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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信网络诈骗之取款行为的性质判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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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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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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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年第2期47-5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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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刑事风险及其应对――以数字货币洗钱犯罪为视角”(2019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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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实践中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取款人的行为定性一直存在争议,区分诈骗罪共同犯罪与赃物罪的关键在于对核心条文"事前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进行正确解读,"事前"指帮助犯的参与时间,理论上无论是犯罪既遂说还是犯罪既遂后实质性完成说都存在一定缺陷,实行行为终了才应该是成立帮助犯的时间界点;"通谋"既不同于共谋,也不同于明知,要求双方就为犯罪提供帮助进行了意思联络。通过总结司法判例中取款人的行为特征,将取款人分为三种类型:单独取款人、职业取款人和兼职取款人,分别可能是无罪、诈骗罪共犯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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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
取款人
事前通谋
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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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 fraud
Withdrawer
prior collusion
Behavior characte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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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5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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