关系和与人的连接,属于行为责任,体现污染者负担原则。污染场地权利人在时间上往往作为第一责任人,其基础是对场地的管领力和对物的连接,属于状态责任,体现场地控制者负担原则。污染者负担是首要的,场地控制者负担是补充性的,在适用污染者负担原则存在困难情况下,适用场地控制者负担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场地 责任主体 行为责任 状态责任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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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唆、帮助行为——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 被引量:10
4
作者 姬新江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87-92,共6页
教唆、帮助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形态,《侵权责任法》第9条虽有规定,但不尽明确。因此,如何界定教唆侵权与帮助侵权行为,怎样确定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如何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保证恢复受害人的损失,同时平衡教唆人... 教唆、帮助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形态,《侵权责任法》第9条虽有规定,但不尽明确。因此,如何界定教唆侵权与帮助侵权行为,怎样确定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如何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保证恢复受害人的损失,同时平衡教唆人、帮助人与被教唆人、被帮助人之间的利益,值得在理论上进行积极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行为 帮助行为 侵权责任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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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的法人制度的功能及缺陷——兼评《民法总则》第75条 被引量:10
5
作者 徐强胜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0-21,共12页
德国的设立中的法人(公司)理论,本为以公司关系处理设立中的公司内部问题,并将以设立公司为目的的必要行为,自然归属于成立后的法人。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的设立中的公司理论及实践则是将设立中的公司与成立后的公司视为同一体来,以设立... 德国的设立中的法人(公司)理论,本为以公司关系处理设立中的公司内部问题,并将以设立公司为目的的必要行为,自然归属于成立后的法人。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的设立中的公司理论及实践则是将设立中的公司与成立后的公司视为同一体来,以设立公司为必要目的的行为自然归属于成立后的公司。由于设立中的公司理论的不成熟及其与有关基本法律制度和理论的相悖,各国主要通过司法判例个案化来解决有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将设立中的公司所有行为都必然归属于成立后的公司是不负责任的。我国民法总则所规定的设立中的法人制度是值得反思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立中的法人 必要行为 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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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谊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被引量:4
6
作者 王正苍 《政法学刊》 2006年第6期97-101,共5页
情谊行为是指当事人为增进私人友谊或基于善良风俗实施的欠缺效果意思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的双方行为。情谊行为引发的纠纷,近年来日益增多。但由于情谊行为制度理论研究的贫乏,最终导致类似行为的不同定性或不同裁判。应当运用综合因素判... 情谊行为是指当事人为增进私人友谊或基于善良风俗实施的欠缺效果意思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的双方行为。情谊行为引发的纠纷,近年来日益增多。但由于情谊行为制度理论研究的贫乏,最终导致类似行为的不同定性或不同裁判。应当运用综合因素判断法认定情谊行为,并明确情谊行为非契约上的法律后果及其侵权责任的减轻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谊行为 综合要素推断法 侵权责任 公平原则减轻责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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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为引入刑事责任:威慑与谦抑 被引量:2
7
作者 魏艳 《竞争政策研究》 2023年第4期12-24,共13页
引入刑事威慑是反垄断法有效运行的内在要求。从补充威慑的角度,我国《反垄断法》应当对卡特尔行为引入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的实施上,有必要确立垄断案件行政执法的先行处理,并同时构建行刑衔接机制,落实刑罚的实施谦抑。在刑事司法环... 引入刑事威慑是反垄断法有效运行的内在要求。从补充威慑的角度,我国《反垄断法》应当对卡特尔行为引入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的实施上,有必要确立垄断案件行政执法的先行处理,并同时构建行刑衔接机制,落实刑罚的实施谦抑。在刑事司法环节引入合规激励机制不仅有利于实现刑罚的恰当威慑,更能最大程度地激励企业主动建立合规体系,从根本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垄断行为 刑事责任 威慑 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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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商家不良行为的责任配置研究--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分析
8
作者 徐洪海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9-36,共8页
数字平台交易中的不良行为主体多为平台商家,但平台企业为促成交易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配置平台责任是治理此类不良行为的关键。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研究发现,平台企业为克服商家不良行为产生的负交叉网络外部性问题有激励主动治理,但严格... 数字平台交易中的不良行为主体多为平台商家,但平台企业为促成交易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配置平台责任是治理此类不良行为的关键。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研究发现,平台企业为克服商家不良行为产生的负交叉网络外部性问题有激励主动治理,但严格型消费者较少(宽容型消费者较多)时又使其激励有所不足。因此,在外部治理制度上需要根据市场中各类消费者比例情况,为平台企业配置足够的责任才能更有效地治理不良行为。现行相关法规应该适当地增加平台责任,并完善消费者评价体系和诉赔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平台 不良行为 严格型消费者 责任配置 双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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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量刑责任概念的源流、问题与启示 被引量:5
9
作者 潘文博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32-45,共14页
长久以来,受到特殊预防思想的影响,量刑理论与量刑责任概念始终与行为人的人格结合在一起。在行为责任和行为人责任的立场抉择上,德国立法者一直以性格责任或生活方式责任来理解量刑责任,将表征行为人人格的要素规定在刑法典中。在既有... 长久以来,受到特殊预防思想的影响,量刑理论与量刑责任概念始终与行为人的人格结合在一起。在行为责任和行为人责任的立场抉择上,德国立法者一直以性格责任或生活方式责任来理解量刑责任,将表征行为人人格的要素规定在刑法典中。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其它概念的创设来阐述行为人要素,将所有应当在量刑中予以考虑的情节全部通过解释进入量刑责任的概念之内,使其成为对行为和行为人的混杂评价。理解量刑责任概念应坚持刑法客观主义的立场,合理区分表征责任和预防的情节,将量刑责任定位于行为严重程度,预防的要素须排除出量刑责任的范畴。在我国适用量刑责任概念需要克服该概念本身的弊端,并处理好责任与预防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关系 量刑责任 行为严重程度 行为人人格 预防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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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制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限度与范围 被引量:5
10
作者 仝其宪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46-50,共5页
刑法介入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限度应以促进体育竞技健康发展为宗旨,以刑法干预最低限度为原则。其介入范围应分类而定,对于与体育竞技关联伤害行为应全面"入罪",基于比赛目的且犯规的伤害行为应部分"入罪",基于其他... 刑法介入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限度应以促进体育竞技健康发展为宗旨,以刑法干预最低限度为原则。其介入范围应分类而定,对于与体育竞技关联伤害行为应全面"入罪",基于比赛目的且犯规的伤害行为应部分"入罪",基于其他目的且犯规的恶意伤害行为应全面"入罪"。其刑事责任的承担也应区别对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竞技 伤害行为 刑法规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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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垄断行为刑事立法完善对策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彭瑞楠 丁国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43-49,68,共8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垄断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缺乏作为准用标准的刑法规范,垄断犯罪缺乏用以归类的罪名以及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追究垄断犯罪刑事责任,必须完善刑事立法。通过对垄断行为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垄断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缺乏作为准用标准的刑法规范,垄断犯罪缺乏用以归类的罪名以及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追究垄断犯罪刑事责任,必须完善刑事立法。通过对垄断行为刑罚可罚性和垄断行为刑事责任承担等实质角度的分析,垄断行为入罪具有合理性。而要做到科学立法,则必须考虑现实中存在的困境,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垄断行为 刑事立法 法益保护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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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行政干预前提下经营者垄断责任的认定
12
作者 谭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73-85,共13页
当前,不当行政干预前提下经营者垄断责任的认定,在归责要件、量责条件和量责结果方面存在法律困境,导致反垄断实践呈现出认定标准不一、责任分配不公等情形。针对归责要件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构成理论中的道义责任论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思... 当前,不当行政干预前提下经营者垄断责任的认定,在归责要件、量责条件和量责结果方面存在法律困境,导致反垄断实践呈现出认定标准不一、责任分配不公等情形。针对归责要件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构成理论中的道义责任论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思路,经营者存在主观过错应当作为其承担垄断责任的要件。具体法律制度的设计宜将过错推定原则明确为经营者的归责原则,并明确“无过错”的判定标准。针对量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依照共同行为理论,在明确经营者与行政主体责任共担的理念下,结合经营者的主观状态和客观行为对经营者责任进行公平分配。经营者“受强制或变相强制”以及“受胁迫”实施垄断行为,是目前从经营者主观过错层面衡量其垄断责任大小的重要条件,故应当明确二者的认定标准,并通过增加不当行政干预的原因力这一客观量责因素,为经营者垄断责任的认定提供较为完备的量责条件规则。同时,还应健全经营者垄断责任的量责结果规则体系,实现量责的适度与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行政干预 垄断行为 共同行为 垄断责任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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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抗性体育运动伤害行为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4
13
作者 娄春风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428-430,共3页
体育竞赛规则不能代替法律,体育运动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对抗性体育运动中,遵循规则的行为即便造成伤害结果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违反竞赛规则,过失造成对方运动员伤害以及故意造成对方运动员轻伤及以下程度伤害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体育竞赛规则不能代替法律,体育运动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对抗性体育运动中,遵循规则的行为即便造成伤害结果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违反竞赛规则,过失造成对方运动员伤害以及故意造成对方运动员轻伤及以下程度伤害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违反竞争规则,故意造成对方运动员重伤及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抗性体育运动 伤害行为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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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商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探讨 被引量:1
14
作者 钟明霞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1期52-57,共6页
规范证券商的行为是维护和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环节。我国《证券法》强化了对证券商行为的规范及行政责任之规定 ,但弱化了相应的民事责任制度 ,导致法律责任的失衡。建议完善证券商违规的民事责任制度 ,以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关键词 证券法 证券商 行为规范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制度
全文增补中
中性行为的法理学考察 被引量:4
15
作者 丁以升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5-13,共9页
中性行为是处于法律调整范围之外的行为,它们既没有得到法律的允许,也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中性行为的成因在于法律的谦抑性、法律的抽象性和法律的不周延性。在人的行为中,除法律行为之外的所有行为都属于中性行为。中性行为的归责原则... 中性行为是处于法律调整范围之外的行为,它们既没有得到法律的允许,也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中性行为的成因在于法律的谦抑性、法律的抽象性和法律的不周延性。在人的行为中,除法律行为之外的所有行为都属于中性行为。中性行为的归责原则是:凡属私人的权利行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凡属政府的权力行为,法允许才自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性行为 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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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处罚中的状态责任 被引量:3
16
作者 张青波 何文野 《经贸法律评论》 2021年第3期35-49,共15页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只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未明确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状态责任。相关司法裁判对于状态责任的认定,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状态责任是基于相对人对具有违法状态的物的支配而产生的消除违法以及在未履行该义务时受处...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只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未明确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状态责任。相关司法裁判对于状态责任的认定,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状态责任是基于相对人对具有违法状态的物的支配而产生的消除违法以及在未履行该义务时受处罚的责任。拘泥于行为责任的《行政处罚法》并不能成为状态责任的适当依据,涉及状态责任的义务移转更是需要基于法律规定。由于对状态责任的认定问题在规划建设领域比较集中,应在《城乡规划法》中增设状态责任条款,并对状态责任人合理确定具体的追责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状态责任 行为责任 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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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修复的行为责任与状态责任之辩——以《矿产资源法》第三次修订为契机 被引量:2
17
作者 杨昌彪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63-70,共8页
行为责任在因应矿区生态环境损害时,由于因果关系复杂等结构性缺陷而难以及时确定责任主体,致使矿区生态修复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出现大量废弃矿山无人修复,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生态利益的重大损失。状态责任可较为有效地弥补行为责... 行为责任在因应矿区生态环境损害时,由于因果关系复杂等结构性缺陷而难以及时确定责任主体,致使矿区生态修复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出现大量废弃矿山无人修复,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生态利益的重大损失。状态责任可较为有效地弥补行为责任之不足,由事实管领人承担责任可及时启动矿区生态修复,进而恢复矿区资源的重新利用。《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在确认修复责任时,应以矿区生态修复及时有效为原则,同时合理分配矿区生态损害成本。原因行为、物之管领、公共信托与公益保护生成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矿产资源法》应当确立矿区生态修复多元主体担责机制:矿业权人承担首位修复的状态责任、实际损害行为人承担终局赔偿的行为责任、政府承担综合环境治理的公法责任,同时鼓励第三方主动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矿区 生态损害 生态修复责任主体 行为责任 状态责任 公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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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格形成责任 被引量:2
18
作者 胡东平 《政法学刊》 2008年第2期5-8,共4页
人格责任是以相对意志自由论为根据,折衷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提出的一种归责方法。人格责任由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层次构成。基于责任判断的伦理性和整体性标准,人格形成责任直接影响定罪。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的刑事责任与我... 人格责任是以相对意志自由论为根据,折衷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提出的一种归责方法。人格责任由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层次构成。基于责任判断的伦理性和整体性标准,人格形成责任直接影响定罪。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的刑事责任与我国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但人格形成责任的理论仍然可以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过失累犯等问题上为我们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对意志自由 行为责任 人格形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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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谊行为损害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
19
作者 董晓丽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88-91,共4页
为界定情谊行为损害的民事责任,对情谊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进行分析。究其根本,情谊行为并不是法律行为。情谊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其主观上只能是过失。由情谊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在... 为界定情谊行为损害的民事责任,对情谊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进行分析。究其根本,情谊行为并不是法律行为。情谊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其主观上只能是过失。由情谊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在承担责任时应依公平原则适当减轻侵害人的责任,这样有利于各主体间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谊行为 侵权行为 过失侵权 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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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居民的环境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探究--基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的分析 被引量:2
20
作者 张萍 丁倩倩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83-90,98,共9页
生活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通过对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中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环境行为整体上处于不良水平,近七成的居民在节能、回收等方面没有做过或"偶尔为之";近九成... 生活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通过对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中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环境行为整体上处于不良水平,近七成的居民在节能、回收等方面没有做过或"偶尔为之";近九成的居民把环境保护归责于政府及企业;六成居民表示了对环保的低支付意愿。多元回归分析发现,环保知识和环境价值观对环境行为具有直接影响,同时环境归责意识也影响我国城乡居民环保行为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为 环境归责 支付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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