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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政法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优化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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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火良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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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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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36-49,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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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黄石市社科联项目“政法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模式创新——基于黄石市的分析”(2022Z04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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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治理现代化内在要求社会治理法治化,而发展市场经济内在要求营商环境法治化。政法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面向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和服务目标三个维度,要求作为服务主体的政法机关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营商环境的和谐有序与充满活力的平衡发展。政法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应秉承“党领共治模式”进行实践创新,拟从以下路径契入:服务营商的法制环境,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和政府依托立法的统一;服务营商的执法环境,保证执法为民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统一;服务营商的司法环境,奉行司法为民与司法权威的统一;服务营商的守法环境,力求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的统一;服务营商的法治监督环境,形成纪法界分与纪法协同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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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法机关
营商环境
党领共治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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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overnment and legal authorities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Party-led Governance
leg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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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1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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