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基于均值-方差模型的P2P债权投资策略与风险度量问题研究 被引量:9
1
作者 傅毅 张寄洲 周翠 《管理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9-28,共10页
2015年1月31日,全国首个P2P跨平台债权转让系统"投之家"的二级市场上线,这迅速使得P2P债权投资成为了业界与学术界的热门话题。本文考虑投资者同时持有风险资产和P2P债权,将投资者日常的现金流假设为泊松过程,应用随机控制方... 2015年1月31日,全国首个P2P跨平台债权转让系统"投之家"的二级市场上线,这迅速使得P2P债权投资成为了业界与学术界的热门话题。本文考虑投资者同时持有风险资产和P2P债权,将投资者日常的现金流假设为泊松过程,应用随机控制方法建立了P2P债权投资的均值-方差模型,运用动态规划原理得到了模型对应的HJB方程,并解得HJB方程的最优投资策略和风险度量显式解。最后本文通过数值模拟分析了不同参数对模型结果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策略 p2p债权 均值-方差模型 互联网金融
原文传递
“P2P网贷债权转让”的刑法介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质解释为视角 被引量:14
2
作者 梅腾 阎二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8-84,共7页
司法实务对P2P债权转让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的认定存在争议。究其本源,主要是在国家金融垄断主义立场下,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类型,P2P债权转让形态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度。出于协调法律体系之目的... 司法实务对P2P债权转让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的认定存在争议。究其本源,主要是在国家金融垄断主义立场下,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类型,P2P债权转让形态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度。出于协调法律体系之目的,结合2015年6月出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务界应立足于保护金融秩序法益之本位,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解构为短缩的二行为犯。以此合理划定P2P网贷债权转让的犯罪圈,给民间金融提供生存的合法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债权转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短缩二行为犯
下载PDF
P2P平台债权拆分转让模式在民商事审判中的定位 被引量:5
3
作者 唐旭 《重庆社会科学》 CSSCI 2018年第4期72-80,共9页
P2P平台债权拆分转让模式是一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债权转让原理为基石的运营模式,通过归纳可以得出8种债权拆分转让形式。但该8种债权拆分转让形式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10条禁止性规范存在冲... P2P平台债权拆分转让模式是一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债权转让原理为基石的运营模式,通过归纳可以得出8种债权拆分转让形式。但该8种债权拆分转让形式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10条禁止性规范存在冲突。在理性思想的指导下,此种冲突应当在民商事审判中得到相应的体现,即通过禁止性规范的转介规范——《民法总则》第153条进行实质介入。基于此,只要是违背该办法第10条禁止性规范的P2P平台债权拆分转让类型且能够被转介规范所涵摄,则该行为应当被认定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债权拆分转让模式 适法性 理性选择 转介规范
下载PDF
P2P债权转让模式中的制度创新与风险监管 被引量:5
4
作者 张超 《中财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79-90,共12页
P2P债权转让模式是P2P借贷在中国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分析理解其结构时,有必要将之与银行资金池理财业务进行对比,这可以更好地理解该模式的风险因素,进而利用现有的资金池理财业务的规制方法,为P2P债权转让模式设计... P2P债权转让模式是P2P借贷在中国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分析理解其结构时,有必要将之与银行资金池理财业务进行对比,这可以更好地理解该模式的风险因素,进而利用现有的资金池理财业务的规制方法,为P2P债权转让模式设计监管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债权转让模式 资金池 理财业务
原文传递
P2P网贷平台债权转让模式的刑事风险分析 被引量:4
5
作者 王拓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4期3-7,共5页
以宜信为代表的P2P专业放款人债权转让模式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质疑,宜信模式的众多效仿者也常常因为风控措施缺位、债权虚假等因素最终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债权转让模式的实质是类资产证券化,在《证券法》没有修订的前提下,虽然这种模式... 以宜信为代表的P2P专业放款人债权转让模式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质疑,宜信模式的众多效仿者也常常因为风控措施缺位、债权虚假等因素最终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债权转让模式的实质是类资产证券化,在《证券法》没有修订的前提下,虽然这种模式难以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和非法经营罪,但是因其业务模式本身具有的风险,极易触犯"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从而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这一模式具有正当性根据,而且随着《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即将出台,债权转让模式必将寿终正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债权转让 刑事风险 非法集资
原文传递
P2P债权转让的衍生逻辑及风险防控
6
作者 陈秋竹 陈凌洲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83-87,共5页
P2P债权转让是纯信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的异化形式,其产生和发展于我国金融抑制体制下市场的需求、体制不健全下主体的趋利选择以及P2P网贷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的需要。由于该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且经验不足,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系列法律... P2P债权转让是纯信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的异化形式,其产生和发展于我国金融抑制体制下市场的需求、体制不健全下主体的趋利选择以及P2P网贷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的需要。由于该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且经验不足,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要推动P2P债权转让市场走向良性发展,发挥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正向效应,必须转变监管理念,从明确P2P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与平台的市场准入标准出发,对其公司治理要求、业务操作规范等方面予以必要规范与限制,同时应加快构建合格投资者制度及提高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教育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p2p债权转让 资产证券化 网贷平台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