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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性质与构造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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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海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2-91,共10页
农垦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是介于国有农用地所有权与职工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的中间权利,其性质影响着职工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的定性。基于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 农垦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是介于国有农用地所有权与职工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的中间权利,其性质影响着职工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的定性。基于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确定的法政策,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宜定性为用益物权。民法典物权编既应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从划拨取得方式向出让、作价出资、授权经营等有偿取得方式转化,又应充实其处分权能、明确其期限限定和登记效力,还应完善其物权法定的具体方式。由此,为职工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的定性乃至农垦国有农用地双层使用权权利体系的系统构造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垦 国有农场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民法典物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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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典权制度的存废之辨 被引量:2
2
作者 周琳静 殷继国 《新疆财经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52-56,共5页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古老制度,与其它类似制度相比,其融资安全性更高,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利用,满足融资者保留不动产所有权的愿望,并在保护弱者、平衡各方利益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充分认识典权制度内涵及价值的基础上...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古老制度,与其它类似制度相比,其融资安全性更高,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利用,满足融资者保留不动产所有权的愿望,并在保护弱者、平衡各方利益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充分认识典权制度内涵及价值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典权是一种具有独特作用的特殊他物权,应在立法中作出使其独立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规定,并在我国民事立法中科学地确立典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典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特种物权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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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权利关系下的农地流转方式研究 被引量:5
3
作者 刘兆军 李松泽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34-140,共7页
现阶段"三权分置"的农地权利制度已不再是单纯的政策理论构想和制度规划愿景,而成为我国深化农地权利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及确保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的既定政策。故对"三权分置"农地政策进行探讨时应转变学... 现阶段"三权分置"的农地权利制度已不再是单纯的政策理论构想和制度规划愿景,而成为我国深化农地权利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及确保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的既定政策。故对"三权分置"农地政策进行探讨时应转变学界以往过度关注其政策提出的意义和价值,或是纠葛于承包经营权分离后,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的政策设计合理性,而应从法律角度对农地"三权分置"做出回应,对涉及农地制度改革的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调整,通过合理的法理逻辑解释与法律规范设计,为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最有效的保障和依据。在准确理解本轮中央农地改革精神,归纳辨析各领域学者观点的基础上,研究将承包权权属成员权、经营权权属用益物权,并以此为基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渐次虚化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客体地位。进一步地,对农地流转领域法律体系进行矫正,构建以农地经营权出租、转让、抵押流转方式为主体,互换、入股、信托流转方式审慎推行的农地两级(初次流转与再流转同步保障)流转市场,以确保本轮农地改革制度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三权分置” 农地流转 权力关系 土地经营权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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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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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震宇 张丽洋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2期47-51,共5页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社会保障性和物权性于一身,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着重强调其社会保障性而忽视了其物权性,导致产生了现行取得制度中所有权人主体虚位、权能缺失、程序不合理、取得方式相互矛盾等问题。因此,在强化宅基地...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社会保障性和物权性于一身,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着重强调其社会保障性而忽视了其物权性,导致产生了现行取得制度中所有权人主体虚位、权能缺失、程序不合理、取得方式相互矛盾等问题。因此,在强化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性的基础上,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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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域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的物权逻辑
5
作者 李国强 李敏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2年第1期169-186,共18页
海域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分别设立于海域与土地的两种不同物权。既有裁判文书反映出两种权利在相互转化过程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各种冲突。厘清两种权利转化中物权的发生逻辑,前提是所有权层面的权利变动,包括整体转权、概... 海域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分别设立于海域与土地的两种不同物权。既有裁判文书反映出两种权利在相互转化过程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各种冲突。厘清两种权利转化中物权的发生逻辑,前提是所有权层面的权利变动,包括整体转权、概括国有化、照价收买三种集体所有权国有化的方式,转化后形成的土地所有权和海域所有权分别按照用益物权和特许物权的发生逻辑实现设立用益物权。两种权利转化需考虑变换登记的效力、使用费估算、存续期限计算等条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海域使用权时,需要履行审批程序;在海域使用权转化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去除农户身份因素,通常适用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情形。需注意两种权利并非任意转化,还受到禁止转化、附条件转化、生态补偿转化三方面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域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用益物权 特许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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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权法律性质评述
6
作者 陈静忠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55-58,共4页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理论上对其性质的界定包括三种观点:用益物权论、担保物权论和特种物权论。典权作为融资手段,虽然兼容物的用益与担保的功能,但典权的目的和利益取向,突出了对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使其具有独特的双向...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理论上对其性质的界定包括三种观点:用益物权论、担保物权论和特种物权论。典权作为融资手段,虽然兼容物的用益与担保的功能,但典权的目的和利益取向,突出了对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使其具有独特的双向用益功效。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使之区别于其它物权,体现了典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典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特种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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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典权制度的存废之辨
7
作者 周琳静 殷继国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43-47,共5页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古老制度,与其它类似制度相比,其融资安全性更高,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利用,能满足融资者保留不动产所有权的愿望,并在保护弱者、平衡各方利益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充分认识典权制度内涵及价值的基...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古老制度,与其它类似制度相比,其融资安全性更高,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利用,能满足融资者保留不动产所有权的愿望,并在保护弱者、平衡各方利益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充分认识典权制度内涵及价值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典权是一种具有独特作用的特殊他物权,应在立法中作出使其独立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规定,并在我国民事立法中科学地确立典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典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特种物权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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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权的法律性质与立法安排 被引量:1
8
作者 李春雨 《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33-37,共5页
由于我国法律规制力和自然资源特殊形态的制约,加之传统物权法理论对于林业权问题研究的不足,导致现阶段林业改革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争议。从合法性来源、概念上的称谓、性质上的诠释以及权利运作等方面来看,"林业权"... 由于我国法律规制力和自然资源特殊形态的制约,加之传统物权法理论对于林业权问题研究的不足,导致现阶段林业改革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争议。从合法性来源、概念上的称谓、性质上的诠释以及权利运作等方面来看,"林业权"是林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权利的总称,是兼备用益物权和准物权的特殊物权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林业权 用益物权 林木采伐权 准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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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经营性使用权及其“用益物权化”变革
9
作者 何艳梅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49-55,共7页
为了促进对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同时促进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我国的政策和法律需要将自然资源使用权根据其取得和行使目的的不同,分为经营性使用权、公益性使用权、生活性使用权等三种类型,分别进行规范和管理。其中,经营性使用权... 为了促进对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同时促进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我国的政策和法律需要将自然资源使用权根据其取得和行使目的的不同,分为经营性使用权、公益性使用权、生活性使用权等三种类型,分别进行规范和管理。其中,经营性使用权是指市场主体为生产经营和营利性目的而对自然资源进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然资源经营性使用权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其存在价值是为了满足市场对资源配置的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我国民法和自然资源法应将各种自然资源经营性使用权纳入用益物权系列,同时允许每种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交易,建立相应的交易市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经营性使用权 用益物权 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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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的核心价值 被引量:54
10
作者 杨立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27-34,共8页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不足70年的,应当自动续期至70年,权利人对取得该权利时与70年期间所差的出让金差额应当予以补交,政府不得在此外再收取其他费用。对于70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的,应当确定为一次取得永久使用...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不足70年的,应当自动续期至70年,权利人对取得该权利时与70年期间所差的出让金差额应当予以补交,政府不得在此外再收取其他费用。对于70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的,应当确定为一次取得永久使用,使该权利成为一个永久性的用益物权,既能够保障国家所有的土地公有制,又能够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迫切需求。确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永久性用益物权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土地所有者即国家承担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间届满 自动续期 核心价值 永久性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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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认知、家庭特征与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 被引量:40
11
作者 高佳 李世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71-78,共8页
农民对土地产权的认知情况是影响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陕西关中地区的58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研发现,43.62%的农民认为自己有土地占有权,95.2%的农民认为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94.5%的农民认为自己有土地收益权,63.1%的农... 农民对土地产权的认知情况是影响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陕西关中地区的58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研发现,43.62%的农民认为自己有土地占有权,95.2%的农民认为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94.5%的农民认为自己有土地收益权,63.1%的农民认为自己拥有土地流转权。而49.48%的农民愿意用承包地换经济补偿,24.83%的农民愿意用承包地换城镇户口,14.14%和11.55%的农民愿意以承包地换城镇住房和城镇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另外,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农民对土地占有权的认知状况对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对土地收益权和流转权的认知状况对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而农户对土地使用权的认知状况对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除此之外,农民的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家庭供养率越大以及有子女在城镇上学或工作的,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越强;农民承包地的面积越小、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越低以及距离最近县城的距离越近,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越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权认知 家庭特征 补偿条件 土地承包权 退出意愿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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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权利制度的演进逻辑与未来走向 被引量:26
12
作者 刘国栋 蔡立东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15-124,共10页
七十年来,宅基地权利制度五次变迁的演进逻辑为从国家权力驱动转向主体权利行使。正在开展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就是基于对土地利用效率的考量,以权利行使机制为载体的制度安排,其法律构造为“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 七十年来,宅基地权利制度五次变迁的演进逻辑为从国家权力驱动转向主体权利行使。正在开展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就是基于对土地利用效率的考量,以权利行使机制为载体的制度安排,其法律构造为“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次级用益物权”。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资格权和使用权对应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派生于其上的次级使用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将宅基地使用权分置为资格权和次级使用权,在资格权继续维系宅基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前提下,借由次级使用权的“适度放活”,彰显宅基地的财产价值,实现宅基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农村宅基地权利制度的未来立法应重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将次级使用权定名为“宅基地经营权”,并进一步明确其“得丧变更”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权利制度 “两权”分离 “三权”分置 宅基地使用权 次级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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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承包收益权担保的法律构造——兼评吉林省农地金融化的地方实践 被引量:17
13
作者 高圣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89-199,共11页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受到强行法限制的背景下,土地承包收益权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其担保化亦应受限。但土地承包收益作为农业经营主体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可得的未来收益,可以归入"应收账款",由此,土地承包收益权担...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受到强行法限制的背景下,土地承包收益权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其担保化亦应受限。但土地承包收益作为农业经营主体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可得的未来收益,可以归入"应收账款",由此,土地承包收益权担保可以定性为应收账款质权,从而发挥农地的金融价值。各地开展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大多是以土地承包收益权作为反担保财产(让与担保或质押),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应依应收账款质权的基本法理予以重构。即使在目前推行"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的政策之下,土地承包收益权担保在非试点地区仍具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承包收益权 让与担保 土地经营权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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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主义价值演进与合理性分析——我国物权法的制定是否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被引量:6
14
作者 胡绪雨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76-83,共8页
物权法定主义被视为物权法的首要原则,是物权法强行性的重要表现,在确认物之归属、调整物之利用等方面发挥了其他原则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整个物权法结构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可以说,没有大陆法系的物权概念,就没有物权法定主义,没有物权... 物权法定主义被视为物权法的首要原则,是物权法强行性的重要表现,在确认物之归属、调整物之利用等方面发挥了其他原则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整个物权法结构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可以说,没有大陆法系的物权概念,就没有物权法定主义,没有物权法定主义,就无法建构物权法体系。但物权法定本身有一个度的如何把握问题,法定哪些权利、法定到何种程度,涉及物权法定的宽严限度。即应在不动产的所有者利益、利用者利益和资本金融利益以及生存利益等诸种利益间的矛盾与冲突之中,谋求效益与公平价值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定主义 用益物权法定 法律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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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界定 被引量:6
15
作者 欧阳爱辉 张吴磊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140-144,共5页
碳排放权是指权利主体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自然或法律所赋予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而产生的对大气环境容量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关于碳排放权的具体法律属性学界共形成了环境权、发展权、行政许可权、财产权、用益物权等五种主流观... 碳排放权是指权利主体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自然或法律所赋予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而产生的对大气环境容量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关于碳排放权的具体法律属性学界共形成了环境权、发展权、行政许可权、财产权、用益物权等五种主流观点。通过对各种主流观点进行评析,挖掘碳排放权的内在属性,将其界定为准用益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交易 碳排放权 气候环境资源 交易流程 准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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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加速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被引量:1
16
作者 义旭东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70-72,共3页
当前农地经营模式单一 ,农业面临严峻的市场与国际竞争。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 ,农户承包地经营方式有了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土地流转明显加快。鉴此 ,应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实际 ,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经营... 当前农地经营模式单一 ,农业面临严峻的市场与国际竞争。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 ,农户承包地经营方式有了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土地流转明显加快。鉴此 ,应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实际 ,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经营方式 ,以振兴农村经济 ,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地使用权 流转 规模经营 业主+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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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产权问题再研究
17
作者 董学立 纪振永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00-103,共4页
国有企业财产权问题是物权理论和实践所不能忽略和回避的 .传统用益权制度历经嬗变其客体、内容、功能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其立法思路对于解释国有企业财产权的性质有独特的借鉴价值。我国立法可以借鉴用益权理论的精髓 ,在用益物权... 国有企业财产权问题是物权理论和实践所不能忽略和回避的 .传统用益权制度历经嬗变其客体、内容、功能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其立法思路对于解释国有企业财产权的性质有独特的借鉴价值。我国立法可以借鉴用益权理论的精髓 ,在用益物权体系内设定“企业用益权”这一统一制度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财产权 用益权 国有企业用益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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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土地经营权之物权证成
18
作者 艾围利 陈修兰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1年第2期197-211,共15页
所谓债权性土地经营权其实质仍为原本的租赁之债、转包之债等合同债权,借用"土地经营权"名称并未形成新的权利,无须"三权分置"改革和修法介入,当事人运用《民法典》合同编和旧法足可自行生成。民法一般不会对一项... 所谓债权性土地经营权其实质仍为原本的租赁之债、转包之债等合同债权,借用"土地经营权"名称并未形成新的权利,无须"三权分置"改革和修法介入,当事人运用《民法典》合同编和旧法足可自行生成。民法一般不会对一项债权专门命名,应遵循该惯例,仅由物权性土地经营权单独保有"土地经营权"名称,债权性土地经营权回归其原本的租赁之债、转包之债等合同债权,以避免同一权利既是债权又是物权的尴尬。根据法律上处分行为针对的是权利而非物,处分行为以具有处分权为前提的原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和法律上的处分权能,无权处分土地、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只可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即鲍尔、施蒂尔纳所谓的"权利的所有权"。比较域外"权利用益权"可知,权利可作为用益物权客体,权利可被占有、使用和收益。"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是一项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派生,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客体的用益物权,即权利用益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权利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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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空域使用权的物权化解析与思考 被引量:1
19
作者 刘海安 曹澜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0年第1期140-142,共3页
空域是航空活动的主要场域,因为历史、政治以及经济等原因,我国现行对空域的使用主要采取由政府完全主导的行政分配制度。在该制度安排下,我国空域使用面临着效率低下、分配不公等弊端,极大影响着空域使用者的积极性。将空域使用权纳入... 空域是航空活动的主要场域,因为历史、政治以及经济等原因,我国现行对空域的使用主要采取由政府完全主导的行政分配制度。在该制度安排下,我国空域使用面临着效率低下、分配不公等弊端,极大影响着空域使用者的积极性。将空域使用权纳入物权化领域进行调整成为缓解这一困境的有利途径。空域资源使用权应当是一项准用益物权,其具备用益物权的一般特征,然而在权利取得方式、母权生成等方面并不同于一般用益物权,将空域使用权定为准用益物权更为妥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空域使用权 物权化 准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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