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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政治——关于法治主义理论的另一个视角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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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全喜 《北大法律评论》 2005年第1期498-540,共43页
该文属于一种法律思想史的考察,主要探讨从孟德斯鸠、黑格尔到施米特乃至凯尔森的政治法、国家法思想以及阿克曼的宪法政治理论,梳理有别于英美宪法理论的大陆公法思想的路径以及阿克曼的两种政治观。笔者认为中国现时代处于一个"... 该文属于一种法律思想史的考察,主要探讨从孟德斯鸠、黑格尔到施米特乃至凯尔森的政治法、国家法思想以及阿克曼的宪法政治理论,梳理有别于英美宪法理论的大陆公法思想的路径以及阿克曼的两种政治观。笔者认为中国现时代处于一个"非常时期",即有别于日常政治的宪法政治时期,因此,政治国家的问题是我国宪法的理论基础,目前法学界倡言的法治主义属于一种市民社会的规则之治,但如何把法律人的法律上升为政治家的法律,或者说如何处理市民法与政治法的关系,是当前我们国家宪法政治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对此,欧洲大陆国家的公法理论和英美传统的阿克曼的宪法政治学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新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政治 法治主义 日常政治 非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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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存而优先——一种常态政治下的政治宪法理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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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60-68,共9页
基于对英国宪制之一元化民主传统的认同与重述,贝拉米在《政治宪治主义》中构想了一种常态政治下的"政治宪治主义",以显著区别于欧陆及美国的相关政治宪法论述。贝拉米从权利冲突的性质入手,批评了司法审查的权利论基础,赋予... 基于对英国宪制之一元化民主传统的认同与重述,贝拉米在《政治宪治主义》中构想了一种常态政治下的"政治宪治主义",以显著区别于欧陆及美国的相关政治宪法论述。贝拉米从权利冲突的性质入手,批评了司法审查的权利论基础,赋予了权利冲突及其解决以政治性质。在规范基础上,贝拉米接续了当下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观念,对政治与权利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铺排并最终指向一种确保平等和参与的民主框架。贝拉米在理论上并未根本拒绝宪法政治,但认为常态政治本身就具有宪法意义和优先性。这样一种更为平和的"常态政治宪治主义"为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理论进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为中国当下的宪治转型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考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态政治 政治宪治主义 权利 无支配 平等 理查德·贝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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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对现代法律功能属性的定位及对转型中国法治建构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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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国东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79-86,共8页
哈贝马斯基于"内在批判"路径所建构的法哲学理论,既旨在为马克思主义填补"法学空区",亦在很大程度上为当代社会批判理论奠定了法哲学基础。他认为,现代法律作为系统与生活世界之间的一种制度化媒介,具有功能上的两... 哈贝马斯基于"内在批判"路径所建构的法哲学理论,既旨在为马克思主义填补"法学空区",亦在很大程度上为当代社会批判理论奠定了法哲学基础。他认为,现代法律作为系统与生活世界之间的一种制度化媒介,具有功能上的两重性:作为行动系统,它是现代经济系统和行政系统的制度化组织手段;作为知识/符号系统,它具有"商谈之维",是以生活世界为背景的道德—实践领域的一种表现。基于此,可以把现代法治所发挥的政治功能概括为两个方面:形成基于"规则政治"的"常态政治",建构基于"共识政治"的"公意政治"。哈贝马斯程序主义的民主观可以最大限度地鼓励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法治建构的过程中探索政治理想与实践约束条件之间的"反思性平衡",从而为探寻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乃至整个现代转型道路)提供建设性的理论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哈贝马斯 “内在批判” 现代法律的两重性 常态政治 公意政治 程序主义的民主观 转型期中国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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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和非常态政治下的政治目的与政治手段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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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霍伟桦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1-107,共7页
政治制度与社会变迁是政治发展的前提,但变迁社会的非常态政治秩序往往引发对非常规政治手段之正当性和风险性的争论。基于马基雅维利对常态政治与非常态政治的划分,归纳了常态政治下受到现代政治价值规约的政治目的与手段之关系。常态... 政治制度与社会变迁是政治发展的前提,但变迁社会的非常态政治秩序往往引发对非常规政治手段之正当性和风险性的争论。基于马基雅维利对常态政治与非常态政治的划分,归纳了常态政治下受到现代政治价值规约的政治目的与手段之关系。常态政治并非一成不变,在现代政治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四种典型性非常态政治,即建国之前、制度变迁、宪政变迁与宪政困境、外部威胁。非常态政治是一种不稳定的秩序,在实现其向常态政治的演变过程中往往会以政治目的为名打破常态政治下通过法治秩序对政治手段的约束。本文还梳理并评价了相关学者与学术流派对四种典型性非常态政治下政治手段与政治目的之关系、政治手段运用的正当性和风险性的阐述。非常态政治下的制度创新与持续试错促进了政治发展,规避其中的政治社会变迁风险要遵循审慎原则,在制度层面上以程序正义替代实质正义,以法治民主取代多数滥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态政治 非常态政治 政治手段 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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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伦理生活的共产主义——反思对马克思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的“近康德”阐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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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波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33-42,235,共11页
马克思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的当代构建并不必要是"近康德"的阐释路径,事实上,对马克思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的"近康德"阐释既是不必要的,更是危险的。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在"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规范... 马克思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的当代构建并不必要是"近康德"的阐释路径,事实上,对马克思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的"近康德"阐释既是不必要的,更是危险的。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在"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规范作为客观现实"与"旁观者与行动者的统一"方面符合黑格尔伦理生活的规定。马克思的规范性政治哲学是近黑格尔的,而非近康德的。康德规范性政治哲学的"作为自我规定的自由"、"规范作为主观建构"与"旁观者与行动者的分裂"特征,表明康德哲学没有真正超出主体性范围,势必陷入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外在现实的虚无主义之中。黑格尔规范性政治哲学则超出主体性范围,关注具体的、历史的现实,有助于我们面对中国当下现实,构建马克思主义规范性政治哲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产主义 马克思 伦理生活 规范性政治哲学 “近康德”阐释 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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