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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私有制形态看英国中古赋税基本理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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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銮斋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63-68,共6页
英国中古早期历史发展所形成的私有制基础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现实条件导致了“低度私有”的所有制形态。而“低度私有”又必然造成赋税基本理论少征直至杜绝土地税征收的重要特征。在“低度私有”的形态下 ,土地所有权因多层分割而变得... 英国中古早期历史发展所形成的私有制基础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现实条件导致了“低度私有”的所有制形态。而“低度私有”又必然造成赋税基本理论少征直至杜绝土地税征收的重要特征。在“低度私有”的形态下 ,土地所有权因多层分割而变得模糊不清 ,从而使土地税的征收难以实施 ;相反 ,国民对动产以及人们习惯区分于动产的工商之入的所有却清晰且牢固 ,不存在土地关系中的分层与阻隔 ,所以征收是可能的 ,而赋税理论依据经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有制形态 英国 中古时期 赋税理论 赋税项目 历史基础 土地所有制 现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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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中古赋税理论中的一些概念及其界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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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銮斋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2-9,共8页
中西中古社会都存在赋税基本理论。在中国,赋税基本理论派生了一些具体理论,如“量入为出”、“量出制入”等。但在西方,“量出制入”作为一种理论较中国晚成,这时还仅以理念的形式存在,但同样由赋税基本理论派生,同样制约政府的征税活... 中西中古社会都存在赋税基本理论。在中国,赋税基本理论派生了一些具体理论,如“量入为出”、“量出制入”等。但在西方,“量出制入”作为一种理论较中国晚成,这时还仅以理念的形式存在,但同样由赋税基本理论派生,同样制约政府的征税活动。基本理论是一种深层理论,具体理论则是一种表层理论,前者一般决定后者的性质,后者则表现或反映前者的特征。基本理论是专制的,具体理论也一般是专制的;基本理论具有民主性,具体理论也一般具有民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古社会 赋税基本理论 赋税具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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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有权形态看中英中古赋税基本理论的差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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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銮斋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72-78,共7页
中英中古早期历史发展所形成的私有制基础和土地所有制的现实条件导致了“低度私有”的所有权形态。而同为“低度私有”,对中国和英国赋税基本理论却造成了不同影响。在英国,在“低度私有”的形态下,土地所有权因多层分割而变得模糊不清... 中英中古早期历史发展所形成的私有制基础和土地所有制的现实条件导致了“低度私有”的所有权形态。而同为“低度私有”,对中国和英国赋税基本理论却造成了不同影响。在英国,在“低度私有”的形态下,土地所有权因多层分割而变得模糊不清,从而使土地税的征收难以实施;相反,国民对动产以及人们习惯区分于动产的工商之入的所有却清晰而且牢固,不存在土地关系中的分层与阻隔,所以征收是可能的。在中国,基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古老理论,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不仅具有可能性,而且具有必然性。这样,中英中古赋税基本理论依据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将它们设定为不同历史阶段赋税征收的主要项目也就顺理成章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古社会 赋税基本理论 土地所有制 低度私有 赋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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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学者对欧洲赋税财政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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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銮斋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89-98,共10页
欧洲赋税财政史研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学术界形成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已发表、出版多种著述,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概念,建构了一定理论。在学科体系上,除了开辟赋税财政史研究领域本身,还衍生了西方宪政史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 欧洲赋税财政史研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学术界形成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已发表、出版多种著述,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概念,建构了一定理论。在学科体系上,除了开辟赋税财政史研究领域本身,还衍生了西方宪政史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科体系中世界历史重大事项的缺位与不足。在比较的意义上,为中国赋税财政史的研究提供了参照,中国史学者或将在参照系中思考本土赋税财政史的问题,从而获得新的认识。在现实层面上,则有经世致用的意义,可为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与建设提供理论借鉴。当然,这一方向还存在若干不足,这在以后的研究中将会逐渐得到弥补或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赋税财政史 赋税基本理论 宪政史 新财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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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中古社会税收逻辑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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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銮斋 丁翌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42-151,共10页
中西中古社会的税收各有自己的内在逻辑。逻辑过程以赋税基本理论为起点,通过制税、用税和审计等实践性环节,形成自己的体系。税权实体在中国只有一个,即皇权;在西欧则有两个,为某一权力集体和王权。中国制税无专门组织,制、征一体,由... 中西中古社会的税收各有自己的内在逻辑。逻辑过程以赋税基本理论为起点,通过制税、用税和审计等实践性环节,形成自己的体系。税权实体在中国只有一个,即皇权;在西欧则有两个,为某一权力集体和王权。中国制税无专门组织,制、征一体,由皇帝控制;西欧制税组织为一权力集体,征收与否一般取决于纳税人或权力集体的是否同意。税款支用在中国一般由皇权决定,皇室消费、官员俸禄、军费开支等主要由纳税人负担;在西欧主要由权力集体控制,纳税人主要负担战费,王室消费、官员俸禄则出自王室。审计机关在中国只有一套,审计权力集中于皇帝之手;在西欧通常有两套,一由议会执掌,主要是保护国税收入,以免国王或王室挪作私用;一由国王控制,以保证王室财政的完整性。在赋税基本理论的制约下,通过上述实践性环节,中西中古社会的税收逻辑呈现出显著的必然性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赋税基本理论 税收逻辑 税权实体 审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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