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我国民事检察权的运行方式与功能承担
被引量:12
- 1
-
-
作者
杨会新
-
机构
国家检察官学院
-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94-104,共11页
-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研究品牌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10XNI033)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抗诉与检察建议是现行法上民事检察权运行的两种方式,民事检察权的功能因运行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抗诉旨在监督审判权,同时通过再审程序发挥着救济当事人的功能,但实际运作中两种功能相互牵制,顾此失彼。只有剔除抗诉的监督功能,将抗诉的功能定位于救济当事人,才能依据当事人主义的要求对抗诉制度加以规制,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私权不受侵犯。而检察建议不受当事人主义的牵绊,也不会侵蚀判决的稳定性及司法裁量权,在监督审判权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应通过完善其程序性规定来强化监督效果。
-
关键词
民事检察权
抗诉
检察建议
监督审判权
-
Keywords
Civil Procuratorial power
Protest
Procuratorial Suggestion
supervising the judicial power
Relief for the Parties
-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