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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反垄断指南的尴尬法律地位与救赎方法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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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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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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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47-157,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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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推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反垄断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6BFX123)
江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反垄断法实施指南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2FXB00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欧盟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研究"(项目编号:2016SJD820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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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反垄断法》虽授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职责,但并未明确反垄断指南的法律地位。反垄断指南既不属于行政法规,也不属于部门规章,在我国《立法法》建构的法律体系中并无一席之地,其与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部门规章的关系不清,法律效力不明,法律地位颇为尴尬。究其根源,反垄断指南在国外原本是反垄断执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国在制度移植时却将反垄断指南制定发布权授予不具有执法权的反垄断委员会,目的是为了解决我国一定经济发展条件下的部门规制冲突,但这又引起反垄断指南的尴尬法律地位问题。在当前阶段,进一步整合统一规制部门并不现实,因此反垄断指南尴尬法律地位的救赎方法只能是理清反垄断指南的应然地位,以促进反垄断指南与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和谐。具体而言,我国反垄断指南在当前应以跨部门解释进行定位,其法律地位在部门规章之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规制问题基本得到缓解,反垄断指南应归为单一部门解释,其法律地位同于或低于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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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垄断指南
尴尬法律地位
救赎方法
跨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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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ntitrust guidelines
embarrassing legal status
rescue method
trans-agency-explan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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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1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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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互联网平台杀手并购的特征、争辩及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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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魁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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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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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78-84,12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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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与传统行业杀手并购不同,互联网平台杀手并购作为商业扩张的一种方式,存在新特点。互联网平台杀手并购符合多方现实需求,存在合理的商业动因,但若不加限制,最终必然损害竞争、创新以及消费者利益。对互联网平台杀手并购行为的规制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行,制定符合互联网平台并购的申报标准,再加以实质审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出台虽针对此作了制度回应,但申报标准制度和实质审查因素仍有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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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
杀手并购
反垄断指南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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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net Platform
Kill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titrust guidelines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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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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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的竞争政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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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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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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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竞争政策研究》
2023年第6期36-59,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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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20年底我国提出强化反垄断执法的政策,随即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高潮,各类主体趁机推出多部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根据执法运动的实效,2022年年中我国及时调整监管政策,转向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有必要评估这些指南的存续价值。通过分析两份典型指南揭示出,这些指南存在严重缺陷。由于缺乏清晰的垄断行为分析框架和对竞争损害的关注,这些指南导致反垄断法的边界过度扩张。由于对商业行为、市场规律、经济学研究成果和反垄断法体系性认识不足,这些指南过度敌视正常商业行为。这些指南还对平台经济及其独特事实性特征认识不足,导致调整对象不明确、对特殊竞争关切的分析缺位。鉴此,我国应当重新考量相关指南的作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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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垄断法
竞争政策
平台
双边市场
平台经济
反垄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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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ntitrust
Competition Policy
Platform
Two-sided Market
Platform Economy
antitrust guidelines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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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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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经营者集中附加知识产权限制性条件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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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雷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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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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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21年第8期18-34,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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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反垄断法制裁的现代化研究”(18AFX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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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经营者集中附加知识产权限制性条件的适用存在局限性,表现在附加知识产权限制性条件时缺乏创新考量、结构性条件中的知识产权范围不明确、行为性条件中缺少知识产权许可、综合性条件适用过少以及附加商标权限制性条件较少等。反垄断先行国家为了克服附加知识产权限制性条件适用的局限性,在适用限制性条件的创新考量和方式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应当将创新作为附加知识产权限制性条件的考量因素,明确结构性条件中剥离知识产权的范围、大力提倡行为性条件中知识产权许可的适用、积极考虑综合性条件的适用,同时重视商标权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以克服目前限制性条件适用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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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知识产权
限制性条件
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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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centra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strictive Conditions
antitrust guidelin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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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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