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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被引量:344
1
作者 杨立新 王中合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3-13,共11页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不同于传统类型财产的特点,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物,接受物权法对它的规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分配...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不同于传统类型财产的特点,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物,接受物权法对它的规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分配上,亦应确定归属于特定的所有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这种财产作出具体规定,为了建立和完善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权利的保护,我国应当在《物权法》中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为物权客体,具有物的属性,并制定相应的物权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财产 物格 抽象格 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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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立法:日本经验与对中国的启示 被引量:54
2
作者 杨东 陈哲立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9-78,共10页
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是亟待解决的全球共性问题,中国对此采取了严厉的管制型监管措施。日本率先立法规范虚拟货币交易,旨在平衡持有者利益保护、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并具体规定了虚拟货币的定义,设置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准入标准,规定了... 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是亟待解决的全球共性问题,中国对此采取了严厉的管制型监管措施。日本率先立法规范虚拟货币交易,旨在平衡持有者利益保护、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并具体规定了虚拟货币的定义,设置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准入标准,规定了平台用户保护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相关规则,但私法上未对虚拟货币加以特别规定。此次日本修法以其进步性回应了社会需要,值得其他国家借鉴。我国采取管制型措施的必要性及有效性均值得再商榷,应当基于本国实际,积极吸取他国有益经验,完善专门立法,形成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虚拟货币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货币 网络虚拟财产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货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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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35
3
作者 施凤芹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1-53,共3页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也为娱乐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网络游戏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凸现“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问题,立足于“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提出、概念、特点以及我国对此问题的法律保护现状等几个方面,呼吁“网络虚拟财...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也为娱乐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网络游戏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凸现“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问题,立足于“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提出、概念、特点以及我国对此问题的法律保护现状等几个方面,呼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法律保护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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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权单独立法保护的可行性初探 被引量:24
4
作者 孙山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2-18,共17页
《民法总则》第127条只解决了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定位问题,未来如何立法则取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特征。按照网络虚拟财产有用性、相对的稀缺性和受限制的可支配性之特征,应在其上成立独立于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网... 《民法总则》第127条只解决了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定位问题,未来如何立法则取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特征。按照网络虚拟财产有用性、相对的稀缺性和受限制的可支配性之特征,应在其上成立独立于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网络虚拟财产权是支配型财产权,但技术支持的存在使得网络虚拟财产权受制于运营商,在权利的归属、期限、利用、救济、消灭等具体规范设计上不同于物权与知识产权。《民法总则》之外,应当根据网络虚拟财产权的特殊性另行制定特别法,待时机成熟时再整体移植到民法典中的财产法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物权 债权 支配权 网络虚拟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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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野下社交网络账号的继承 被引量:18
5
作者 李雅男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1期128-144,共17页
社交网络账号为用户与网络服务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社交账号的继承问题本质上为用户对自己网络信息的支配权限界定,属于个人对其数据及信息的利用范畴。社交网络账户具有财产性、身份性与人格性多重法律属性。社交网络账户具有可继承性... 社交网络账号为用户与网络服务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社交账号的继承问题本质上为用户对自己网络信息的支配权限界定,属于个人对其数据及信息的利用范畴。社交网络账户具有财产性、身份性与人格性多重法律属性。社交网络账户具有可继承性,其性质、用户协议及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均不排除账号继承的可能性。社交账号继承规则的构建首先需要区分社交网络账号本身与账号中存储的信息,其次根据社交性网络账户的类型构建不同维度的继承规则。账号内存储信息的继承应当优先保障用户的自主权,可以通过构建数字化信托的模式实现,保障用户决定是否允许继承的自主利益,并消除社交账号继承中的负外部性。同时《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的“遗产”的内涵应当做扩大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数字资产 继承 隐私 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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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司法背景下虚拟货币法律属性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6
6
作者 齐爱民 张哲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5-118,共14页
虚拟货币是非有权机关发行的,以区块链或类似技术为支撑并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通货。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规定。在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监管政策以其鲜明的价值导向发挥着准裁判依... 虚拟货币是非有权机关发行的,以区块链或类似技术为支撑并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通货。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规定。在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监管政策以其鲜明的价值导向发挥着准裁判依据的作用,并深刻影响着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在我国司法判决上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这种认识上的分歧若长期得不到解决,将加剧司法适用上的不统一。在监管政策层面,我国从虚拟商品说逐步走向更加严格的监管路线,发布禁止发行融资监管规则和禁止交易炒作监管规则以规范虚拟货币交易。从法律解释学角度,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并未否定虚拟货币作为民法中财产的属性,其应被作为一种合法的财产性利益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贯彻私法自治原则的应有之义。在法律属性上,虚拟货币既不是《民法典》第115条中的物,也不同于第127条规定的数据,而应当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货币 私法自治 网络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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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物债利益属性及其保护规则构造 被引量:16
7
作者 谢潇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89-99,119,共12页
根据意志作用对象理论,网络虚拟财产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客体,其本质上乃是网络用户意志作用于网络服务运营商抑或第三人过程中所产生的,兼具物、债属性的新型无形财产利益。在用户与网络服务运营商之间,网络虚拟财产系用户债权获得持... 根据意志作用对象理论,网络虚拟财产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客体,其本质上乃是网络用户意志作用于网络服务运营商抑或第三人过程中所产生的,兼具物、债属性的新型无形财产利益。在用户与网络服务运营商之间,网络虚拟财产系用户债权获得持续性给付所产生的“给付型得利”,主要根据网络服务合同而取得债之保护。而在用户与第三人之间,由于网络虚拟财产作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利益,构成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一般性财产“权益”,故而其可以获得侵权责任法上之救济。此外,网络虚拟财产系可供处分之标的,具有类似物权之法律地位,可以被用于交易或者继承,故而其亦可被视为“准物权利益”,而得以类推适用物权的部分交易与处分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法律客体 意志作用对象 法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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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的商法性研究 被引量:14
8
作者 王谨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81-89,共9页
广义的数字货币包括了中央发行的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狭义的数字货币仅指后者。由于数字货币同时具有货币及金融产品的某些特性,其法律性质也一直存在争议,且争论主要集中在数字货币是货币、商品还是证券,每种法律性质认定都... 广义的数字货币包括了中央发行的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狭义的数字货币仅指后者。由于数字货币同时具有货币及金融产品的某些特性,其法律性质也一直存在争议,且争论主要集中在数字货币是货币、商品还是证券,每种法律性质认定都有一些理论及司法实践支持。而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将直接对司法实践及商事监管产生一定的影响。文章分析了三种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观,结合我国的监管实际及促进数字货币发展的基本立场,对我国数字货币的商事监管提出了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货币 法律性质 网络虚拟财产 沙盒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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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转让的法律解读与规制 被引量:12
9
作者 赵自轩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9-158,共20页
网店是经营者长期经营获得的包括客户资源、商号、销售渠道、商业信用、租约权、商业秘密在内的营业资产,其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范畴。网店经营者有权将其转让,网络交易平台应该协助网店转让双方完成网店登记信息... 网店是经营者长期经营获得的包括客户资源、商号、销售渠道、商业信用、租约权、商业秘密在内的营业资产,其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范畴。网店经营者有权将其转让,网络交易平台应该协助网店转让双方完成网店登记信息变更,并将该转让信息在网店首页公示通告。网店转让人负有网店交付义务、瑕疵担保责任和竞业禁止义务,确保受让人合同利益的实现。对网店上债务的处理应该贯彻转让人承担的一般原则,在公示期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受让人享有债务承担抗辩权。同时,为了确保消费者对网店经营真实信息的知情权,网店转让期间应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店转让 网络虚拟财产 营业资产 网络交易平台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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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研究 被引量:12
10
作者 郭育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16-121,共6页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项新型财产权,这决定了其继承问题应纳入继承法规范,但其存在着与传统财产权继承不同的特殊问题。网络虚拟财产是基于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但用户购买或创造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属于用户所有,网络...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项新型财产权,这决定了其继承问题应纳入继承法规范,但其存在着与传统财产权继承不同的特殊问题。网络虚拟财产是基于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但用户购买或创造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属于用户所有,网络服务协议不能排除其合法继承。保护死者隐私最终是为了保护死者近亲属的权益,因此用户死亡后由近亲属继承其网络虚拟财产不会存在侵害死者隐私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继承 服务协议 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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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及其立法完善 被引量:12
11
作者 李学成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25-31,共7页
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在继承主体、继承客体、价值评估、继承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立法缺失,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与保障隐私权之间亦存在矛盾,应当借鉴域外成功立法经验并顺应网络法治化趋势,不断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文... 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在继承主体、继承客体、价值评估、继承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立法缺失,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与保障隐私权之间亦存在矛盾,应当借鉴域外成功立法经验并顺应网络法治化趋势,不断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文明。我国立法应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客体地位,采取分类化继承模式,明确适用于网络虚拟财产的遗嘱继承倡导性规定,明确网络服务运营商的法定义务,相应的继承程序规则也应得到全面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继承 立法完善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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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探讨 被引量:11
12
作者 张融 《科学与社会》 CSSCI 2018年第2期59-73,共15页
在互联网时代,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完善继承体系必须解决的课题之一。在传统主流观点中,包括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在内的任何类型的网络虚拟财产均具备可继承性。民法总则第127条对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的界定似乎印证... 在互联网时代,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完善继承体系必须解决的课题之一。在传统主流观点中,包括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在内的任何类型的网络虚拟财产均具备可继承性。民法总则第127条对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的界定似乎印证了此种观点。然而,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与一般网络虚拟财产不同,不仅承载着财产利益,而且承载着网络用户的隐私利益,对其继承的承认将可能引发"多米诺效应",给法学理论和市场秩序稳定带来不可预期的风险。在成本与收益面前,传统主流观点不应被视为解决该类财产继承问题的最佳路径,不加区分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本身是对现行立法精神的误读。因而,在未来的立法修订中,应区分网络虚拟财产的类型,否认关涉隐私利益的网络虚拟财产的可继承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利益 网络虚拟财产 人格权 诚实信用原则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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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保护浅探 被引量:2
13
作者 程婷 周员凡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79-82,共4页
网络虚拟财产具备许多与现实财产相同的属性和特征,可认定为财产。它具有虚拟性、价值性和现实性,这种财产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但是,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切实进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财产权 法律保护 法律属性 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 风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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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网络虚拟财产权:范式转换、逻辑生成及保护路径 被引量:9
14
作者 陈全真 徐棣枫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2期138-150,共13页
作为纯粹法学理论问题,新型财产的法律属性争论繁多,未有定论。而新型财产的保护诉求则驱使司法机关从实用主义出发,不以其法律属性为前提,而是径直认定新型财产的效用和价值。这种新型财产利益的确认方式实质上是利益论的权利生成模式... 作为纯粹法学理论问题,新型财产的法律属性争论繁多,未有定论。而新型财产的保护诉求则驱使司法机关从实用主义出发,不以其法律属性为前提,而是径直认定新型财产的效用和价值。这种新型财产利益的确认方式实质上是利益论的权利生成模式,即符合三重利益要素的新型财产利益即可上升为一项权利,从而准用一般财产权的保护规则。同样,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化路径也遵循此种论证模式。在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上,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其一,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到新型民事权利客体中,并明确为一项独立于物权和债权的、可支配的新型财产权。其二,将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扩张至网络环境,若游戏运营商与用户对安全保障义务有明确约定,此时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竞合,由用户择一行使;若双方未约定安全保障义务,则基于网络虚拟财产权的独立性,将安全保障义务视为法定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型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 法律属性 利益论 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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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数字作品交易的法律风险与治理路径 被引量:6
15
作者 邓建鹏 马滢滢 《治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44-156,160,共14页
碍于事前预防机制的不健全以及交易环节的管理漏洞,NFT数字作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中心化平台运营风险以及违背金融监管法制的风险。层出不穷的交易乱象不断挑战既有的法律体系,也侵蚀着NFT的确权价值。为治理上述风险... 碍于事前预防机制的不健全以及交易环节的管理漏洞,NFT数字作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中心化平台运营风险以及违背金融监管法制的风险。层出不穷的交易乱象不断挑战既有的法律体系,也侵蚀着NFT的确权价值。为治理上述风险,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应当在明确NFT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构建法治化的风险治理路径。首先,在立法层面为各类交易主体设定法定权利与义务,完善全流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第二,落实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明确其权责属性;第三,优化金融监管原则,逐步推进合规的二级交易市场,激励交易平台主动寻求合规,形成自下而上的预防性治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NFT 数字作品 风险治理 平台责任 网络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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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理论视角下的数字财产及其刑法保护 被引量:5
16
作者 郭旨龙 《法制与社会发展》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50-172,共23页
对于数字经济时代的传统网络虚拟财产、新型加密资产和数据等数字财产,大部分研究承认了各个类别数字财产的财产属性,却未能就数字经济时代的财产属性进行一个整体性的阐发。少部分研究认可了数字财产的财产属性,却否定了侵犯数字财产... 对于数字经济时代的传统网络虚拟财产、新型加密资产和数据等数字财产,大部分研究承认了各个类别数字财产的财产属性,却未能就数字经济时代的财产属性进行一个整体性的阐发。少部分研究认可了数字财产的财产属性,却否定了侵犯数字财产该当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未能在现有刑法框架下合理解释和处理侵犯数字财产的犯罪。从信息理论出发,可以看到,财产是一种信息系统,一种阶层性地记录和传播事物性、财物性、财产性的信息有机体。三种数字财产都可能符合这些财产属性。数字财产的信息理论使数字财产犯罪的刑法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具备可行性。在刑法定性评价上,本身具有可复制性的数字财产如数据一般不会被获取型犯罪所侵害,但可为毁灭型犯罪所侵害。在刑法定量分析上,应当重视财物性的本质在于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只是对可能实现的使用价值进行估算形成的合意。因此,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不仅包括交换价值意义上的金额标准,还包括更契合使用价值这一财物性本质的数量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数据 加密资产 财产信息体 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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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8
17
作者 陈灿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106-111,共6页
网络虚拟继承近年来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随着《民法总则》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对于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提供了法律基础。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中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分析我国目前网络虚拟财... 网络虚拟继承近年来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随着《民法总则》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对于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提供了法律基础。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中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分析我国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状况和问题,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网络用户协议与隐私保护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影响以及网络遗产托管业务进行梳理。立法上,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到《继承法》中是可行之举,并对继承的主体、客体、程序、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网络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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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以谦抑刑法观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9
18
作者 孟璐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9-46,共8页
刑罚的意义在于通过维持、唤醒国民的规范意识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在信息网络异常发达的当今社会,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基于谦抑的刑法观与刑法积极的一般预防理念,一方面应当坚决反对刑法圈的过度扩张;另一方面,一定限... 刑罚的意义在于通过维持、唤醒国民的规范意识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在信息网络异常发达的当今社会,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基于谦抑的刑法观与刑法积极的一般预防理念,一方面应当坚决反对刑法圈的过度扩张;另一方面,一定限度内积极预防措施的施行应当被允许。反观当下的刑事司法实践,由于缺少相对统一的标准,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性质难于精确界定,以计算机犯罪定罪的惯例显然无法涵盖上述所有行为类型,容易造成刑法适用失衡的不当。因此,应当将网络虚拟财产以刑法的形式规范起来,以打击一切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谦抑刑法观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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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权保护中的请求权配置 被引量:8
19
作者 孙山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72-76,共5页
无救济则无权利,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请求权的配置。然而,"物权说"与"合同说"的界定均不能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效配置请求权。抛开既有学说的纷争直面问题本身后不难发现,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存在... 无救济则无权利,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请求权的配置。然而,"物权说"与"合同说"的界定均不能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效配置请求权。抛开既有学说的纷争直面问题本身后不难发现,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分别要求不同的请求权作为救济的基础:网络用户与侵权人之间的关系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救济的基础,网络用户与网络平台运营商之间的关系需要合同履行、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救济的基础。因此,从请求权的配置来看,网络用户针对网络虚拟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是一种不同于物权的新型支配性财产权,应当获得独立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请求权 网络用户 网络平台运营商 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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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安全保护 被引量:6
20
作者 杨振宇 《华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115-117,124,共4页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网络产业日益发达,虚拟财产确权、侵权和继承相关的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国际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把网络虚拟财产视为物权进行保护,但是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保护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对于网络虚拟财产...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网络产业日益发达,虚拟财产确权、侵权和继承相关的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国际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把网络虚拟财产视为物权进行保护,但是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保护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界定还存在争议。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概念、特征进行分析,界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对强化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保护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网络游戏 虚拟财产纠纷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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