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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据犯罪刑法规制模式的现状评析与未来展望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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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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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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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50-61,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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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课题“运用司法解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项目编号:19VHJ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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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保障法,刑法在数据时代全面介入数据的法律保护已属必然。我国数据犯罪刑法规制呈现出立法与司法相交互的路径,涉及罪名包括计算机数据犯罪、个人信息犯罪、国家秘密类数据犯罪、商业秘密类数据犯罪和其他数据犯罪五大类。刑法未针对数据犯罪设置专门罪名,而是通过罪群将数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围。这一罪群以计算机数据犯罪和个人信息犯罪为主、以其他数据犯罪为辅,呈现出间接保护、多重保护和重点保护等特征属性。立足当下,对数据犯罪的刑法规制宜维持目前的罪群模式,摒弃刑法先行的路径依赖;展望未来,在前置法对数据确权完成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包容性相对较强的侵犯数据权益罪,以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更好地满足数据权益保护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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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犯罪
规制模式
前置法
刑法先行
侵犯数据权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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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ata crimes
regulatory model
antecedent laws
prioritization of criminal law
offense of infringing data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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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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