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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抵充探微 法释〔2009〕5号第20条和第21条评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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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文煌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990-1010,共21页
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清偿抵充制度渊源于罗马法,但在债务人指定抵充、债权人指定抵充和法定抵充的法律构造方面,各国民法典的规定存在差异。我国法释〔2009〕5号第20条没有规定债务人的指定抵充,属于一项法政策上的失误,应通过法律续造加... 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清偿抵充制度渊源于罗马法,但在债务人指定抵充、债权人指定抵充和法定抵充的法律构造方面,各国民法典的规定存在差异。我国法释〔2009〕5号第20条没有规定债务人的指定抵充,属于一项法政策上的失误,应通过法律续造加以克服。关于抵销的抵充、"均到期"债务的抵充、"担保数额最少"债务的抵充以及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的债务的抵充等问题,该条规定并不明确,应采用法解释论方法予以阐明。围绕超限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项目的抵充,以及数项主债务均有费用和利息时的抵充,我国的审判实务存在争议,应根据法释〔2009〕5号第21条规定的文义并区分不同债务的性质加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抵充 指定抵充 法定抵充 利息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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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偿抵充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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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佳 翟云岭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80-85,共6页
200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首次规定了清偿抵充制度。然而,基于司法救急的原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没有规定指定抵充。我国民法典应当按照《德国民法典》的债务人指定模式对指... 200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首次规定了清偿抵充制度。然而,基于司法救急的原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没有规定指定抵充。我国民法典应当按照《德国民法典》的债务人指定模式对指定抵充进行规定,同时,应当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法典关于清偿抵充的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法定抵充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抵充 约定抵充 指定抵充 法定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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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70条(禁止预扣利息)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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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勇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76-190,196,共16页
《民法典》第670条的规范意图在于通过确保借款人足额利用本金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公平,同时兼具限制高额利息的目的;而裁判实务的重心则在于后者。本条采取了“本金缩减”的规范模式,并未严格区分本金与利息的不同法性质。实务中,贷款... 《民法典》第670条的规范意图在于通过确保借款人足额利用本金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公平,同时兼具限制高额利息的目的;而裁判实务的重心则在于后者。本条采取了“本金缩减”的规范模式,并未严格区分本金与利息的不同法性质。实务中,贷款人以利息以外的其他名目不足额提供本金的情形较为常见,法院对此多肯定本条的适用。法院裁判也会将本条扩张适用于借款人返还款项的情形,并不考虑借款人返还款项的法性质。基于本金约定与意思自治的关联,应将本条的规范目的纯化为高额利息的限制,法效果上贯彻超额利息抵充模式。考虑到《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复杂构造,在要物借款合同场合排除本条的适用;这也是利息债权要物性的当然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本金缩减 利息抵充 预扣 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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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利息的抵充——以“民间借贷”为对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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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70-179,共10页
民间借贷中的超额利息抵充本金的问题,存在着不同于现行规范的法律构成。对此,裁判实务中"当然抵充"的立场并不妥当。在同一本金债务的场合,该抵充的法性质为"提前清偿"或"抵销";在"跨合同"抵... 民间借贷中的超额利息抵充本金的问题,存在着不同于现行规范的法律构成。对此,裁判实务中"当然抵充"的立场并不妥当。在同一本金债务的场合,该抵充的法性质为"提前清偿"或"抵销";在"跨合同"抵充的场合,则为"抵销"。而对于未来债务,除非当事人之间存在"抵充合意",原则上应禁止超额利息的抵充。就超额利息返还请求与抵充竞合的问题,应以"保护借款人对超额利息的自由利用"为基准,在单一本金场合认定返还请求优先,而在跨合同抵充的场合则允许借款人自由选择。在当事人之间存在既存本金债权之时,超额利息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本金债权到期时起算;而当事人之间存在"抵充合意"的场合,时效则应从"合同终结时"起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额利息 抵充 抵销 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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