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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蒙特利尔公约》的国内化与适用:问题与出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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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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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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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3年第2期96-119,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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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条约取得国内法律效力的过程,条约国内化是条约国内适用的前提。私法条约的国内化与国内适用路径宜以其国内化后的国内适用方式对国家、法人和自然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可能性为标准,以结果为导向进行个案研判确定。私法条约在我国国内的适用目前有两种路径:因《民法典》未接受《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一般性私法条约进入了灵活适用的时代,但灵活适用的规则尚付阙如;航空等私法条约的适用仍循《民法通则》模式,即国内法媒介条款引致的间接适用模式。《蒙特利尔公约》的纳入与国内法媒介条款引致的间接适用模式导致其适用机会小于预期,影响了华沙体系文件现代化的效果,使法官寻法困难与释法错误可能增加,法律适用的多重矛盾难以释明。以纳入方式国内化的条约,并不意味着不能再以转化方式赋予其国内法的效力。《蒙特利尔公约》如果采取转化的国内化模式与冲突规范引致的间接适用模式,具有更优的条约实施效果,并可促进《民用航空法》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现代化。《蒙特利尔公约》的国内化与转化过程对未来我国其他条约的国内化与国内适用模式的确定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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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蒙特利尔公约
条约的国内化
条约适用
结果导向
民用航空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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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Montreal Convention
localization of a treaty
application of a treaty
result oriented
amendment of civil avia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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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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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用航空法》修改视域下《蒙特利尔公约》的转化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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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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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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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74-85,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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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能力项目(IMH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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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的修改需要考虑对已被我国批准的《蒙特利尔公约》(以下简称“MC1999”)的吸收问题,通过转化的方式而不是规则移植的方式吸收MC1999是恰当的方法。《民用航空法》与MC1999具有共同的历史法源和制度亲和性,MC1999转化为《民用航空法》的相关制度,具有实践和理论准备,使其转化具备了可行性。MC1999的转化需衔接《民用航空法》的修订与现有法律体系,对MC1999的漏洞进行必要的补充,消除中文作准文本错误,特别是消除因对华沙体系的误读而对MC1999理解产生的消极影响。未来修改后的《民用航空法》应当保障MC1999的强制适用;但对于不符合MC1999规定的国际航空运输,宜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同时,应当删除《民用航空法》第184条第1款关于条约优先适用的规定。在厘清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市场差异与联系的基础上,可利用MC1999的转化适当改造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双轨制,于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建立国际国内承运人的公平责任体系下的新的双轨制,促进航空业市场的公平与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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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蒙特利尔公约》
转化
移植
本土化
《民用航空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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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ontreal Convention
transformation
transplantation
localization
amendment of civil aviation law of 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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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4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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