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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与理论探索 被引量: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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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3-18,共16页
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实践探索经历了以原告身份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责任主体提起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三个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是长期司法实践探索的进化版,也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独特选择。这项制度在当下具有... 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实践探索经历了以原告身份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责任主体提起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三个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是长期司法实践探索的进化版,也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独特选择。这项制度在当下具有本土成长条件和现实需求。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新阶段的探索已经建构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在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监督对象的认定标准、起诉条件与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与判决类型、诉讼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但仍需完善行政公益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益诉讼人 检察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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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的实践与反思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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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彬 《法治现代化研究》 CSSCI 2023年第3期156-178,共23页
公益诉讼,顾名思义就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从理论上而言,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都可以纳入公益诉讼的范围,但囿于诉讼功能的局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必须对进入公益诉讼的公共利益进行取舍。现有立法所明确列举的四大领域,... 公益诉讼,顾名思义就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从理论上而言,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都可以纳入公益诉讼的范围,但囿于诉讼功能的局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必须对进入公益诉讼的公共利益进行取舍。现有立法所明确列举的四大领域,就是取舍之后的部分公共利益。为此,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的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公共利益,谁有权来选择公共利益。从实践来看,一方面地方人大通过出台专项决定的方式对本省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行拓展;另一方面以最高检出台的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为指引进行“等外”拓展。然而,从规范层面分析,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新增诉讼制度,应当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即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仅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制定单行法或修改单行法的方式实现拓展;二是由有权主体对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等”字进行解释。地方人大出台的决定只能在有权主体作出的解释范围内进行具体规定,而不能突破解释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 案件范围 公共利益 法律保留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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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调整与功能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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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会新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65-72,共8页
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发挥不彰,表现为预防性功能发挥不充分,恢复性功能被忽视,惩罚性功能受到刑事、行政责任的双重挤压。这一方面与《民事诉讼法》将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限定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关。随着立法、司法、执法等... 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发挥不彰,表现为预防性功能发挥不充分,恢复性功能被忽视,惩罚性功能受到刑事、行政责任的双重挤压。这一方面与《民事诉讼法》将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限定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关。随着立法、司法、执法等公共资源向食药领域的集中,该领域的制度机制趋于完善,处于补充性地位的公益诉讼发挥功能的空间必然受到限制。取消对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限制,有利于释放其制度空间。另一方面则涉及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能否请求损害赔偿,还是仍然固守惩罚性赔偿的问题。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优势在于通过损害赔偿救济,维护由众多消费者个体利益构成的集合性公益,至于交易秩序与安全等抽象公益,则应主要通过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予以维护,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必要时应发挥补充性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集合性公益 损害赔偿 预防性功能 恢复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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