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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个人信息的公私法一体化保护 被引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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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勇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66-78,共13页
随着个人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非法收集、泄露和滥用人脸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凸显。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是其本质特征,对其敏感性及其程度,应从形式与实质、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角度加以判断。作为权利客体和行为对象,... 随着个人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非法收集、泄露和滥用人脸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凸显。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是其本质特征,对其敏感性及其程度,应从形式与实质、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角度加以判断。作为权利客体和行为对象,敏感个人信息的法益内涵不限于公民个人的人格权益,而且包括社会利益、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受到公法和私法的多元化、多层次保护。在公私法融合的背景下,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和公私法一体化保护理念,对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实行强化保护和分类分级保护。在刑法层面,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为参照,对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行为对象范围及入罪标准予以具体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敏感个人信息 多元法益 公私法融合 一体化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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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型理论下人脸数据运用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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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坤琳 李悦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78-87,共10页
近年来人脸识别的合法使用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人脸识别技术门槛渐次降低同时具备较高使用价值,人脸数据的不可更改致使侵权影响不可逆,导致人脸识别在具体应用中的脱法倾向愈发明显。本文通过探究美国、欧盟和我国人脸识别的法律规制路... 近年来人脸识别的合法使用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人脸识别技术门槛渐次降低同时具备较高使用价值,人脸数据的不可更改致使侵权影响不可逆,导致人脸识别在具体应用中的脱法倾向愈发明显。本文通过探究美国、欧盟和我国人脸识别的法律规制路径,提出借助回应理论构建合宜的人脸识别法律规制。具体而言,以人脸识别的技术与数据特性为基础,分别从行业自律、专门立法、行政监管和司法救济四个方面构建多维度、多主体的人脸识别法律规制机制,最终为我国数据保护制度安排提供新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人脸数据 大数据 人工智能 数据安全 敏感信息 信息保护 隐私保护 互联网金融 第三方支付 回应型法 法律规制 数据监管 数据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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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敏感信息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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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姬蕾蕾 《图书馆》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9-106,共8页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个人信息的保护架构无法全面保护个人敏感信息。从公众对信息敏感度的感知差异性以及企业经济成本的角度而言,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区分保护有其必要性。面对大数据时代对个人敏感信息带来的挑战,应该完善法律体...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个人信息的保护架构无法全面保护个人敏感信息。从公众对信息敏感度的感知差异性以及企业经济成本的角度而言,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区分保护有其必要性。面对大数据时代对个人敏感信息带来的挑战,应该完善法律体系,从以下几点着手:对个人敏感信息范围的界定应采取静态列举与动态情景相结合的综合考量方式;更新现有的信息保护机制;强化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敏感信息 大数据时代 敏感度 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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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区分保护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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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峰 黎泓玥 《经贸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21-38,共18页
《民法典》将个人信息划分为私密与非私密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却将个人信息划分为敏感与非敏感个人信息,这种立法上的不同概念选择导致了以这些概念为基础构造的具体法律规则在适用上存在衔接问题。对此,在明确现行法对私密信息与... 《民法典》将个人信息划分为私密与非私密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却将个人信息划分为敏感与非敏感个人信息,这种立法上的不同概念选择导致了以这些概念为基础构造的具体法律规则在适用上存在衔接问题。对此,在明确现行法对私密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采区分保护立场的前提下,应将私密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在内涵外延上的关系界定为并列但交叉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将对二者的保护划分为三个领域:对私密信息以《民法典》确立的隐私权保护规则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进行“双层保护”;对敏感个人信息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进行“特别保护”;对重叠部分的“敏感私密信息”,应以立法者通过《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章第二节所彰显的充分保护与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发展密切相关的个人信息的立法目的为依归,通过目的解释扩张《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从而在隐私权保护规则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不一致时,选择对敏感私密信息更充分、更有力的保护规则,以实现立法者充分保护个人核心私密领域之基本尊严与自由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私密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 隐私 区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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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概念之反思和重塑——立法与实践的理论起点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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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秦伟 《人大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209-235,共27页
"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核心和前提。识别说以信息与主体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客观、可识别的可能性来界定个人信息。随着科技发展与信息种类的多样化,这种静态的定义在实践中受到严峻挑战。如何协调法律的确... "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核心和前提。识别说以信息与主体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客观、可识别的可能性来界定个人信息。随着科技发展与信息种类的多样化,这种静态的定义在实践中受到严峻挑战。如何协调法律的确定性与科技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之间的流动、如何在概念适用中根据信息存在的语境调整个人信息保护的强度,成为个人信息立法与实践的理论起点。通过对传统学说的反思,未来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以识别说和关联说为基础,重塑更具有包容性的个人信息概念及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实现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立法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可识别信息 敏感信息 识别说 关联说 保护强度
原文传递
论个人敏感信息的民法保护 被引量:9
6
作者 刘风 朱圆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269-273,共5页
2013年出台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粗略提及个人敏感信息,但未给予明确界定,使得个人敏感信息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存在障碍。结合域外个人敏感信息的定义,认为个人敏感信息包括隐私信息和部分非隐私信... 2013年出台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粗略提及个人敏感信息,但未给予明确界定,使得个人敏感信息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存在障碍。结合域外个人敏感信息的定义,认为个人敏感信息包括隐私信息和部分非隐私信息,其中部分非隐私信息界定之参考因素是严重且实质性损害;个人敏感信息兼具新型财产权和新型人格权的法律属性。借鉴域外个人敏感信息民事保护模式,认为我国宜通过《侵权责任法》来保护个人敏感信息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个人敏感信息 隐私信息 法律属性 保护模式 侵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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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困境与破解之道 被引量:8
7
作者 徐磊 刘春 《情报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42-49,41,共9页
[目的/意义]移动应用程序在为用户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增加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而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当前,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对于保障个人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 [目的/意义]移动应用程序在为用户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增加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而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当前,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对于保障个人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文章以移动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进行梳理,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完善提出合理建议。[结果/结论]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用户敏感个人信息,运营商应当推动告知同意规则落地落实,发挥特定目的规则的引领作用,弥补充分必要规则的实践疏漏,以及构建全生命周期严格保护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敏感个人信息 保护机制 移动应用程序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告知同意规则
原文传递
《民法典》时代的个人健康信息保护 被引量:9
8
作者 田野 张宇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6期47-58,共12页
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健康信息处理呈现常态化趋势。个人健康信息蕴含其他信息所无法比拟的人格要素,对其加强保护不乏正当理由。《民法典》出台为个人健康信息提供了私法保护基础。在正当化处理的情形中,健康信息处理必须坚持高标准的同... 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健康信息处理呈现常态化趋势。个人健康信息蕴含其他信息所无法比拟的人格要素,对其加强保护不乏正当理由。《民法典》出台为个人健康信息提供了私法保护基础。在正当化处理的情形中,健康信息处理必须坚持高标准的同意规则,给予公开健康信息必要的保护,并正确运用为维护别种利益时的信息合理处理规则。由于个人健康信息的特殊性,侵权责任应在传统四要件的体系之下做出更灵活的变通。在信息共享的场景下,加害行为的证明可适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损害结果应吸纳风险性损害作为新型损害。主观过错可依据处理者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化的认定。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则应依据处理者的数量进行动态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健康信息 敏感信息 信息保护 正当化处理情形 侵权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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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的建构:以信息界定与分类为前提 被引量:5
9
作者 李立丰 王俊松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1-12,共12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体系的建构以对信息的界定与分类为前提。通过对信息界定方式的梳理得出传统“可识别性”界定标准出现缺陷,需要以“情境说”理论进行优化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以信息的敏感性为核心的“敏感信息与一般信息”二...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体系的建构以对信息的界定与分类为前提。通过对信息界定方式的梳理得出传统“可识别性”界定标准出现缺陷,需要以“情境说”理论进行优化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以信息的敏感性为核心的“敏感信息与一般信息”二元分类模式。信息界定标准与分类前提确立后,才得以建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体系。在法律保护体系内部,尤其注重对敏感信息的保护,通过对信息敏感层级的划分,形成民、行、刑三方为主导的多元保护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界定 信息分类 敏感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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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数据征信个人敏感数据保护困境及保护机制研究 被引量:9
10
作者 刘晓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30-36,共7页
个人敏感数据若被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数据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损或遭受歧视性待遇。大数据征信涉及敏感数据类型众多,且存在在用户不知情情况下获取其敏感数据或以技术手段深入挖掘个人敏感数据等问... 个人敏感数据若被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数据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损或遭受歧视性待遇。大数据征信涉及敏感数据类型众多,且存在在用户不知情情况下获取其敏感数据或以技术手段深入挖掘个人敏感数据等问题。本文研究分析了大数据征信采集处理个人敏感数据类型及特征,以及我国大数据征信个人敏感数据保护困境,总结了个人敏感数据保护国际经验,并提出了建立大数据征信个人敏感数据保护机制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征信 敏感数据 人工智能 云计算 数据挖掘 信息泄露 个人隐私 数据保护 征信机构 征信监管 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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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画像领域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被引量:8
11
作者 李玉辉 张华 张宝中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3-89,共7页
大数据时代,数据画像越来越盛行,尤其在金融领域,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利用个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社交信息、兴趣爱好等对其开展数据画像,以此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向其推销产品或服务。但不规范的数据画像或数据画像运用不... 大数据时代,数据画像越来越盛行,尤其在金融领域,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利用个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社交信息、兴趣爱好等对其开展数据画像,以此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向其推销产品或服务。但不规范的数据画像或数据画像运用不当不仅容易导致信息主体的隐私权遭到侵害,还可能导致其财产损失。研究数据画像领域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明确数据画像的合理边界,规范数据画像的运用,对于平衡个人信息的使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有着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画像 大数据 个人金融信息 个人隐私 敏感数据 数据挖掘 数据处理 数据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益 精准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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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反思与修正 被引量:2
12
作者 郭传凯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2-113,共12页
现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未明确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价值,难以界分敏感个人信息与私密个人信息,无法充分保护敏感个人信息。造成前述问题的根源在于敏感个人信息的本质未得到准确揭示。作为界定敏感个人信息的主流方法,场景化界定将... 现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未明确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价值,难以界分敏感个人信息与私密个人信息,无法充分保护敏感个人信息。造成前述问题的根源在于敏感个人信息的本质未得到准确揭示。作为界定敏感个人信息的主流方法,场景化界定将信息处理行为限定为传统处理行为,忽视了作为现代处理行为的算法决策。在此背景下,基于场景化界定的“敏感个人信息”均为私密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只能在算法决策的语境下进行界定,其本质是一旦被用于算法决策将很可能对信息主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侵害的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与私密个人信息的界线借此确定。立足敏感个人信息的本质,告知同意规则的局限性得以明确。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应当从“告知同意”的个体本位规则转向“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规制规则,即信息处理者不得将敏感个人信息用于算法决策,除非符合例外情形。作为配套规则,敏感个人信息的合规保护机制应予以确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敏感个人信息 处理规则 算法决策 合规保护机制
原文传递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6
13
作者 张建文 赵梓羽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37-47,共11页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更改性的特质,一旦被非法处理,将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由此催生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特殊保护的现实需求。对此,应当制定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专门法律保护规范,以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指向及救济措施,构...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更改性的特质,一旦被非法处理,将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由此催生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特殊保护的现实需求。对此,应当制定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专门法律保护规范,以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指向及救济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的保护体系。同时,应在敏感个人信息基础上强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力度,以回应对生物识别信息产业严格规制的现实需求。综合来看,我国应构建相对独立于敏感个人信息的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规则。具体包括: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核心概念及宗旨、构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处理的特殊规则、完善非法处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权利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 生物识别技术 专门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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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资料隐私保护的基本思考——以港澳台地区指纹资料隐私保护为视角 被引量:7
14
作者 张建文 《兰州学刊》 CSSCI 2011年第3期120-124,共5页
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对于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提取和留存,涉及个人的重大隐私利益。在不当处理的情况下,可能会严重侵害被提取者的基本权利,损及人性尊严及人格权利。对于指纹资料的隐私保护而言,其近期目标在于,对具体办法的制定应当坚... 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对于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提取和留存,涉及个人的重大隐私利益。在不当处理的情况下,可能会严重侵害被提取者的基本权利,损及人性尊严及人格权利。对于指纹资料的隐私保护而言,其近期目标在于,对具体办法的制定应当坚持"资料当事人权利保护"和"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处理此类敏感个人资料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机会;长远之计在于,尽快推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出台,以个人资料保护的基准立法,全面规范个人资料的隐私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纹资料 个人资料 敏感个人资料 隐私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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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敏感个人信息的界定与民法保护 被引量:1
15
作者 华景天 吕杨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13-118,共6页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信息的分类并没有采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私密信息与非私密信息的模式,而是采用了敏感个人信息这一全新概念,这一立法动向也引发了概念不明确的质疑。在解释何为敏感个人信息时,需分别从内涵和外延两方...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信息的分类并没有采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私密信息与非私密信息的模式,而是采用了敏感个人信息这一全新概念,这一立法动向也引发了概念不明确的质疑。在解释何为敏感个人信息时,需分别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具体展开,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基础概念作出界定的同时明晰其判断标准,并通过辨析敏感个人信息与私密信息的关系,探寻保护敏感个人信息的根本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敏感个人信息 概念界定 判断标准 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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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机制优化——兼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条文
16
作者 张颂 何培育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4年第5期152-162,共11页
在信息化已成为当今时代潮流的背景下,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案(事)件频发,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却难以有效规制。我国刚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地区)的先进法律保护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在立法理念、界定标准、... 在信息化已成为当今时代潮流的背景下,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案(事)件频发,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却难以有效规制。我国刚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地区)的先进法律保护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在立法理念、界定标准、保护机制等方面有所发展和突破,对敏感个人信息特别关注,不过在具体法律条文上还有完善的空间。建议从进一步划分敏感信息类别、强化信息主体的权利、细化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制的路径出发,优化完善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敏感个人信息 界定标准 法律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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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6
17
作者 贺洪波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34-40,共7页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日渐呈现出数据资源贡献与数据资源受害的双面脸谱,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刑法保护的现实需求与日俱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确立...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日渐呈现出数据资源贡献与数据资源受害的双面脸谱,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刑法保护的现实需求与日俱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确立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整体保护规则、分类定罪规则、区别量刑规则,努力为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刑法保护提供司法准据。当前务实应对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刑法保护的实践困境,应聚焦个人信息权,在宏观层面对接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化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刑法保护的法治认识,在微观层面立足定罪体系性标准,细化公民个人非敏感信息刑法保护的数量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公民个人信息 非敏感信息 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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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研究
18
作者 贺洪波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4年第7期146-156,共11页
大数据时代,敏感个人信息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直接相关且易受侵犯,故需作特殊保护。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特殊保护的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粗到细的过程,并由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敏感个人信息分类保护... 大数据时代,敏感个人信息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直接相关且易受侵犯,故需作特殊保护。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特殊保护的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粗到细的过程,并由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敏感个人信息分类保护规则、从严保护规则、弹性保护规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的范围和分类,可基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独立性原则,作适当有别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评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高度敏感个人信息与低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模式应继续坚持,高度敏感个人信息和低度敏感个人信息的既有数量标准不宜调整,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既有种类不宜增加,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应坚持实质标准从严慎重判断。《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应在坚持刑法保护敏感个人信息的模式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着力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的严格实施,增强敏感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整体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敏感个人信息 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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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信创领域的数据安全保护——以某金融信创解决方案为例
19
作者 许之光 《中国科技纵横》 2024年第12期38-40,共3页
随着信创产业规模化增速,金融信创作为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正在成为重塑金融安全竞争力、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金融行业的重要敏感数据大部分集中在应用系统,例如客户的联络信息、资产信息等,一旦数据... 随着信创产业规模化增速,金融信创作为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正在成为重塑金融安全竞争力、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金融行业的重要敏感数据大部分集中在应用系统,例如客户的联络信息、资产信息等,一旦数据泄露或被窃取,不仅会给客户带来损失,也会对金融系统本身的网络数据安全体系造成威胁,因此数据安全在数据管理和治理过程中非常重要。本文旨在探讨金融信创领域的数据安全保护,以某金融信创解决方案为例,阐明数据安全保护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保护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信创 敏感信息 数据安全保护 挑战 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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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个人信息的倾斜保护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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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超 张蓓洁 《中国科技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46-156,共11页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将人脸这一敏感信息置于风险之地。在自治性保护规范下,人脸识别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着知情同意规则失灵、合理信赖关系失衡以及救济机制失准等制度困境。走出困境,人脸识别的个人信息保护模...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将人脸这一敏感信息置于风险之地。在自治性保护规范下,人脸识别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着知情同意规则失灵、合理信赖关系失衡以及救济机制失准等制度困境。走出困境,人脸识别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可转向“倾斜保护”:采取倾斜配置权利义务的方式强化保护,一方面,保障信息主体有意义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另一方面,对信息处理者设定“受托人义务”,明确双方特殊的信任关系,提升其作为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同时,救济上对信息主体以有利且便利的原则给予制度保障。如此,可恢复人脸识别应用场景下信息授受双方的实质平等,促进强弱双方的利益平衡,走向公平正义的法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敏感信息 信息自主 倾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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