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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信贷债权线上证券化的风险控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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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英军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2-77,共6页
通过比较互联网消费信贷债权在线证券化与下线传统证券化的差异,可以发现线上模式存在特殊目的载体缺位、风险隔离较弱、交易结构不完整、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债权转让交易正在趋近资产证券化操作模式,需要关注其中的... 通过比较互联网消费信贷债权在线证券化与下线传统证券化的差异,可以发现线上模式存在特殊目的载体缺位、风险隔离较弱、交易结构不完整、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债权转让交易正在趋近资产证券化操作模式,需要关注其中的金融风险,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来自网贷平台的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等。建议设置网贷平台参与线上ABS的准入门槛,设立专司SPV职能的非营利性实体公司,规范业务流程和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制约监督,强化网贷平台线上ABS的信息披露,完善线上ABS的监管机制,以便促进线上ABS的有序和规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消费信贷债权 p2p网贷平台 资产证券化 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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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异化还是因债致罪?——P2P网贷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裁判文本实证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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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辉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40-48,共9页
文章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83份P2P网贷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平台异化模式的定性分析和平台负债情况的定量分析以及与刑事责任程度的交叉分析,文章认为,平台异化是P2P网贷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文章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83份P2P网贷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平台异化模式的定性分析和平台负债情况的定量分析以及与刑事责任程度的交叉分析,文章认为,平台异化是P2P网贷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基础性因素,负债规模、存款人人数和无法清偿的数额等三个因素都对刑事责任的程度产生影响。而且相比之下,无法清偿的数额对刑事责任影响的程度最为显著。实际上对P2P网贷平台追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是因为网贷平台无法清偿举债数额巨大,即因债致罪。这种因债致罪的司法行为逻辑,可以从司法者作为"清场者"的功能定位和对社会秩序的价值追求来解释其合理性,但是从多元价值权衡和刑事民事分离的角度分析,其又是不合理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网贷平台 平台异化 因债致罪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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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及其对策研究——基于91份刑事裁判文书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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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浩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65-76,共12页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创新的产物,在我国发展迅速,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型企业及个人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民间投资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问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创新的产物,在我国发展迅速,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型企业及个人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民间投资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问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机会较多。目前P2P网贷已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其犯罪手段多样,犯罪活动蔓延传播速度快,给社会、个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危及我国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如何有效预防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发生,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难题。从犯罪学角度出发,深入分析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原因,在法律、监管、行业自律等多个维度构建切实有效的犯罪对策,以期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网贷平台 非法集资犯罪 犯罪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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