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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后中国区域法制的变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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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民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7-52,共16页
甲午战争以后,中国大地上的区域法制变化最显著的是租界、租借地法制。这种变化又突出体现在地域和内容两大领域。地域的主要变化是,原有租界区域法制的地域扩大,新的租界区域法制的地域出现,租借地区域法制的地域从无到有。内容的主要... 甲午战争以后,中国大地上的区域法制变化最显著的是租界、租借地法制。这种变化又突出体现在地域和内容两大领域。地域的主要变化是,原有租界区域法制的地域扩大,新的租界区域法制的地域出现,租借地区域法制的地域从无到有。内容的主要变化是区域法制更加殖民化、日本化和多样化。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即中国主权的进一步受损、日本的扩张和侵略、西方国家传统的影响等。区域法制的变化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主要是中国法制的统一性进一步遭到破坏、华人的人权进一步遭到侵犯、中国经济进一步遭到掠夺和丑恶现象进一步泛滥等。甲午战争以后中国区域法制的变化已成为历史,但仍有值得反思、借鉴之处,并为中国今天的区域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甲午战争 区域法制 近代法制 租界法制 租借地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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