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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被引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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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力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97-106,共10页
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种理论: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和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论。我国当前教育实践领域,无视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究其原因,更多的是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支配所致。因此,有必要从改革... 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种理论: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和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论。我国当前教育实践领域,无视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究其原因,更多的是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支配所致。因此,有必要从改革学校制度入手,改变现存的学校(教师)与学生地位不对等状况。其中关键两点是:一、确立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学校制度;二、扩大父母参与的权利,建立开放的学校体系。这是新世纪实施“素质教育”和坚持“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 教育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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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追偿权与法定代位权的适用关系——以民法典第519条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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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鸿飞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30-143,共14页
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与法定代位权构成要件相同,后者是否成立及其范围取决于前者。在传统理论上,两者的法律效果存在较大差异,源于前者是债务人固有的权利,后者系法定继受债权而来。两者不应构成竞合关系,由权利人择一适用,而应一体适用... 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与法定代位权构成要件相同,后者是否成立及其范围取决于前者。在传统理论上,两者的法律效果存在较大差异,源于前者是债务人固有的权利,后者系法定继受债权而来。两者不应构成竞合关系,由权利人择一适用,而应一体适用,后者补充和强化前者的效力,这也符合民法典的文义。产生连带之债的合同解除后,在债权人无力履行返还义务时,超过份额履行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应享有追偿权。债务人追偿和代位时行使的债权均为按份债权,其主张或行使担保权时,应区分对连带债务份额的担保与对整个连带债务的担保。债权人抛弃担保等从权利导致追偿权人无法追偿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追偿权也应劣后于债权人的债权。法定代位权的范围由追偿权决定,两者的诉讼时效和阻却请求权行使的事由应予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债务 追偿权 法定代位权 民法典第519条 请求权竞合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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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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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王竹 +11 位作者 刘召成 袁雪石 曹艳春 张莉 朱巍 王丽莎 朱呈义 陶盈 李佳伦 吴烨 韩煦 王佩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2期18-45,共28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编纂民法典”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立法机关已经决定重启民法典制定工作,首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编纂民法典”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立法机关已经决定重启民法典制定工作,首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律,而民法总则又是民法典的总纲和总的规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以及侵权责任法都受其拘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学者提出立法建议稿,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既具有学术价值,也能够作为立法参考的蓝本予以借鉴。本刊刊登杨立新教授牵头的民法总则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以此为立法机关制定民法总则提供参考,也为编纂民法典的壮举助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总则 建议稿 草案 国家法律体系 立法机关 依法治国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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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社团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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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运军 夏侃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49-53,共5页
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学生行使公民结社权的表现形式 ,对其管理属于公法范畴。高校学生社团内部法律关系比较混乱 ,代表性不强 ;其外部法律关系严谨 ,管理规定合法性让人质疑。高校学生社团具有促进大学自治、维护学生权益等法律价值。
关键词 高校学生社团 法律地位 法律关系 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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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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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忠海 刘东斌 《档案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8-22,共5页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近年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档案法》与《刑法》的相关条款,为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奠定了法律基础。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主要包括证...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近年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档案法》与《刑法》的相关条款,为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奠定了法律基础。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主要包括证据衔接、程序衔接两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档案法》《刑法》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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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表演者权利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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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明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45-51,共7页
表演者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 ,具有传播者和创作者双重身份 ,其表演不具作品性 ,应属邻接权的客体。表演者主体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表演非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者也应具有表演者身份 ,享有表演者权。表演者与著作权人、音像制品制... 表演者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 ,具有传播者和创作者双重身份 ,其表演不具作品性 ,应属邻接权的客体。表演者主体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表演非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者也应具有表演者身份 ,享有表演者权。表演者与著作权人、音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其内容应根据表演者的不同表演形式来确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作者的权利存在竞合 ,法律应协调两者之间的权利冲突。在实践中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表演者权利 法律地位 法律关系 权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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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及其困难——从法理学教材出发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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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夫 《北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6期5-18,共14页
从知识生产机制的整体视角来看,中国法理学教材还没有走出苏式法理学的框架。苏式法理学教材的"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基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具有不同的研究对象这一基本原理,认为法理学是部门法学的指导性学科,并由此决定了&qu... 从知识生产机制的整体视角来看,中国法理学教材还没有走出苏式法理学的框架。苏式法理学教材的"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基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具有不同的研究对象这一基本原理,认为法理学是部门法学的指导性学科,并由此决定了"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的运行机制;运行机制包含正面向度和反面向度两个方面,正面向度指的是法理学针对部门法学生产"指导"型知识,反面向度指的是部门法学帮助法理学生产"指导"型知识,法律关系理论和法律行为理论分别典型地对应着这两个方面。然而,对上述理论的检讨表明,"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在运行机制层面是无效的;进一步地,该机制在基本原理层面及其理论基础层面也是错误的,因而应当被抛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 法理学教材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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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资格确认的法律规则 被引量:10
8
作者 郭哲 符勇 《财经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48-153,共6页
在审判实务中,如因股东出资义务、股东相关权利的行使、股权的转让和股东会相关决议等问题发生争议时,认定民事主体的股东资格是裁判者首要考虑的问题。股东资格的判决认定,对某一民事主体是否能成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都... 在审判实务中,如因股东出资义务、股东相关权利的行使、股权的转让和股东会相关决议等问题发生争议时,认定民事主体的股东资格是裁判者首要考虑的问题。股东资格的判决认定,对某一民事主体是否能成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都具有确定性的指引作用。从股东资格确认的法理依据、股东证明文件的效力规则和证据认定方面,提炼出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以期该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对我国公司法律体系的完善能有所裨益,同时也希望在实务界能形成统一的审判标准,影响司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资格 法律关系 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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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民法典起草中的“新人文主义”——评徐国栋《两种民法典起草思路: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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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谷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45-53,共9页
文章对民法典编纂中的"新人文主义"思路提出三点商榷。第一,我国民法主要调整私人间的财产关系,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也是私法自治的必然要求,并为民法的调整手段所决定。第二,"新人文主义"虽然批判德国民法典的编制... 文章对民法典编纂中的"新人文主义"思路提出三点商榷。第一,我国民法主要调整私人间的财产关系,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也是私法自治的必然要求,并为民法的调整手段所决定。第二,"新人文主义"虽然批判德国民法典的编制法,但无法取消其优势:如设立总则,区分债权和物权,亲属和继承独立为两编,以法律关系为张本,统帅总则与分则各编,足可以简御繁。第三,"新人文主义"将人法、物法的二分法作为人文主义民法的唯一表现形式,将人法、物法与笛卡尔"哲学二元论"中的主观世界、客观世界一一对应,实在捍格难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财产关系 外部系统 法律关系 “新人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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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法律问题探析 被引量:7
10
作者 黄进 李晓述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9-11,共3页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跨境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引起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研究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问题,包括其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法制构建等,既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促进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我们了...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跨境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引起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研究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问题,包括其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法制构建等,既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促进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我们了解跨境教育输入和输出的规则,保护我国教育利益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性质 法律关系 法律适用 争议解决 法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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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卫器铭中的公社与礼制——西周时期法律关系设立的再思考 被引量:8
11
作者 王沛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48-54,共7页
西周时期礼制的法律功能,乃是从礼仪程序中体现出来的。从九年卫鼎铭文中可以发现,西周时期法律关系的设立和礼仪程序密切相关。裘卫器铭(九年卫鼎)中"公社"成员的出现,是社会发生变化后,礼制试图扩张自己的领地,继续充当法... 西周时期礼制的法律功能,乃是从礼仪程序中体现出来的。从九年卫鼎铭文中可以发现,西周时期法律关系的设立和礼仪程序密切相关。裘卫器铭(九年卫鼎)中"公社"成员的出现,是社会发生变化后,礼制试图扩张自己的领地,继续充当法律角色的表现。礼制通过严格的程序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起到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所谓的"刑书"也必须以礼制性程序订立、公布,由此获得其自身的合法性。礼制程序的法律作用在春秋以后开始减弱,不依赖礼制的成文条款开始在法律世界中占据统治地位,"弃礼而征于书"的刑书即为其标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九年卫鼎 公社 礼制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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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制度中法律关系之理论解构 被引量:8
12
作者 李显冬 朱茜 张雨嫣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8年第1期14-18,共5页
新中国的矿业权制度随着"公法私法化"进程,从单一公法规制转变为公私法双重规制。矿业权的取得采行政许可方式,但引入合同方式表达双方权利义务,矿业权制度因此被称为"行政许可加合同"。行政许可解决的是经济管制问... 新中国的矿业权制度随着"公法私法化"进程,从单一公法规制转变为公私法双重规制。矿业权的取得采行政许可方式,但引入合同方式表达双方权利义务,矿业权制度因此被称为"行政许可加合同"。行政许可解决的是经济管制问题;合同涉及的是商品经济中的契约自由问题。可见,依"解禁说"解读矿业权制度中行政许可的本质只能是:在普遍禁止的原则下,为实现中国最大多数人最长远的最大利益方可将禁止予以解除。所以矿业权制度中的合同必须体现自然资源市场交换的一般规则。总之,经济管制与契约自由是矿业权制度改革的永恒主题,矿业权市场配置要囿于正当程序界定的社会公共利益之"篱笆墙",矿业权市场配置须依最大多数人最长远的最大利益为转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矿业权制度 法律关系 行政许可 契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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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协商民主治理框架中的权利秩序、法律关系及法制建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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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师伟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68-176,共9页
中国乡村四十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不但人们彼此之间的生产关系及生活关系等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而且人们用以调整诸多社会关系的方式及路径等也大不同于以前。不论是内地以劳务输出为主的乡村,还是沿海以劳务输入为主的乡村... 中国乡村四十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不但人们彼此之间的生产关系及生活关系等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而且人们用以调整诸多社会关系的方式及路径等也大不同于以前。不论是内地以劳务输出为主的乡村,还是沿海以劳务输入为主的乡村,生产关系及生活关系的主要内容已经普遍权利化了,乡村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秩序。人们各自权利的实现程度依赖于不同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完善与合理的程度,而这又取决于其治理框架的合理程度及其法制化的建构水平。中国乡村治理已经形成了多元协商民主治理的框架,处理好这个治理框架内的权利秩序安排、法律关系调整及框架本身的法制建构,是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乡村 民主协商治理 权利秩序 法律关系 法制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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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法总则——与德国民法比较 被引量:7
14
作者 魏振瀛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5-19,共15页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qu...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法律关系 权利 责任 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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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派遣”制度法律探析——兼论《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劳动力派遣”相关立法条文 被引量:4
15
作者 王雄飞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33-36,共4页
通过劳动力派遣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复合的架构,其中包括: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一般的商事合同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双方之间形成的特殊劳动关系,并以后者为核心。在特殊劳动关系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方面,在派遣单位... 通过劳动力派遣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复合的架构,其中包括: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一般的商事合同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双方之间形成的特殊劳动关系,并以后者为核心。在特殊劳动关系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方面,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合理地划分劳动基准法中所规定的一般雇主责任。《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劳动力派遣”的相关条文有待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力派遣 法律关系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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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下大学生兼职法律关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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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晓石 《市场周刊》 2024年第13期150-153,共4页
我国灵活用工主要包括劳务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三种形式,大学生参与灵活用工的比例显著增加。劳务合同用工下之大学生兼职主要是指大学生勤工助学。劳务派遣下大学生兼职存在诸多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不可以把实习大学... 我国灵活用工主要包括劳务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三种形式,大学生参与灵活用工的比例显著增加。劳务合同用工下之大学生兼职主要是指大学生勤工助学。劳务派遣下大学生兼职存在诸多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不可以把实习大学生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非全日制用工下之大学生兼职法律关系应适用劳动法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合同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 大学生兼职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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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举报的法律关系解析
17
作者 李凌云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86-95,共10页
行政举报作为行政执法领域的公私合作行为,各方主体发生法律上的特定联系既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也蕴含着复杂多样的法律关系。解构行政举报功能价值的过程中,行政行为这个理论工具存在短板,而法律关系可提供更为全面的分析框架与方法... 行政举报作为行政执法领域的公私合作行为,各方主体发生法律上的特定联系既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也蕴含着复杂多样的法律关系。解构行政举报功能价值的过程中,行政行为这个理论工具存在短板,而法律关系可提供更为全面的分析框架与方法指引。行政举报法律关系到的主体比较广泛,其实施行为应具备合理相信与善意两个标准;客体可分为“对人性”与“对事性”两类,二者指向被举报事项的违法性。通过明确行政举报的权利属性并展开法律解释,发现它属于一种“作为特定法律技术”的权利。举报人与行政机关的合作型行政法律关系、被举报人与行政机关的处理类行政法律关系、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共同构成了完满的行政举报法律关系,三方的权利义务结构丰富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理,并预示着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举报 法律关系 行政执法 接诉即办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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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事诉讼法慕尼黑评注》第256条(确认之诉) 被引量:2
18
作者 冯祝恒(译) 任重(校)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3年第3期142-160,共19页
第256条第1款是确认之诉的一般条款。该款规定了确认之诉的诉讼上的构成要件,从而界定了其容许性范畴。而该款中规定的“确认利益”不属于容许性范畴,它是通过法律特别表现的一般法律保护利益的具体应用。因此,应根据个案情况灵活适用该... 第256条第1款是确认之诉的一般条款。该款规定了确认之诉的诉讼上的构成要件,从而界定了其容许性范畴。而该款中规定的“确认利益”不属于容许性范畴,它是通过法律特别表现的一般法律保护利益的具体应用。因此,应根据个案情况灵活适用该款,该款应着眼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是否可以通过确认判决予以消除,以及是否可以产生法的确定性,从而避免进一步的诉讼。第256条第2款规定了一种特殊类型的确认之诉,即中间确认之诉。该诉为本诉的先决法律关系获得具有确定力的裁判提供了可能。基于全面解决争端意义上的诉讼经济的考虑,司法实践扩张了该诉的适用范围。其结果是,确认利益的审查被争议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本案裁判的先决性所取代。然需注意,不能抛弃确认之诉的教义学基础,否则该诉的这一特性将导致第1款没有规定的救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认之诉 确认利益 中间确认之诉 诉讼标的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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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的法律关系及其立法中的责任分担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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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传会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38-41,共4页
见义勇为具有包含多个主体的复杂法律关系 ,因而对见义勇为人因见义勇为行为所致损害就有不同的承担主体 ,分别承担公平责任、侵权赔偿责任和行政补偿责任。如何科学地分配这三种责任 ,是今后见义勇为统一立法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 见义勇为 立法 法律关系 责任分担 侵权赔偿 行政补偿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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