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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克顿学派与德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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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梦旸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55-58,共4页
《德国民法典》以其高超的立法技术、严谨的法学概念和科学的法律体系在外国法制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追根溯源,这些特点可以说归功于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研究。潘德克顿学派对《德国民法典》立法技术层面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法典编纂... 《德国民法典》以其高超的立法技术、严谨的法学概念和科学的法律体系在外国法制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追根溯源,这些特点可以说归功于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研究。潘德克顿学派对《德国民法典》立法技术层面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法典编纂体例、概念体系和法学语言三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潘德克顿学派 德国民法典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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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学与现代欧洲法中的情事变更制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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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尔多.贝特鲁奇 肖俊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5-22,共18页
情事变更是现代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它在罗马法中尚未系统成型,但是法学家已经开始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法定规则、习俗、诚信原则、不当得利等等分配突发情事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并给予重新协商、部分免除债务、单方解除等多... 情事变更是现代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它在罗马法中尚未系统成型,但是法学家已经开始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法定规则、习俗、诚信原则、不当得利等等分配突发情事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并给予重新协商、部分免除债务、单方解除等多元化的救济。中世纪的法学家在罗马法基础上抽象出"情事不变"规则。为了维护契约严守的立场,近代的人文主义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将之建构为与合同内容相关的默示条件,最终在潘德克吞学派中形成前提理论。随着社会和经济格局的变化,情事不变原则经由学理、判例而进入各国民法典,并在欧洲统一私法层面得以确认。在制度的抽象条文已经被普遍接受的情况下,罗马法中类型化的区分和多元化的救济方式对于在不同的情况下准确援用这一条文具有特殊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法 情事变更 风险分配 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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