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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定方案”在国家监察制度体系中的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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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亚凝 《现代法治研究》 2018年第4期33-41,共9页
国家监察体系作为一种"杀毒软件"式的权力形态,其目的在于促进公权力行使的合法化与合理化。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监察体系的过程中,迫切需要监察权行使的"参照系"。"三定方案"作为我国特有的对于行使公权力... 国家监察体系作为一种"杀毒软件"式的权力形态,其目的在于促进公权力行使的合法化与合理化。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监察体系的过程中,迫切需要监察权行使的"参照系"。"三定方案"作为我国特有的对于行使公权力机关进行管理的文件,可以发挥监察权对于监察对象进行公权力行使监督的参照标准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权 三定方案 监督 监察体制 权力清单
原文传递
证监会规章制定权的合法性反思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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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嘉玲 《南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1期148-160,共13页
证监会依据1998年“证监会三定方案”享有部门规章制定权,但这一权力自确立之日起即面临主体规范性的质疑。因为证监会不是宪法第90条中有权制定规章的“部、委”。尽管主流观点认为证监会是《立法法》中有权制定部门规章的“直属机构”... 证监会依据1998年“证监会三定方案”享有部门规章制定权,但这一权力自确立之日起即面临主体规范性的质疑。因为证监会不是宪法第90条中有权制定规章的“部、委”。尽管主流观点认为证监会是《立法法》中有权制定部门规章的“直属机构”,但如此解释也很难通过规范秩序标准的检验。问题根源在于“证监会三定方案”中证监会机构属性与实际职权的错配,以及证券监管去部门化的理想初衷与强行政的现实土壤之间的张力。规范视阈下最彻底的解决方案是回归《立法法》的规范标准、延续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思路,由国务院在机构改革中将证监会调整为直属机构,弥补证监会规章存在的主体合法性缺憾,确立证监会规章在金融治理与改革中的合法性权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立法 证监会 规章制定权 三定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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