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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买卖合同之规定准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被引量: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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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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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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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88-109,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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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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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合同法第174条具有明显的特质与重要的功能。在规范性质上,该条为不完全法条与准用性法条,其实质是类推适用;该条表明立法者明确承认法律漏洞的存在,并明确授予民事法官宽泛的司法造法的权力。从文义上看,得参照买卖合同规定的主体应为民事法官;该条中隐含的规范模态词为"应该";该条所言参照包括全部参照(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参照)与部分参照(构成要件或法律后果参照)两种类型。就被参照的规范而言,该条所言"买卖合同"的外延应为实质意义上的买卖合同规定。就拟处理的合同纠纷而言,该条所言"其他有偿合同"是一个开放的范畴,一些兼有有偿无偿性的中间型态能否为该条所涵盖不无疑义。我国司法实践中涌现了相当数量的适用第174条的案例,但法院的说理太过简单。第174条适用中最为核心与关键的工作是类似性的认定,而合同性质当属类似性判断中最重要的因素。某有偿合同是一时性合同还是继续性合同,是财产性合同还是劳务性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还是移转财产使用权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等,都会对该条的适用即该有偿合同得否参照买卖合同规定产生决定性影响。在类似性判断中,尤应避免不合事宜地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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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参照
类推适用
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
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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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ference, application by analogy, onerous contracts, sales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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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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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同分类与合同效力:总分结构中类型规范之意义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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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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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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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75-84,193,194,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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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合同的约束力,西方的理论大抵依有偿与无偿的不同而分别说明;在我国,理应考虑本国的历史文化,探索更具有解释力的理论。就我国民法的外在体系而言,在总则层面的法律行为下,以合同为规范单元,区分“通则”与“典型合同”,为法律人“找法”提供了明确的线索;然而在“典型合同”与“合同”之间,发掘“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等不同分类对应的法规范,本身是对《民法典》做体系化整理的应有内容,同时也可提升法律人的“找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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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分类
合同效力
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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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lassification of contracts
Validity of contract
onerous contract
Bilateral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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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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