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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贿赂罪“对价关系”研究——以“麦克唐纳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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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士林 《刑法论丛》 2019年第2期394-420,共27页
由于规制贿赂犯罪法律的多元化,美国联邦检察官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应对州和地方官员的腐败行为。201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于麦克唐纳案的判决认为,即便在"政治献金"的语境下也应该遵循职务行为的显性对价关系结构。这可能会... 由于规制贿赂犯罪法律的多元化,美国联邦检察官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应对州和地方官员的腐败行为。201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于麦克唐纳案的判决认为,即便在"政治献金"的语境下也应该遵循职务行为的显性对价关系结构。这可能会加快《霍布斯法》的消亡,进一步巩固《联邦贿赂法》第666条的地位。究其原因,前者将显性对价关系推广至竞选领域中的贿赂犯罪判断,而后者挤压对价关系的生存空间,有刑法泛化的危险。在此之前的埃文斯案、麦考米克案以及麦克奈尔案等基于不同的法条就对价关系的适用展开了讨论,但却未能达成共识。此种局面直接激发了联邦最高法院统一对价关系适用规则的斗志,但下级法院对于麦克唐纳案的解释也是利弊共存。有鉴于此并结合我国实际,为了有效抗制受贿罪,可以考虑用"对价关系"置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同时将"职务行为不可交易性"作为该罪保护的法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霍布斯法》 职务行为 对价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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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概念及其在我国的适用——兼析《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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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刚志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62-67,共6页
公物是行政主体所直接管理的、用于维护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财物,它包括公用物与共用物,前者是直接供诸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的物品,后者是直接供诸社会民众生活或生产时使用的物品。公物虽然由国家及地方政府、公共团... 公物是行政主体所直接管理的、用于维护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财物,它包括公用物与共用物,前者是直接供诸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的物品,后者是直接供诸社会民众生活或生产时使用的物品。公物虽然由国家及地方政府、公共团体管理,但是其相关权利属于公法上的权利,与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权利殊为不同。我国现有《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公物上所有权的法律性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物 共用公物 公用公物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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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etor的实与名:从正名开始的罗马公法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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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国栋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77-84,共8页
古罗马的Praetor的名实问题,从翻译的角度说存在八种汉译,对Praetor官职从古罗马共和时期开始直到帝政时期的实际职掌,其最初是一种兼具行政、司法和军事职能的官职,只是到了帝政时期,Praetor才慢慢地转变为专业的司法官。因此,对Praeto... 古罗马的Praetor的名实问题,从翻译的角度说存在八种汉译,对Praetor官职从古罗马共和时期开始直到帝政时期的实际职掌,其最初是一种兼具行政、司法和军事职能的官职,只是到了帝政时期,Praetor才慢慢地转变为专业的司法官。因此,对Praetor一词的准确把握,应依据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职能进行,不能通译为裁判官,最好的释义是副执政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公法 罗马职官法 裁判官 精兵简政 “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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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式建筑中屋面构造及瓦饰的特点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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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秀敏 《建筑与文化》 2020年第2期218-219,共2页
屋顶在古代建筑中不但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同时也在建筑整体中承担着重要的装饰性功能,尤其对于古典建筑悠久的历史传承中最后一个建筑高峰期--清代官式建筑而言。其屋面造型通过曲线与直线线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巧妙组合,使得建筑屋顶... 屋顶在古代建筑中不但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同时也在建筑整体中承担着重要的装饰性功能,尤其对于古典建筑悠久的历史传承中最后一个建筑高峰期--清代官式建筑而言。其屋面造型通过曲线与直线线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巧妙组合,使得建筑屋顶中具有反向的起翘飞檐,在增强屋面排水及采光功能的同时,也强化了建筑自身的美感。清代官式建筑与古代儒家文化相融合,其屋顶建筑的等级划分较为严格,不同建筑等级的屋顶本身具有独特的构造方式,同时建筑屋顶上部不同位置安装有各种瓦饰造型,对清代建筑的整体风格及其结构特点起到了填充丰富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官式建筑 等级划分 装饰 瓦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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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公务员职务违法行为致害国家赔偿责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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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东镐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54-60,共7页
韩国根据1948年的宪法,早在1951年就已制定出国家赔偿法,并经1967年的全面修改和6次的部分修改,最终确立了现行制度。韩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公务员的职务违法行为引起的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的赔偿责任制度,并通过广泛地学术讨论与较完善... 韩国根据1948年的宪法,早在1951年就已制定出国家赔偿法,并经1967年的全面修改和6次的部分修改,最终确立了现行制度。韩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公务员的职务违法行为引起的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的赔偿责任制度,并通过广泛地学术讨论与较完善的判例制度,将这一规定加以具体化,确立了赔偿责任成立要件理论、赔偿责任承担者、赔偿标准、请求赔偿程序等理论及制度,并形成了其特色。这些理论及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韩国 公务员 职务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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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方与非官方活动的关系及其竞争优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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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润生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7期22-24,共3页
分析了企业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下企业内部两种不同的行为主体的价值活动的性质和特征,认为非官方行为主体的价值活动有助于企业内部产生大量的创新,非官方活动向官方活动的转化有利于企业培育和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关键词 非官方活动 竞争优势 企业制度安排 价值活动 价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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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保密法》修订后创新高校保密工作的对策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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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荀晓蓓 《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11年第1期40-43,共4页
新《保密法》的颁布为保密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高校应该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新保密法,与高校保密工作特点相结合,加强研究和探索,不断创新方法和对策,努力实现高校保密工作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 保密法修订 学习宣传 保密工作 创新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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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预算公开的相关制度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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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濮天宇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67-70,共4页
目前我国没有就预算公开进行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明确了预算公开却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相关法规文件中也存在很多不利条款,除此外,保密法中对国家秘密的界定限制了预算公开的内容、人大预算修正权的缺失... 目前我国没有就预算公开进行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明确了预算公开却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相关法规文件中也存在很多不利条款,除此外,保密法中对国家秘密的界定限制了预算公开的内容、人大预算修正权的缺失等制度缺陷在实践中已经阻碍了我国预算公开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对保密法中的保密事项做出具体界定,将预算公开作为预算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并对公开的主体、时间、内容、形式、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赋予人大预算修正权,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推进我国预算公开意义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预算公开 保密法 预算法 预算修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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