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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属定位与法律制度供给 被引量:101
1
作者 程秀建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29-41,共13页
现行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其经济属性,制约了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为弥补农地法律制度改革中宅基地使用权这块短板,中共中央适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 现行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其经济属性,制约了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为弥补农地法律制度改革中宅基地使用权这块短板,中共中央适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的表述,为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丰富内涵及目标导向,关键是要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以中共中央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丰富内涵及目标为指导,结合实践理性反馈的证成路径,可以得出宅基地资格权不宜塑造为用益物权,其属性应为集体成员权的结论。基于我国既有法律制度的体系性要求,在不违背物权法定、一物一权的物权法原则之下,应从完善资格权取得机制、创新资格权退出机制、明确资格权登记制度、构建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等四个方面对宅基地资格权进行法律的制度建构,以促成宅基地使用权的完全抽离,真正实现身份性的资格权与物权分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使用权 资格权 用益物权 成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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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路径下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表达 被引量:80
2
作者 张力 王年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8-27,共10页
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制路径中,宅基地资格权是由集体成员权衍生的独立权利类型。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承接,更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市场... 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制路径中,宅基地资格权是由集体成员权衍生的独立权利类型。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承接,更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市场化"变化的深度与广度传达来自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目的性规制,反过来,也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变迁传递来自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探索的有益经验。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为"农村居住户",它是集体成员基于血缘或婚姻关系组成,并对农村宅基地形成稳定的居住利益依赖的集合体。为实现制度功能,宅基地资格权在法律上的权能应包含宅基地分配权、管理权、收益权与救济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使用权 制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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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以《德清办法》为主要分析样本 被引量:38
3
作者 高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12-125,共14页
在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既有资格权和使用权内涵与性质的疑惑,又有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房屋使用权性质之困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的法律表达,如果解读为"所有权+资格权(依宅... 在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既有资格权和使用权内涵与性质的疑惑,又有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房屋使用权性质之困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的法律表达,如果解读为"所有权+资格权(依宅基地分配请求权取得之宅基地使用权)+次级权利用益物权",可能违背"一物一权原则"和"房地一体原则"。如果解读为"所有权+资格权(主要是最先受让权和优先受让权)+不动产用益物权",不仅可以避免第一种解读的不足,还可以使成员权性质的资格权包括最先受让权,亦可替代实现第一种解读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回权的居住保障功能并产生更大制度优势。第二种解读对住房财产权跨集体转让模式和宅基地上共建共享模式均普遍适用。因此,宜以第二种解读为路径,促进地方实践和法典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规则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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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退出的权利表达 被引量:21
4
作者 江晓华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9-118,共10页
梳理现有中央政策文件和学界争论点,有必要审视和明确“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退出的权利类型。地方实践呈现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退出的演进现实。农户资格权的性质和内容表明农户资格权派生于集体所有权,属于集体... 梳理现有中央政策文件和学界争论点,有必要审视和明确“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退出的权利类型。地方实践呈现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退出的演进现实。农户资格权的性质和内容表明农户资格权派生于集体所有权,属于集体成员权下的独立子权利。宅基地退出的权利表达可类型化为单行退出农户资格权、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保留农户资格权、同时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单一退出农户资格权事关集体成员保障完全丧失,应该建立充分告知、公示的程序规则,建立以当地城镇住房价格为参考的激励性补偿标准。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保留农户资格权的,应区分永久保留和暂时保留情形,设定暂时保留的条件、期限,暂时保留期间农户资格权补偿应留待真正退出时予以兑现。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资格权一体退出的,应建立农户资格权重获机制,设定重获农户资格权的积极条件、阻断条件、补偿退回和程序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退出 农户资格权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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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何以保障:分置还是错配——L市宅基地资格权择位竞价的案例研究 被引量:19
5
作者 朱新华 吴舒心 韩沛岑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9-116,共8页
以L市宅基地资格权择位竞价为案例,聚焦宅基地所有权和资格权分置过程中产生的错配问题,揭示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的创新举措与现实困境之间的裂隙及改进思路,为构建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提供借鉴。研究发现,农户资格权保障的现实... 以L市宅基地资格权择位竞价为案例,聚焦宅基地所有权和资格权分置过程中产生的错配问题,揭示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的创新举措与现实困境之间的裂隙及改进思路,为构建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提供借鉴。研究发现,农户资格权保障的现实诉求、地方政府政绩导向、乡贤精英“乡土情结”回归以及乡村治理结构转型要求,共同驱动着L市宅基地资格权择位竞价模式的形成。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资格权权能不清和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政策失灵和市场失灵,产生了资源、身份、权益错配等问题。因此,建议深化宅基地资格权研究,强化政策供给;优化择位竞价操作方案,完善市场机制,以矫治宅基地所有权和资格权分置改革中的错配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资格权 择位竞价 错配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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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资格权和使用权分置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18
6
作者 刘宇晗 刘明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80-86,共7页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对于宅基地资格权,我们应当首先对其基本架构予以厘清,明确其为身份权性质的成员权。然后确定其取得应当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标准,以使农民基于成员...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对于宅基地资格权,我们应当首先对其基本架构予以厘清,明确其为身份权性质的成员权。然后确定其取得应当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标准,以使农民基于成员身份享有的权利在制度层面得到有效保障。资格权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无偿保有、回复宅基地使用权两项。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我们应当继续坚持其用益物权的属性。同时,在借由资格权的设置摆脱了以往来自身份权的限制后,在权利内容上应进一步凸显其财产权属性,在法律层面明确其流转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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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演进、政策背景与权利构造 被引量:15
7
作者 肖鹏 王朝霞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9-117,共9页
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两权分置"再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发展阶段。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普遍存在、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不足,使得宅基地"三权分置&... 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两权分置"再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发展阶段。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普遍存在、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不足,使得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主要包括"成员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和"用益物权+债权"等三类权利构造模式。三类权利构造模式在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基础、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表达方式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构建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所有权 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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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制度的历史演化与改革深化 被引量:12
8
作者 苑鹏 《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21-32,共12页
中国特色的宅基地“资格权”人经历了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劳动群众、农民社员,拓展到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人口,21世纪以来又回到农村集体村民成员的封闭化的过程。其背后反映的是宅基地“资格权”复合性权利属性的变化:从社会主义建设初... 中国特色的宅基地“资格权”人经历了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劳动群众、农民社员,拓展到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人口,21世纪以来又回到农村集体村民成员的封闭化的过程。其背后反映的是宅基地“资格权”复合性权利属性的变化: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保障农民成员的基本生计,到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立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再到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时期强调“一户一宅”的平等居住权。进入新时代后,“宅基地”资格权逐步走向成员财产权。未来改革应在构建城乡统一住房保障体系下,继续朝着农户财产权化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成员权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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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权属定位、功能作用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5
9
作者 刘俊杰 《改革》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83-94,共12页
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是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综合考察集体成员基于身份性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生成路径及农户宅基地利用方式变化带来的资格属性的拓展,可知宅基地资格权是一项兼具身份属性和财产属性的... 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是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综合考察集体成员基于身份性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生成路径及农户宅基地利用方式变化带来的资格属性的拓展,可知宅基地资格权是一项兼具身份属性和财产属性的独立民事权利,其功能体现为分配请求权、居住保障权、可期待收益权和有限处分权。它在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建立了关键联系,促进了所有权、使用权的权能强化与权益保护。实践中,应从界定权利主体、明确实现规则、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构建宅基地资格权运行机制,促进宅基地资格权功能的有效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资格权 权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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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离 被引量:2
10
作者 汪义双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87-96,共10页
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已成既定政策导向,但理论界对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离是否可行、是否必要以及如何分离等问题尚未形成定论。检视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法理内容后可知,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权利主体、... 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已成既定政策导向,但理论界对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离是否可行、是否必要以及如何分离等问题尚未形成定论。检视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法理内容后可知,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性质以及权利救济途径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表明二者具有分离的理论可行性。若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不分离,极易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功能超载,进而妨碍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甚至限制农房财产功能的发挥,表明二者具有分离的现实必要性。基于此,应以设置宅基地资格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为法律进路,为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离提供规范支撑。籍此可充分彰显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价值与体系效应,更好展现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则概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使用权 权利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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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表达 被引量:6
11
作者 任怡多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3-41,共9页
宅基地资格权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创设的新型权利,亟需由政策语言转换为法学语言,从法律属性、主体认定及权能内容三个方面实现法律表达。在法律属性上,宅基地资格权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而产生的一项独立民事权利。在... 宅基地资格权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创设的新型权利,亟需由政策语言转换为法学语言,从法律属性、主体认定及权能内容三个方面实现法律表达。在法律属性上,宅基地资格权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而产生的一项独立民事权利。在主体认定上,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主体资格认定标准为“土地生活保障+户籍登记+生产生活关系”的多元认定标准。在权能内容上,宅基地资格权包括宅基地分配权、宅基地管理权和宅基地收益权三项具体权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资格权 成员权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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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基本内涵、权能结构和行使机制 被引量:8
12
作者 郑庆宇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1年第2期51-62,共12页
宅基地资格权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重要内容,承载着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特殊功能。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由"一户一宅"向"户有所居"的制度性调整为宅基地资格权的多样化实现提供了重要... 宅基地资格权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重要内容,承载着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特殊功能。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由"一户一宅"向"户有所居"的制度性调整为宅基地资格权的多样化实现提供了重要依据。梳理宅基地资格权的形成历程,明晰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和定位,能更好地理解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提出的历史背景;正视宅基地资格权在理论上的不足与实践中的混乱,能够有效完善宅基地资格权的权能构成;通过类型化分析宅基地资格权在实践中的不同表现形式,能够为"户有所居"的有效实现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 资格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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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纠纷的裁判现状与优化路径研究 被引量:7
13
作者 胡云红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2年第2期143-157,共15页
本文在对2006年以来7万余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成果,联系三权分置改革背景,提出在认定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应尊重村规民约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审慎认定当事人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标的房屋所... 本文在对2006年以来7万余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成果,联系三权分置改革背景,提出在认定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应尊重村规民约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审慎认定当事人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标的房屋所在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判断是否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下,综合考虑时间、法律政策规定和受让人身份等因素,审慎认定向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出卖宅基地上房屋的合同效力;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审慎认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注重平衡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的关系,公平处理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问题等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上房屋 合同效力 资格权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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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考察与规范诠释 被引量:7
14
作者 石佳友 刘欢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35-48,共14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图既包括通过“使用权”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也包括利用资格权保障农民不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导致居住利益无所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背景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应然路径...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图既包括通过“使用权”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也包括利用资格权保障农民不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导致居住利益无所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背景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应然路径为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农民集体和农户个体之间的关系。宅基地资格权指向农民可以初始取得以及在宅基地流转期限届至时收回宅基地。社会主体取得的“使用权”应当界定为用益物权。在下一步的宅基地改革中,宅基地使用权与“使用权”均应设置一定期限,前者可以参照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固定期限+自动续期”的模式进行。同时,还应区分宅基地流转与宅基地退出,构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法律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宅基地使用权 “三权分置” 资格权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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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定价的思路与方法——东至县隐东村的例证
15
作者 王满银 肖瑛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11,共11页
为着力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放活市场改革,有必要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定价进行理论研究。研究发现,试点城市进行的宅基地资格权交易与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均应纳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范畴。宅基地使用权跨区域转让的价格特征是市场半径扩大,... 为着力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放活市场改革,有必要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定价进行理论研究。研究发现,试点城市进行的宅基地资格权交易与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均应纳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范畴。宅基地使用权跨区域转让的价格特征是市场半径扩大,导致市场需求增加与市场价值提升,且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在空间上存在异质性。应区分不同区域,采用不同技术思路评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国有住宅用地价格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交易地价评估法是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的主要评估方法。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资格权的价格内涵、价格体系与定价方法的研究,特别是对宅基地使用权价格空间分异规律的调查与研究,助推宅基地扩权赋能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资格权 转让价格 空间分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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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变革下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构造
16
作者 牛英豪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1期103-116,共14页
宅基地资格权的设置是我国农村经济变革过程中的一环,应符合我国农村经济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即在时间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传统农业保留,在空间上与城市经济相融合。基于此,宅基地资格权应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和提... 宅基地资格权的设置是我国农村经济变革过程中的一环,应符合我国农村经济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即在时间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传统农业保留,在空间上与城市经济相融合。基于此,宅基地资格权应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和提高农民收入为价值目标,从而具有私权利、集体权利和公权力三重属性。而其中的宅基地利益请求权是资格权私权利、公权力以及第三权的权源,并在行权后形成程序性的资格权和实体性的第三权。在此逻辑下,未来法律应首先对当下农民进行身份分类并赋予其不同宅基地资格权权能,之后按照宅基地资格权取得、行权的这一流程设定对应的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经济变革 宅基地资格权 农业现代化 城乡融合 宅基地利益请求权 农民身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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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认定
17
作者 邢涛 《中国农村观察》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7-66,共20页
本文基于法解释学等研究方法,阐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基本原理,构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双层认定标准。研究发现: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认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基于法解释学等研究方法,阐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基本原理,构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双层认定标准。研究发现: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认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条款和绝大多数地方政策均规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应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少数地方政策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不妥。家庭是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最小认定单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的规范要求。应当构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的双层认定标准,即先确认家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再判断家庭是否实现宅基地权益。符合双层标准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方可被认定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主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宅基地资格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户一宅” 家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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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总有关系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逻辑
18
作者 孙建伟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22-132,共11页
以《民法典》第363条转介条款为通道,相关公法规范放松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可见原宅基地使用权中的成员身份性要素已被立法者剥离出来,重新按照三权分置的结构以资格权形式予以单独保护。资格权经由新型总有关系从集体... 以《民法典》第363条转介条款为通道,相关公法规范放松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可见原宅基地使用权中的成员身份性要素已被立法者剥离出来,重新按照三权分置的结构以资格权形式予以单独保护。资格权经由新型总有关系从集体所有权中提取出来,成为兼具身份与财产属性的准自物权。使用权凸显纯粹财产属性,可以实现市场化配置。考察总有制度的起源与演进历程,可以发现,所有权可以在作为完整实体的团体法人和作为其构成性来源的成员之间共存并进行权能分割,相应的财产权制度及法律效果可以因地制宜进行本土化演进,以有效解决团体身份封闭性与财产价值开放性之间的矛盾。总有制度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将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转型而逐渐走向消亡,但在当前阶段作为实现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仍具有不可替代的过渡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型总有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集体所有权 土地要素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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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宅基地资格权的实践困境与对策研究
19
作者 郑睿琳 陈文兴 《现代农业研究》 2024年第3期111-114,共4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助于激活宅基地的财产性功能。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探索中,资格权的认定及保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针对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困难的现实情况,应当合理界定资格权性质与内涵,完善纠纷解决途径,确保农民在退出时有补... 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助于激活宅基地的财产性功能。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探索中,资格权的认定及保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针对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困难的现实情况,应当合理界定资格权性质与内涵,完善纠纷解决途径,确保农民在退出时有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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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的法理反思与实践检视 被引量:5
20
作者 韩清怀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19-27,共9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党中央稳妥推进并扩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政策抓手,也是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依循路径,但有关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问题,存在宅基地资格权派生逻辑之争、宅基地资格权法律...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党中央稳妥推进并扩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政策抓手,也是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依循路径,但有关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问题,存在宅基地资格权派生逻辑之争、宅基地资格权法律属性之争、宅基地资格权权能内容之争、宅基地资格权取得标准之争等诸多争议。欲消弭这诸多争议,取得共识,需要厘清资格与资格权之法理关系,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之生成逻辑,合理界定其法律属性,审慎廓清其权能内容,科学界定其判断标准,对此,还需要对照各地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行实践检视。由此,既可有助于澄清理论与实践中的认识偏差,也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实践,进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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