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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中的“官”释义——兼论里耶秦简“守”的问题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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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涛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第2期17-24,共8页
睡虎地秦律中的"官"没有官吏的意思,其主要义项是具有特定职能的机构、部门,从而引申出"公家"的意思,不宜泛泛作"官府"解。"官府"在秦律中有特定含义,表示具有保藏或作业功能的机构及其场所,... 睡虎地秦律中的"官"没有官吏的意思,其主要义项是具有特定职能的机构、部门,从而引申出"公家"的意思,不宜泛泛作"官府"解。"官府"在秦律中有特定含义,表示具有保藏或作业功能的机构及其场所,不宜直接以现代汉语的"官府"对译。秦汉之际官署名称从"官"到"曹"的变迁,是秦朝建立前后以行政行为统一称谓用语的结果。里耶秦简中的"守",主要是长官不在时由某官员代为留守官署坐班之意。对里耶秦简中大量出现"守"和"守丞"现象的解释,必须联系睡虎地秦律和里耶秦简的不同文本性质和具体时空背景来理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里耶秦简 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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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商鞅变法中《分户令》的重大意义 被引量:9
2
作者 高士荣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2013年第6期100-105,共6页
从西周开始,中国盛行大家庭制。商鞅变法时两次颁布《分户令》,强制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分户令》的意义在于:有助于挖掘人力资源,增加国家租税收入,扩大徭役来源;有助于改变戎狄风俗,提高秦人的文化层次,使秦... 从西周开始,中国盛行大家庭制。商鞅变法时两次颁布《分户令》,强制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分户令》的意义在于:有助于挖掘人力资源,增加国家租税收入,扩大徭役来源;有助于改变戎狄风俗,提高秦人的文化层次,使秦文化从戎狄文化圈中超越出来,达到或超越中原文化的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国 商鞅变法 《分户令》 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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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法治”的理论困境透析——以睡虎地秦简《语书》、《为吏之道》为中心 被引量:7
3
作者 李平 《学术探索》 CSSCI 2012年第11期28-31,共4页
本论以对秦简《为吏之道》中对吏品行、才干和政治态度三方面要求的分析入手,结合秦政"以吏为师"的制度,指出其对"吏"的要求,反映出秦国通过一准于法和"以吏为师"实现其"法治"的政治思路。进而... 本论以对秦简《为吏之道》中对吏品行、才干和政治态度三方面要求的分析入手,结合秦政"以吏为师"的制度,指出其对"吏"的要求,反映出秦国通过一准于法和"以吏为师"实现其"法治"的政治思路。进而,从理论上剖析了秦国"法治"的面貌及其思想进路,说明了通过"律制"对礼、俗、法等不同层次规范的整合,秦尝试订立一套划一的社会评价机制和社会秩序样板,并通过作为其政治终端的"吏"的塑造,完成其政治构想在民间的落实。最后,通过对《语书》做个案研究式的分析,进一步阐明上述"法治"思路与法令繁密、吏治酷烈以及地方抵制强烈等不利局面之间的内在联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语书 为吏之道 秦国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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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研究综述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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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旅宁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92-98,103,共8页
秦律是中国现存最早、最有价值的古代成文法 ,1975年睡虎地秦律竹简的发现更是中国和世界法律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出土显示公元前 3世纪的秦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 ,显示秦国统治阶级对其臣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施加其影响和... 秦律是中国现存最早、最有价值的古代成文法 ,1975年睡虎地秦律竹简的发现更是中国和世界法律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出土显示公元前 3世纪的秦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 ,显示秦国统治阶级对其臣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施加其影响和控制以及为了实现统一六国的目标对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体系的统制。本文综述了 2 5年来秦律的研究概况 ,根据新材料提出了秦律研究中有待深入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律 研究综述 睡虎地秦简 中国 法律史 军事体系 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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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所见秦朝婚姻法特点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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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雁冰 巩宝平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20-25,共6页
考诸出土文献及传世文献可知,秦朝婚姻法规定男女良贱可以通婚,保护女性权利,追求公法本位,体现出身份界限尚不严格、夫妻地位相对平等、私法公法化的特征。究其原因,当与秦朝门第观念、社会结构、妇女社会参与度、法家思想治国、社会... 考诸出土文献及传世文献可知,秦朝婚姻法规定男女良贱可以通婚,保护女性权利,追求公法本位,体现出身份界限尚不严格、夫妻地位相对平等、私法公法化的特征。究其原因,当与秦朝门第观念、社会结构、妇女社会参与度、法家思想治国、社会风气等有密切关系。秦朝在婚姻法中弘扬普法精神,提倡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对于完善现代婚姻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土文献 秦朝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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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所反映的官营畜牧业管理制度 被引量:4
6
作者 田振洪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83-86,94,共5页
睡虎地秦简和龙岗秦简的法律文献表明,秦统治者特别重视官营畜牧业的发展和管理,对牲畜的饲养、放牧、畜籍、使用、繁殖等各环节都有明晰的法律规范,每一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职责分明,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畜牧业的发... 睡虎地秦简和龙岗秦简的法律文献表明,秦统治者特别重视官营畜牧业的发展和管理,对牲畜的饲养、放牧、畜籍、使用、繁殖等各环节都有明晰的法律规范,每一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职责分明,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畜牧业的发展对提高秦的国力,称雄诸侯国,最后统一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律 官营畜牧业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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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异风同:楚秦法律的社会文化背景——楚秦法律比较研究之一 被引量:4
7
作者 刘玉堂 贾济东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1-4,共4页
楚秦法律之间的冲突与互补、碰撞与融摄 ,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法制演进的基本走向。比较楚秦法律的异同 ,探讨其规律 ,挖掘其精髓 ,寻求其与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某些共通精神 ,是一项具有较强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工作。本文并非对楚... 楚秦法律之间的冲突与互补、碰撞与融摄 ,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法制演进的基本走向。比较楚秦法律的异同 ,探讨其规律 ,挖掘其精髓 ,寻求其与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某些共通精神 ,是一项具有较强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工作。本文并非对楚秦法律进行全面系统的比较研究 ,只是从地理位置、生活环境、综合国力、历史状况、吏治观念、思想基础、价值取向、法律渊源、法治精神、法制理念等诸多方面 ,对楚秦法律的社会文化背景作了简要的分析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楚秦法律 社会文化 战国时代 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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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业法律制度探微 被引量:1
8
作者 宋文红 《安徽农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818-820,共3页
秦农业立法在古代经济立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所制定的一系列农业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并随着立法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入,是代表战国时期各国农业立法最高水平的法律文献。它既是先秦农业立法发展的总结,又奠定了封... 秦农业立法在古代经济立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所制定的一系列农业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并随着立法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入,是代表战国时期各国农业立法最高水平的法律文献。它既是先秦农业立法发展的总结,又奠定了封建农业法律制度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代 《秦律》 农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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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平第一”:官社土地资源配置与产品分配中的道德铁律——战国、秦官社经济体制下的农民道德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研究之三 被引量:3
9
作者 张金光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2012年第3期92-96,共5页
在土地国有制及其国家普遍授田制之下所成立的官社体制中,社会一切分配奉行"均平第一"原则。官社体制下,土地产品要在土地所有者———国家和耕种者之间进行分配。其分配法则的基础和前提是"均平论"和综合(空间上... 在土地国有制及其国家普遍授田制之下所成立的官社体制中,社会一切分配奉行"均平第一"原则。官社体制下,土地产品要在土地所有者———国家和耕种者之间进行分配。其分配法则的基础和前提是"均平论"和综合(空间上是远迩)平衡论。应重新审视和评估"不患寡而患不均"之论的价值,研究其分配法则,是道德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和核心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战国、秦 官社 “均平第一” 分配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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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失期”罪考论
10
作者 张史琪 《新余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58-65,共8页
“失期”罪在秦汉迭代事件中的作用受到质疑,围绕司马迁“失期,法皆斩”记载的可靠性,众多学者做出了各种推测。从律典和史书来看,“失期”罪主要作为罪名在军法中运用,其存在应无疑问。依据历史记载,“失期”罪有其完整的发展流程,并... “失期”罪在秦汉迭代事件中的作用受到质疑,围绕司马迁“失期,法皆斩”记载的可靠性,众多学者做出了各种推测。从律典和史书来看,“失期”罪主要作为罪名在军法中运用,其存在应无疑问。依据历史记载,“失期”罪有其完整的发展流程,并最终形成了完善的结构,主客体清晰,刑罚有据可依,不限于斩刑。除此之外,“失期”罪的最终成型为军事行动的成功及人才的选拔带来了有利的影响,其合理结构能有效增强军队的凝聚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失期”罪 军法 刑法 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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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所见秦律“家罪”考论 被引量:2
11
作者 薛洪波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9-25,共7页
秦代“家罪”作为家庭内部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连坐”为前提,以“同居”为条件。犯罪类型仅限于“父子”“主奴”间的杀伤罪和盗窃罪,“父杀伤人及奴妾”中的“人”是指“子女”,“父”杀伤父母和妻子的犯罪行为不属于“家罪”。“... 秦代“家罪”作为家庭内部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连坐”为前提,以“同居”为条件。犯罪类型仅限于“父子”“主奴”间的杀伤罪和盗窃罪,“父杀伤人及奴妾”中的“人”是指“子女”,“父”杀伤父母和妻子的犯罪行为不属于“家罪”。“家罪”的立法思想不是源于儒家的“容隐”制度,而是来源于法家以“法”治国的思想,立法原则遵循着“国法至上”、对死者及家属不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确保在籍“户数”等原则。“家罪”的实质,是国家在建构社会秩序过程中,在有限资源的配置下,以层级递进的方式把法律渗透到个体小家庭,进而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体现了帝制早期法律专制的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律 “家罪” 连坐 立法渊源 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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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后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以出土资料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2
12
作者 刘举 《兰台世界》 2017年第18期87-89,共3页
商鞅变法后的秦社会强调以法立国,打破了西周以来的礼制传统,对婚姻问题进行了许多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严厉打击重婚、逃婚与奸乱等违法行为,规范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些措施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国家与社会的秩序,使政府与... 商鞅变法后的秦社会强调以法立国,打破了西周以来的礼制传统,对婚姻问题进行了许多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严厉打击重婚、逃婚与奸乱等违法行为,规范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些措施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国家与社会的秩序,使政府与法律成为处理婚姻问题的关键因素。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为后世处理婚姻问题、规范婚姻行为、协调婚姻关系提供了宝贵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社会 婚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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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军事犯罪考论 被引量:1
13
作者 张功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7,共7页
所谓“军事犯罪”,包括反叛通敌、作乱、不上宿、破坏作战秩序、损坏军用物资设备、违反国家兵役制度和军功赏罚规定等等。秦代对于这些军事犯罪行为制定了严格的犯罪界定和惩治办法,并且通过严惩这些军事犯罪行为,防止和减少了对国家... 所谓“军事犯罪”,包括反叛通敌、作乱、不上宿、破坏作战秩序、损坏军用物资设备、违反国家兵役制度和军功赏罚规定等等。秦代对于这些军事犯罪行为制定了严格的犯罪界定和惩治办法,并且通过严惩这些军事犯罪行为,防止和减少了对国家军事利益的损害,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和对敌作战的胜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代 军事犯罪 类型 惩治 军法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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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城旦舂”考辨——兼论秦律的一些特点
14
作者 张新超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24-34,78,共12页
秦代的"城旦舂"有两种含义:一指某一级刑罚,二指某一类罪犯。作为刑罚的"城旦舂"包括"刑城旦舂"和"完城旦舂"两大类型。其中"刑城旦舂"分为"黥为城旦舂"和"斩为城旦... 秦代的"城旦舂"有两种含义:一指某一级刑罚,二指某一类罪犯。作为刑罚的"城旦舂"包括"刑城旦舂"和"完城旦舂"两大类型。其中"刑城旦舂"分为"黥为城旦舂"和"斩为城旦舂"两等,"黥劓城旦舂"和"斩黥城旦舂"则属于加刑。不存在"耐城旦舂"刑。作为罪犯的"城旦舂"可分为"城旦"和"舂"两大类型。其中"城旦"可分为"小城旦"、"仗城旦"和"城旦";"舂"可分为"小舂"和"舂"。在从事普通劳役时,"城旦舂"和其他罪犯混合在一起劳作;当从事有一定技能要求的劳役时,技能因素是第一位的,性别、年龄、刑等诸因素则是次要的。劳役的轻重并不是衡量刑罚轻重的可靠标准。秦代的"城旦舂"还有收没妻、子和受其他判罚较轻罪犯监管等重要的附加惩罚措施,这些措施是"城旦舂"区别于其他罪犯的重要标志。"城旦舂"的上述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秦代刑罚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代 城旦舂 刑等 秦律 附加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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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所见秦、汉律对家庭伦常的规范
15
作者 林文庆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2020年第1期72-83,共12页
《中庸》曾以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为天下达道,孟子更指出其人伦内涵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伦常来自于对人们之间相处的一种观察,因为与他人的互动,于是有了对自我以及他人的期待,... 《中庸》曾以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为天下达道,孟子更指出其人伦内涵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伦常来自于对人们之间相处的一种观察,因为与他人的互动,于是有了对自我以及他人的期待,其后则被凝练成具体内涵而为人们所依循,最终成为整体社会的一种价值认知。上述五种伦常关系的落实,对社会安宁的建构,乃至于对国家政权的稳定,都是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伦常的具体落实可以通过教育或宗教力量完成,但某种程度是建立在深化了的自我道德价值认知上,这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对一般人而言,伦常规范往往更需以强制手段去保证其落实,约制力强的法律即是一种重要的工具。本文主要便是通过近年出土的秦、汉法律文献,尝试说明律文如何对家庭伦常进行规范,同时论述其规范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律 汉律 伦常 不孝 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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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咸阳都城“法天”反思
16
作者 张德臣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11-14,共4页
秦咸阳都城早已毁灭,但长期以来仍有人在不断探讨它的神秘文化内涵。自汉代起,有人认为“法天说”是该都城在布局上的主导思想和理论依据,且尽量地发挥和阐释,本文对此提出相反看法。
关键词 都城 "法天说" 秦朝 咸阳 平面布局 文物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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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刑事责任能力标准辨析 被引量:1
17
作者 吴海航 蒋宗言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2-89,共8页
秦代以身高作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是学界一直以来的共识,但从已出土秦简内容来推断,身高并非一个独立的行为能力认定标准,而是年龄标准的有效补充。以身高标准为减免依据做出的案件判决都有其所代表的年龄标准为基础支撑,身高认定... 秦代以身高作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是学界一直以来的共识,但从已出土秦简内容来推断,身高并非一个独立的行为能力认定标准,而是年龄标准的有效补充。以身高标准为减免依据做出的案件判决都有其所代表的年龄标准为基础支撑,身高认定标准只有在需要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的特定人群量刑或者罪犯户籍没有明确年龄记录的特殊情况下才会发挥作用。这种将年龄和身高同时作为法律行为能力的认定标准、区别情况使用的做法,体现了秦律严苛但不失科学性的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律 刑事责任能力 户籍制度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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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域下先秦和谐思想之嬗变
18
作者 孙光妍 桑东辉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71-75,共5页
和谐思想肇端于先秦,其内容涵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领域。从法律视角看,先秦的和谐思想表现为一个嬗变的过程。即由对天人关系的体认到因循天理的则天行刑,由德刑兼施到注重法制教化,由刑罚尚中的实践到法尚公平新理念的提出,... 和谐思想肇端于先秦,其内容涵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领域。从法律视角看,先秦的和谐思想表现为一个嬗变的过程。即由对天人关系的体认到因循天理的则天行刑,由德刑兼施到注重法制教化,由刑罚尚中的实践到法尚公平新理念的提出,由偏重对息讼无讼的弘扬到采取定分的办法来止息争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秦 和谐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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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与古代罗马法之“暗合” 被引量:1
19
作者 郑显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4期46-54,共9页
中国古代很早就与西方有过密切的法律文化交流。在中国古代的正史文献中,大都记录了古代罗马的风俗习惯和政治法律制度等情况。从两汉至唐宋之际,中华法系和古代罗马法系之间有着很多的交流路径。虽然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未找到古代罗马... 中国古代很早就与西方有过密切的法律文化交流。在中国古代的正史文献中,大都记录了古代罗马的风俗习惯和政治法律制度等情况。从两汉至唐宋之际,中华法系和古代罗马法系之间有着很多的交流路径。虽然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未找到古代罗马法传入中国的直接证据,也没有发现中国古代的法律典籍传到西方的资料,但从中华法系与古代罗马法诸多的"暗合"来看,这些"暗合"应该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彼此双方法律文化交流的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秦 罗马法 中华法系 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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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朝灭亡的行政管理四大弊端 被引量:1
20
作者 孙方一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134-137,共4页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它不仅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而且还统一了文字、度量衡、货币,对我国后世政治经济发展影响深远。但是秦朝短短15年就覆灭了,究其原因,治国管理上的弊端直接导致了...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它不仅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而且还统一了文字、度量衡、货币,对我国后世政治经济发展影响深远。但是秦朝短短15年就覆灭了,究其原因,治国管理上的弊端直接导致了秦的灭亡。研究秦朝灭亡行政管理思想,能给今天的组织管理行为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朝 灭亡 行政管理 弊端 德治与法治 集权与分权 恩威并重 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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