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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姑苏区相门仓街唐贞元十七年墓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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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芳芳 王霞 张硕 《东南文化》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2-65,共4页
2017年3一8月,苏州市考古研究所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相门仓街遗址南区发掘了一座唐墓,保存较好,出土一方墓志,墓葬年代为贞元十七年(801年)。墓中出土文物不多,但时代明确,为苏州古城研究以及苏州地区唐墓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新的资料。
关键词 苏州 相门 唐代墓葬贞元十七年 墓志
原文传递
隋韦赜及夫人墓的发现及墓志读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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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尔吾 朱连华 《文博》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23-32,共10页
2014年10月,为配合基建,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于西安市南郊上塔坡村北发掘了一批汉、唐时期墓葬,其中M116为韦赜及夫人荥阳郑氏合葬墓,出土墓志一方。本文以墓志资料为基础,结合文献记载,对墓志所涉韦氏家族世系、子嗣进行考证,并... 2014年10月,为配合基建,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于西安市南郊上塔坡村北发掘了一批汉、唐时期墓葬,其中M116为韦赜及夫人荥阳郑氏合葬墓,出土墓志一方。本文以墓志资料为基础,结合文献记载,对墓志所涉韦氏家族世系、子嗣进行考证,并对韦赜介居之地、郑氏卒地、逍遥公房成员葬地及韦、郑两大家族联姻状况等作进一步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兆韦氏 逍遥公房 韦赜 墓志 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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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刚玉砂厂唐墓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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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凤(执笔/整理) 胡赵建 +7 位作者 许海星 胡赵建(整理) 郑立超(整理) 金海旺和(整理) 孙广贺(绘图) 王名飞(摄影) 吴印(摄影) 赵昂(摄影) 《文博》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5-21,F0002,F0003,共9页
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配合三门峡市刚玉砂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编号为M003的唐代墓葬形制完整,出土物丰富。根据墓志志文,判定墓葬年代为盛唐时期。该... 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配合三门峡市刚玉砂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编号为M003的唐代墓葬形制完整,出土物丰富。根据墓志志文,判定墓葬年代为盛唐时期。该墓的发现为进一步研究三门峡地区唐代丧葬习俗提供了详实的实物资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门峡 唐墓 土洞墓 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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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韦惎墓志》所见关中郡姓链接的婚姻关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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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沫如 周晓薇 《文博》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2-85,81,共5页
隋开皇六年(586)的《韦惎墓志》是记录入唐前京兆韦氏南皮公房的重要资料。通过韦惎及其三子的婚姻关系,可见北朝至隋以京兆韦氏为代表的关中本地士族与地域临近的河东士族构结的婚姻圈,是唐代最终酝酿出看似与地理区划相违的“关中郡... 隋开皇六年(586)的《韦惎墓志》是记录入唐前京兆韦氏南皮公房的重要资料。通过韦惎及其三子的婚姻关系,可见北朝至隋以京兆韦氏为代表的关中本地士族与地域临近的河东士族构结的婚姻圈,是唐代最终酝酿出看似与地理区划相违的“关中郡姓”的原因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韦惎 墓志 京兆韦氏 关中郡姓 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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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岭南《李谏墓志》考释与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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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刚 程霞 刘金茹 《文博》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79-87,共9页
李谏先祖李宇被迫迁徙岭南,其后世文职、武职两途并进,经过李玄璋、李崇昂、李实、李谏等四代致力仕途,均任五品以上高官,最终成为岭南地方豪族与世宦之家;李谏家族和唐中后期晚来中原士族大姓郑氏、郭氏等文职官僚家庭结成姻亲,欲凭此... 李谏先祖李宇被迫迁徙岭南,其后世文职、武职两途并进,经过李玄璋、李崇昂、李实、李谏等四代致力仕途,均任五品以上高官,最终成为岭南地方豪族与世宦之家;李谏家族和唐中后期晚来中原士族大姓郑氏、郭氏等文职官僚家庭结成姻亲,欲凭此达到文武兼习、重在以儒风传家之目的。李谏墓志说明,晚唐时期岭南已经成为北方中原官员士人迁徙的重要地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李谏 墓志 岭南 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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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沮渠树舄墓志》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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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军刚 《文博》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68-73,88,共7页
北魏《沮渠树舄墓志》补充了北凉设平远将军、驸马都尉、永安侯等官爵名号和建康、昌松二郡太守信息,证明了北凉在地方设昌松郡、永安县、西安郡万岁县等,修正了学界长期认为北凉永安县即永平县之观点,纠正了学者考证万岁县隶属西郡的结... 北魏《沮渠树舄墓志》补充了北凉设平远将军、驸马都尉、永安侯等官爵名号和建康、昌松二郡太守信息,证明了北凉在地方设昌松郡、永安县、西安郡万岁县等,修正了学界长期认为北凉永安县即永平县之观点,纠正了学者考证万岁县隶属西郡的结论,解决了北凉西安郡领县不可考的问题。北凉灭亡,志主沮渠树舄、谢过酋念夫妇被迁往北魏平城。谢过酋念因受沮渠氏牵连被杀,先于妻子而亡。沮渠树舄则为幸存者,最后寿终正寝,死后葬于平城附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沮渠树舄 沮渠氏 墓志 北凉制度 政治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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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唐元不器墓、元自觉夫妇墓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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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杨力铮 +1 位作者 许卫红 狄明(摄影/绘图) 《文博》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3-30,共18页
2020年6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于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龚东村北发掘一批隋唐时期墓葬,其中可确认为同属元氏家族的唐代墓葬共三座。其中元大谦、罗婉顺夫妇墓资料已公布,另两座墓主分别为元大谦第三子元不器及侄子元自觉夫妇。两座墓葬... 2020年6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于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龚东村北发掘一批隋唐时期墓葬,其中可确认为同属元氏家族的唐代墓葬共三座。其中元大谦、罗婉顺夫妇墓资料已公布,另两座墓主分别为元大谦第三子元不器及侄子元自觉夫妇。两座墓葬均被盗扰,但仍出土较为丰富的随葬品。墓志内容为研究唐玄宗时期相关内容提供了重要资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元不器 元自觉 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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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所见唐岭南贬谪官员家族兴替与政治和社会文化之关系——以《呼延章墓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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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刚 程霞 《文博》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6-93,共8页
呼延家族原本是匈奴贵种,随鲜卑南迁,后逐渐趋于汉化。通过对呼延章及其先世渊源、仕宦沉浮的梳理,可为探究唐岭南贬谪官员家族的官历及与当时政治和社会文化之关系,补充弥足可贵的史料。同时,呼延章墓志也可为学界探讨唐中央政权如何... 呼延家族原本是匈奴贵种,随鲜卑南迁,后逐渐趋于汉化。通过对呼延章及其先世渊源、仕宦沉浮的梳理,可为探究唐岭南贬谪官员家族的官历及与当时政治和社会文化之关系,补充弥足可贵的史料。同时,呼延章墓志也可为学界探讨唐中央政权如何治理和控制岭南,提供新的研究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岭南 贬谪官员 仕宦 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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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安市东郊唐墓出土契丹王墓志的解读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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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承雍 《考古》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9期76-81,共6页
2001年,在西安市东郊一座唐墓中出土了一方契丹王李过折的墓志,共计19行369字,记载了开元年间契丹与唐朝的关系,反映了契丹政权内部的矛盾、分化状况和唐朝的边疆政策,陈述了契丹王李过折的事迹和其后代为唐朝效力的事例。这方墓志具有... 2001年,在西安市东郊一座唐墓中出土了一方契丹王李过折的墓志,共计19行369字,记载了开元年间契丹与唐朝的关系,反映了契丹政权内部的矛盾、分化状况和唐朝的边疆政策,陈述了契丹王李过折的事迹和其后代为唐朝效力的事例。这方墓志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为学术界研究早期契丹活动提供了珍贵资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安市 唐代 墓葬 墓志 契丹王
原文传递
魂返故土还是寄托异乡——从墓葬和墓志看东晋的流徙士族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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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netteKieser 《东南文化》 2002年第9期45-49,共5页
企望回归,接受现状,或于两者之间徘徊,南下遗民与其故乡和流徙之地的关系,通过墓葬材料可知,不同士族,甚至同一家族的不同成员,都会按照个人境遇和地位,有不同的观点。
关键词 墓葬 墓志 南下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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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潜墓志及其相关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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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振山 《华夏考古》 CSSCI 2003年第2期80-82,共3页
1998年在河南安阳县出土了一块后赵建武十一年(公元345年)的墓志。作者对墓主鲁潜的身世进行了考释,并据志文对魏武帝陵的方位加以推测。
关键词 后赵 鲁潜 墓志 魏武帝 陵墓
原文传递
隋卢诠墓志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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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汗青 郑旭东 马倩娜 《文博》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78-84,共7页
2019年隋代卢诠墓志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底张镇陶家村考古发掘出土,志主为西魏时期依周礼建六官的卢辩次子。卢诠历官北周和隋两代,以武功见长。可从卢辅世系、卢诠经历、家族文治武功来解读该墓志,同时探索西魏北周时期山东望族... 2019年隋代卢诠墓志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底张镇陶家村考古发掘出土,志主为西魏时期依周礼建六官的卢辩次子。卢诠历官北周和隋两代,以武功见长。可从卢辅世系、卢诠经历、家族文治武功来解读该墓志,同时探索西魏北周时期山东望族的分裂和西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卢诠墓志 范阳卢氏 西魏北周 关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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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版授高年问题发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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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亮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6-36,共11页
版授高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授予官职,属于古代政府尊养老人政策的范畴。它起源于北朝,至唐代又有发展。从史籍及唐人墓志中记载的版授实例看,唐廷版授高年的规定主要以赦文形式颁布,却又并非赦文必有之内容,由此可见其并非固定制度... 版授高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授予官职,属于古代政府尊养老人政策的范畴。它起源于北朝,至唐代又有发展。从史籍及唐人墓志中记载的版授实例看,唐廷版授高年的规定主要以赦文形式颁布,却又并非赦文必有之内容,由此可见其并非固定制度。借由《张恭墓志》,可知安史之乱后唐廷仍有版授高年的举措。唐代版授高年的条件为年龄和德行,但德行比年龄更重要,加之地方政府在此事务上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遵守赦文对于年龄的规定。版授高年时只是偶有赐物,版授高年主要在于表门闾、赐章服等行为的象征意义,因此可以认为,版授高年与对老人授田、给侍及减免老人刑事责任等政策,分别从精神、物质和法制层面共同构成唐朝的养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授高年 唐人墓志 《张恭墓志》 唐代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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