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协议管辖中的“实际联系地”——立法目的与效果的失衡 被引量:16
1
作者 袁发强 瞿佳琪 《国际法研究》 2016年第5期96-109,共14页
我国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不区分国内案件和涉外案件,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只要被选择的法院所在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即可,并以列举的方式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规定为实际联系... 我国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不区分国内案件和涉外案件,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只要被选择的法院所在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即可,并以列举的方式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规定为实际联系地。然而,在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上述五个地点不一定都与案件存在实际联系。不加区分的将上述五个地点一概认定为实际联系地,不过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法院不应简单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院地符合立法所列举的五个联系地即认定为有效,而应结合具体案情、诉由等因素综合考量,同时应当在今后的司法解释中对协议管辖中的实际联系地要求作出解释性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议管辖 实际联系地 立法效果
原文传递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的效力及作用 被引量:5
2
作者 姚云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75-80,共6页
本文详细阐述了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对美国高等教育及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资助、引导和管理的三种效力 ,并用法律文本和高等教育发展事实例证了三种效力在美国社会及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 美国 高等教育 教育立法 立法效力 立法作用 教育经费
下载PDF
小额诉讼程序立法效果评价及前景分析 被引量:4
3
作者 王琦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19-125,共7页
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制化是学界建言、法官试行、立法者决策的制度生成过程,属于回应型立法模式。该程序的实际运作与立法的预测存在较大偏差。适用率偏低是立法效果不佳的一个主要表征。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的优化,需要调整标的额,可授权各... 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制化是学界建言、法官试行、立法者决策的制度生成过程,属于回应型立法模式。该程序的实际运作与立法的预测存在较大偏差。适用率偏低是立法效果不佳的一个主要表征。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的优化,需要调整标的额,可授权各省高级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最高法院备案;赋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应加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力度;改革小额案件的诉讼费用标准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额诉讼程序 立法效果 立案标准 诉讼费用
原文传递
论地方农业立法效果评估主体制度的完善
4
作者 姜飞燕 《唐山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46-51,共6页
农业法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我国农业投入、农民权益和农村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以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农民权益为中心的农业... 农业法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我国农业投入、农民权益和农村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以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农民权益为中心的农业立法数量不断增加,这为我国的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农业立法尤其是地方农业立法中可操作性较差、适应性不强等问题突出,因此通过完善地方农业立法后的效果评估体系,尤其是建构科学合理的地方农业立法效果评估主体制度,对于增强地方农业立法质量至关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农业立法 立法效果 评估主体 公众参与
下载PDF
浅探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5
作者 赵胜营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4期73-75,共3页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 商品交换。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尚未在整体上实现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化,动产善意取得法律构成要 件应当包括让与人要件、受让人要件及标的物要件等。...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 商品交换。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尚未在整体上实现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化,动产善意取得法律构成要 件应当包括让与人要件、受让人要件及标的物要件等。其法律效果主要发生在原所有权人、让与人和受 让人之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下载PDF
行贿罪之司法困境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3
6
作者 黄辰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2期17-22,共6页
目前我国行贿罪案件数量远远低于受贿罪,行贿罪的处罚量刑认定上远远低于受贿罪,体现出行贿罪与受贿罪处罚失衡的司法困境。这些问题既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理原因有关,也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律原因有关。因此,破除行贿罪的司法困境,从根... 目前我国行贿罪案件数量远远低于受贿罪,行贿罪的处罚量刑认定上远远低于受贿罪,体现出行贿罪与受贿罪处罚失衡的司法困境。这些问题既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理原因有关,也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律原因有关。因此,破除行贿罪的司法困境,从根本上应完善行贿罪的立法缺陷,以立法效果论为方法论,注重刑事一体化,并在受贿罪中增设特别自首条款,方能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的大背景之下对行贿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立法因果论 立法效果论 刑事一体化
下载PDF
构建我国立法效果评估制度 被引量:4
7
作者 童海保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82-85,共4页
我国的立法机关注重立法前的调研和论证,对立法后的实际效果缺乏有效的评估论证,某些法律法规部分被执行或落实的不彻底的现象严重存在,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效果评估制度。
关键词 立法论证 效果评估 法律权威 构建制度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