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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破产清算转重整中的利益冲突与平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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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楚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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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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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1期192-204,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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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下破产债权人利益冲突解决的中国方案”(23FFXB03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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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在未宣告破产前,如果符合重整条件,可以转入重整程序。然而,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制度设计目的不同,债务人在从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时,需要面对不同类型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最大化营业价值和尽快实现债权人债权的价值选择冲突。本文通过对破产清算转重整中的价值排序进行论证,确定程序转换情境下需优先考虑保留营业价值、实现债权平等和不得违反重整基本条件的价值倾向。建立该程序转换中的利益保护路径,通过已有破产法规范中的充分信息披露、继续营业获取市场反应参考等方式,以及细化对营业价值的认定标准、廓清程序转换申请主体、完善相关听证程序等可操作性指引,实现不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造成无法律依据的程序不公和实体侵害的基础上,发挥破产清算转重整分类救治,识别可挽救企业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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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破产清算转重整
破产程序转换
困境企业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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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ankruptcy liquidation to reorganization
transformation of bankruptcy proceedings
identification of distressed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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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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