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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举证时限的裁量空间
被引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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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波
《证据科学》
2010年第6期688-694,共7页
举证时限制度设置的目的应为确立与法定顺序主义相适应的"双阶型"审判流程。证据适时提出主义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裁量权,与设置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目的相去甚远。我国民事审判流程的革新本身是想朝着"双阶型"审判流...
举证时限制度设置的目的应为确立与法定顺序主义相适应的"双阶型"审判流程。证据适时提出主义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裁量权,与设置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目的相去甚远。我国民事审判流程的革新本身是想朝着"双阶型"审判流程而去,却深受民法法系国家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影响,淡化了驱动"双阶型"审判流程的法定顺序主义,最终陷入"裁量陷阱"。《举证时限通知》的进步在于对法官在举证时限制度运行中过度裁量权的限缩。举证时限制度的合目的运行不仅需要程序技术的进步,更需要程序伦理的支撑与推动。《举证时限通知》的进步仅仅是程序技术方面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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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举证时限
法定顺序主义
证据适时提出主义
裁量
原文传递
题名
论举证时限的裁量空间
被引量:
4
1
作者
韩波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出处
《证据科学》
2010年第6期688-694,共7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度重大研究项目"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证研究"(08JJD820174)课题成果
文摘
举证时限制度设置的目的应为确立与法定顺序主义相适应的"双阶型"审判流程。证据适时提出主义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裁量权,与设置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目的相去甚远。我国民事审判流程的革新本身是想朝着"双阶型"审判流程而去,却深受民法法系国家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影响,淡化了驱动"双阶型"审判流程的法定顺序主义,最终陷入"裁量陷阱"。《举证时限通知》的进步在于对法官在举证时限制度运行中过度裁量权的限缩。举证时限制度的合目的运行不仅需要程序技术的进步,更需要程序伦理的支撑与推动。《举证时限通知》的进步仅仅是程序技术方面的进步。
关键词
举证时限
法定顺序主义
证据适时提出主义
裁量
Keywords
The
time
limit
system
of
inducing
evidence
The
Legal
doctrine
in
order
inducing
evidence
at
limit
time
Discretion
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举证时限的裁量空间
韩波
《证据科学》
2010
4
原文传递
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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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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