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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物出资——兼评(2011)豫法民三终字第127号判决
被引量:
9
1
作者
石冠彬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2-100,共9页
禁止抵押物出资的立场与现行《公司法》将出资问题定位为公司自治事项相悖,亦与抵押物流转及以他人之物出资等规则造成体系上的不协调。《合同法》第51条表述中的"处分他人财产"实乃"处分存在他人排他性权利的财产"...
禁止抵押物出资的立场与现行《公司法》将出资问题定位为公司自治事项相悖,亦与抵押物流转及以他人之物出资等规则造成体系上的不协调。《合同法》第51条表述中的"处分他人财产"实乃"处分存在他人排他性权利的财产"之意,故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以抵押物出资的行为宜认定为"附条件的无权处分":首先,只有当抵押权实现条件成就时,抵押权人方可主张抵押人以抵押物出资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其次,股东以抵押物出资,公司始终均能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唯一的区别在于能否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即使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公司仍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但不得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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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抵押物出资
《物权法》第191条
附条件的无权处分行为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抵押物出资——兼评(2011)豫法民三终字第127号判决
被引量:
9
1
作者
石冠彬
机构
海南大学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2-100,共9页
基金
海南大学法学研究生创新中心研究生课题<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fxky03)
文摘
禁止抵押物出资的立场与现行《公司法》将出资问题定位为公司自治事项相悖,亦与抵押物流转及以他人之物出资等规则造成体系上的不协调。《合同法》第51条表述中的"处分他人财产"实乃"处分存在他人排他性权利的财产"之意,故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以抵押物出资的行为宜认定为"附条件的无权处分":首先,只有当抵押权实现条件成就时,抵押权人方可主张抵押人以抵押物出资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其次,股东以抵押物出资,公司始终均能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唯一的区别在于能否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即使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公司仍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但不得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
关键词
抵押物出资
《物权法》第191条
附条件的无权处分行为
Keywords
Mortgaged
Property
Investment
Article
191
of
the
Property
Law
unauthorized
disposal
with
certain
conditions
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抵押物出资——兼评(2011)豫法民三终字第127号判决
石冠彬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9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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