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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际水资源利用和保护争端的和平解决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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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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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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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资源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8-10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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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编号:J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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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世界上大部分国际河流和湖泊流域既存在跨国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国际合作,也存在现行和潜在的水争端,特别是雨量稀少和几个国家共同依赖单一的供水水源满足他们基本需要的地区,比如约旦河、幼发拉底河、恒河、印度河、尼罗河流域,这种争端的性质更为严重。国际水资源利用和保护争端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应当予以和平解决。和平解决国际水争端的方法主要有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两种。国际水争端适合通过政治方法解决,其中谈判与协商是首选方式,第三方介入的政治解决方法是弱方当事国和关系紧张当事国的合适选择;法律解决方法只能作为在政治方法不能解决国际水争端情况下的补充;强制性事实调查是最后的解决办法,由于涉及到国家主权,争端当事国对此方法会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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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水争端
跨国水资源
和平解决
政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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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national water disputes
Transnational water resources
Peaceful resolution
Political res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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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211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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