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信访潮与中国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184
1
作者 周永坤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37-47,共11页
信访制度是我国的一种历史产物,近10年来信访持续升温,信访制度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对此,信访部门官员和学者们提出强化信访与取消信访这两种针锋相对的改革思路。通过把信访潮放到整个社会中去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信访潮的涌起是契约社会... 信访制度是我国的一种历史产物,近10年来信访持续升温,信访制度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对此,信访部门官员和学者们提出强化信访与取消信访这两种针锋相对的改革思路。通过把信访潮放到整个社会中去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信访潮的涌起是契约社会的兴起与人治的纠纷解决机制的矛盾,强化信访将把中国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引向人治。目前强化信访制度是一个建立在错误的理论之上的错误的制度选择,唯一正确的选择是强化法院的功能,将信访机构还原为一个下情上达的信息传递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访制度 纠纷解决机制 人治 法治
下载PDF
陈光中司法文明三阶段新论的法治意义 被引量:7
2
作者 张保生 《证据科学》 2020年第3期261-271,共11页
针对传统的“神明裁判—法定证据—自由心证”三阶段理论具有偏重形式划分的局限性,陈光中教授提出了“神明裁判—口供裁判—证据裁判”新三阶段划分理论,以是否依赖口供为标志,在人治与法治的证据制度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界限。其法... 针对传统的“神明裁判—法定证据—自由心证”三阶段理论具有偏重形式划分的局限性,陈光中教授提出了“神明裁判—口供裁判—证据裁判”新三阶段划分理论,以是否依赖口供为标志,在人治与法治的证据制度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界限。其法治意义:一是用口供裁判重新命名法定证据制度,凸显了其必然导致刑讯逼供之野蛮人治的本质特征;二是指明了我国证据制度建设必须以证据裁判取代口供裁判的未来发展方向。证据裁判原则在中国的全面贯彻,应当以保障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为重点,在继续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用的同时,探索被告人口供转变为证人证言的中国沉默权实现之路,以斩断刑讯逼供的制度根源,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文明 三阶段论 人治与法治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口供转变为证言
原文传递
从人治到法治:理性反思后的选择 被引量:2
3
作者 陈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6期99-103,共5页
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不仅仅是一种名词的变化,更是人类社会生存和管理方式的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自动生成的,而是建立在理性反思后的选择。人治社会并非一无是处,只是其表现出的三个特征在今天已经全然失去存在的土壤和理由;人治社会... 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不仅仅是一种名词的变化,更是人类社会生存和管理方式的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自动生成的,而是建立在理性反思后的选择。人治社会并非一无是处,只是其表现出的三个特征在今天已经全然失去存在的土壤和理由;人治社会并非完全抹煞法的作用,只是法的作用从来都是受到各种限制的限制;法治与人治的冲突和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这种特性决定法治对于人治的取代是一种必然的结局,是一种理性反思后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治 法治 权力 理性反思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