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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之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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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华成 何山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3期23-26,共4页
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是文化事业立法的重要调整对象,该法律关系主要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投入者和投入接受者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投入行为及接受使用投入行为则是文化事业投入关系的客体,适当的权利、义务、... 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是文化事业立法的重要调整对象,该法律关系主要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投入者和投入接受者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投入行为及接受使用投入行为则是文化事业投入关系的客体,适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度则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 主体 客体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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