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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性的逻辑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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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涂保勋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65-70,共6页
休谟关于因果性的讨论是哲学史上的著名问题。休谟提出了因果关系的定义和判断因果的规则。在原因和结果的时间次序问题上,有因果先后论、同时论、因后果先论等不同的看法。基于线性时间结构或分枝时间结构,可以构造因果关系的逻辑模型... 休谟关于因果性的讨论是哲学史上的著名问题。休谟提出了因果关系的定义和判断因果的规则。在原因和结果的时间次序问题上,有因果先后论、同时论、因后果先论等不同的看法。基于线性时间结构或分枝时间结构,可以构造因果关系的逻辑模型。从反事实条件的观点看,因果与时间是没有联系的。在系统总结梳理关于因果关系的研究基础上,拉姆齐关于普遍命题和因果性的讨论,为研究因果关系提供了另一种不同的逻辑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休谟 因果性 因果关系 时间 普遍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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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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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新文(译) 《哲学分析》 2023年第3期49-60,197,共13页
为了分析信念、判断等概念,需要找到一种不以“真”这个概念为前提的方法。根据关于普遍对象的看法以及世界中的对象是什么、命题的逻辑构造是什么等问题的看法,真之冗余论题得以提出,并从自然语言转移到准形式化语言,引入命题量词以期... 为了分析信念、判断等概念,需要找到一种不以“真”这个概念为前提的方法。根据关于普遍对象的看法以及世界中的对象是什么、命题的逻辑构造是什么等问题的看法,真之冗余论题得以提出,并从自然语言转移到准形式化语言,引入命题量词以期解决所讨论的哲学问题,且吸收皮尔士的实用主义思想回答否定问题,使理解部分信念成为可能,并讨论必然性、普遍命题和同一性等量化模态逻辑和模态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冗余论题 事实 命题 普遍命题 逻辑常项 部分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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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命题换位的再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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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小前 《安徽农学通报》 2008年第20期144-145,共2页
对于直言命题的变形推理,传统上认为O命题不能换位。本文通过欧拉图我们可以证明以全称命题为前提的换质位法推理中O命题是能够换位的。它完全符合传统的直言命题变形推理规则。
关键词 全称命题 0命题 换位法 换质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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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全称命题主项存在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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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汉清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6期14-17,共4页
有些逻辑理论认为,一个全称命题是真的,并未断定其主项的对象是存在的,这就给有关直言命题推理带来了困难。为使推理成立,就必须假设全称命题主项的对象是存在的。但本文认为,当谈论全称命题的真假时,其主项对象的存在就已经被设定,因... 有些逻辑理论认为,一个全称命题是真的,并未断定其主项的对象是存在的,这就给有关直言命题推理带来了困难。为使推理成立,就必须假设全称命题主项的对象是存在的。但本文认为,当谈论全称命题的真假时,其主项对象的存在就已经被设定,因此无须再进行假设。同时要对“存在”作广义的理解,而不能仅仅局限于现实世界的范围之内。这样,不仅能有效地解决直言命题有关推理问题,而且也能有效地利用文恩图来判定推理的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称命题 主项 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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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称命题的三段论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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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君 田凤琳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70-76,共7页
大多数逻辑学教科书和逻辑学者长久以来都在传播这样的观念:"在研究涉及单称命题的直言三段论的有效性时,单称命题可以视作全称命题来处理。"通过利用有效的单称命题三段论但其对应的直言三段论却是无效的11个事实,强而有力... 大多数逻辑学教科书和逻辑学者长久以来都在传播这样的观念:"在研究涉及单称命题的直言三段论的有效性时,单称命题可以视作全称命题来处理。"通过利用有效的单称命题三段论但其对应的直言三段论却是无效的11个事实,强而有力地否定了这一观念。经过提出的25个事实表明:利用广义量词理论和集合论,不仅可以形式化地表示关于单称命题的三段论,而且还可形式化地判断和证明其有效性及相关语篇推理的有效性。这些形式化的创新研究有利于语言学(包括计算语言学)、认知科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中的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等相关研究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称命题 全称命题 直言三段论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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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及相关的元理论问题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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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锐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42-50,156,共10页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问题是一个非常基础的法理学问题。学者们大多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条件式的,其前件由“行为模式”构成,后件由“后果模式”充当。但其实,法律规范的结构不只是假言式的,而且包括全称式,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通常...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问题是一个非常基础的法理学问题。学者们大多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条件式的,其前件由“行为模式”构成,后件由“后果模式”充当。但其实,法律规范的结构不只是假言式的,而且包括全称式,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明确规定义务或授予权利的全称规范,二是规定因违反前述义务或侵犯前述权利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条件式规范,故其逻辑形式通常表现为“全称+假言”形式。由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问题衍生了一系列元理论问题,如法律规范是否具有真假值?规范逻辑是否可能?等等。为避免上述元理论的困扰,最好以“法律规范命题的逻辑结构”替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通过分析法律规范命题的逻辑结构,又发现:“法不禁止便允许”、“凡应当的都是可能的”等法谚并非总是正确的。这说明,封闭、静态、形式化的规范逻辑系统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法律规范体系的某些特点,但它与开放、动态、现实性的法律规范体系之间仍有较大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范逻辑结构 假言规范命题 全称规范命题 约根森困境 康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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