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权益区分保护和违法性要件 被引量:11
1
作者 方新军 《南大法学》 CSSCI 2021年第2期1-23,共23页
关于侵权责任中违法性要件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议。尽管《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和先前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中均没有出现“不法”的字样,但是权益侵害要件就是违法性的另外一种表达。侵权责任的本质是一种不法行为,这种不法行为既... 关于侵权责任中违法性要件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议。尽管《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和先前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中均没有出现“不法”的字样,但是权益侵害要件就是违法性的另外一种表达。侵权责任的本质是一种不法行为,这种不法行为既包括主观不法,也包括客观不法,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的不法行为。作为客观不法的违法性具有作为主观不法的过错无法替代的功能。与刑法中偏重行为不法不同,侵权责任中构成要件中的违法性只能从结果不法进行判断,否则过错和违法性无法区分。只有清晰地理解违法性、权益侵害和损害之间的关系,我们才能准确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不法 客观不法 权益侵害 损害
下载PDF
对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的理性思辨——兼与台湾中央警察大学余振华教授商榷 被引量:6
2
作者 刘跃挺 范小玲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6期615-619,共5页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是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其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这对我国目前的刑法犯罪论体系的改革...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是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其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这对我国目前的刑法犯罪论体系的改革与重构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司法过程中仍应坚持"刑事违法性",这是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形式合理性所决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违法性 形式违法性 实质违法性 主观违法性 客观违法性
下载PDF
网络帮助行为刑法不法归责模式——以功能主义为视角 被引量:8
3
作者 刘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13-124,共12页
网络空间中的帮助行为实质不法具有行为对象上的不特定性、行为方式上的非外在可辨别性和侵害结果上的非实体性,网络帮助行为的不法归责模式因此具有独立化的必要。在功能主义的视角下,针对实质不法的特点,网络帮助行为不法归责模式凸... 网络空间中的帮助行为实质不法具有行为对象上的不特定性、行为方式上的非外在可辨别性和侵害结果上的非实体性,网络帮助行为的不法归责模式因此具有独立化的必要。在功能主义的视角下,针对实质不法的特点,网络帮助行为不法归责模式凸显主观不法要素对不法归责范围的厘定效果和客观归责上的功能维护与管道治理的目标。网络帮助行为的不法归责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参与归责模式,刑法对此类行为的规制较共犯归责原则宽松,但也应当对其进行合宪性解释,归责边界应当遵循社会宪治的理念,以社会功能分化的视角构建网络时代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刑法解释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空间 帮助行为 客观不法 主观不法 合宪性解释
下载PDF
关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5
4
作者 肖吕宝 《政法学刊》 2007年第5期5-8,共4页
我国通说的刑法理论认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构成间接正犯,对其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重处罚。这种观... 我国通说的刑法理论认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构成间接正犯,对其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重处罚。这种观点一方面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另一方在他人教唆的情况下,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却又可以实施"犯罪,"这种解释显然无法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间接正犯 主观违法 客观违法
原文传递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的开放性启示 被引量:4
5
作者 刘跃挺 胡月军 巫桐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136-141,共6页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是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此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其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行为无价值是以结果无价值作为自身...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是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此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其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行为无价值是以结果无价值作为自身存在的基础,这对我国目前的刑法犯罪论体系的改革与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说,在司法过程中仍应坚持"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的行为无价值二元论",这是由法制社会所要求的形式合理性所决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违法性 主观违法性 客观违法性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下载PDF
罪刑法定原则与保安处分之适用 被引量:4
6
作者 肖吕宝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92-99,共8页
保安处分的科处以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为基础。只有从客观违法论的角度诠释违法,才能为我国刑法中保安处分的适用提供理论基础。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决定着保安处分的立法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并为保安处分与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行政处罚划... 保安处分的科处以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为基础。只有从客观违法论的角度诠释违法,才能为我国刑法中保安处分的适用提供理论基础。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决定着保安处分的立法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并为保安处分与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行政处罚划分了界限。随着刑事政策的社会化、人道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保安处分中有关溯及力、不定期刑的立法必须遵守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虽然规定了若干类型的保安处分,但在适用条件、期限以及和行政措施的衔接上仍亟待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安处分 刑罚 罪刑法定原则 客观违法论 主观违法论
下载PDF
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违法性”之伪 被引量:1
7
作者 刘清生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3期138-141,共4页
侵权法中,违法性学说的发展最终让耶林眼中的"客观违法"要件走入了绝境,这是违法性学说的必然结果,也是对《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中"faute"的误解的必然结果。"faute"包含两个核心内容即主观否定性评价... 侵权法中,违法性学说的发展最终让耶林眼中的"客观违法"要件走入了绝境,这是违法性学说的必然结果,也是对《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中"faute"的误解的必然结果。"faute"包含两个核心内容即主观否定性评价与客观否定性评价,主观否定性评价是过错,而客观否定性评价是不正当性而不是违法性。侵权法中的违法性要件是个伪命题,违法性并非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 过错 不正当性 主观违法 客观违法
下载PDF
过失实行行为的本质及其客观不法认定标准
8
作者 王焕婷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57-64,共8页
过失实行行为的本质在于制造并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对过失实行行为客观不法的认定,应坚持结果回避义务对行为是否制造了不被容许的风险判断的决定作用;结果回避的不可能性导致结果回避义务的无效性;当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不在注意规范... 过失实行行为的本质在于制造并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对过失实行行为客观不法的认定,应坚持结果回避义务对行为是否制造了不被容许的风险判断的决定作用;结果回避的不可能性导致结果回避义务的无效性;当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不在注意规范保护目的范围内时,应否定过失实行行为的存在;行为人违反结果回避义务制造并实现了不被容许的风险方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风险升高理论是对违反结果回避义务行为与不法结果在无法确证因果关系时仍应予以客观归责的补强;容许的风险和风险分配理论仅具有在立法层面对结果回避义务的规定起理论支撑作用,在司法适用上并无有价性,而作为两者下位规则的信赖原则,实际亦是一个无用的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实行行为 客观不法 结果回避义务 风险分配 信赖原则
下载PDF
民事审判错案的国家救济路径 被引量:3
9
作者 冉富强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34-39,共6页
由于民事司法中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民事错案认定标准混乱、成因复杂、执行回转程序能够补救一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司法最终权威需要确立等原因,我国目前没有规定民事审判错案的国家赔偿制度。然而,对于那些司法裁判行为严重侵害其公平审判... 由于民事司法中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民事错案认定标准混乱、成因复杂、执行回转程序能够补救一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司法最终权威需要确立等原因,我国目前没有规定民事审判错案的国家赔偿制度。然而,对于那些司法裁判行为严重侵害其公平审判权,不适用或者不能通过民事执行回转制度获得充分救济的受害人所遭受的"非正常诉讼风险"——损失,应当开辟国家救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错案 公平审判权 客观违法原则 国家救济
原文传递
刑事违法观与犯罪构成关系论
10
作者 顾肖荣 肖吕宝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3期85-89,共5页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这种因...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这种因人而异的违法观不能很好地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从主观违法论立场出发,我们不可能从构成要件其中一个方面单独地判断违法性是否存在,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构成要件定位于反映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事实特征,因此,犯罪构成只反映定罪结论,不反映定罪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违法论 客观违法论 刑事违法 责任 犯罪构成 体系
下载PDF
“情节严重”的解释误区及立法反思 被引量:29
11
作者 陈洪兵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47-155,共9页
虽然定性又定量的立法模式决定了"情节严重"的中国式立法不可避免,但并不意味着立法者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规定,最高司法机关可以恣意地进行解释。有关"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存在混淆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与影响预防刑... 虽然定性又定量的立法模式决定了"情节严重"的中国式立法不可避免,但并不意味着立法者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规定,最高司法机关可以恣意地进行解释。有关"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存在混淆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与影响预防刑的情节;违反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有悖法益保护原理;无视犯罪类型;超出构成要件范畴进行过度评价,有违规范的保护目的及罪数原理;不符合期待可能性原理;将引起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精神失常的案件事实认定为"情节严重",形成间接处罚;将造成所谓恶劣社会影响认定为"情节严重",使司法活动流于恣意;规定不具有一贯性,显得过于随意,等等问题。至于立法上,存在表述不统一、过于跳跃、随意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严重 客观违法要素 司法解释检讨 立法反思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