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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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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祥 何恒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4期55-61,共7页
关于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存在诸多标准,其中案由和案件的轻重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两个标准。无论采取何种标准,都应当在把握刑事和解的适用基础这一根本问题的前提下,考察对具体案件是否具有适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以案由为标准可以排除对... 关于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存在诸多标准,其中案由和案件的轻重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两个标准。无论采取何种标准,都应当在把握刑事和解的适用基础这一根本问题的前提下,考察对具体案件是否具有适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以案由为标准可以排除对某些类型的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而案件的轻重不应当成为排除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适用范围 案由 重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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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三大实体法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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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0-99,F0003,共11页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平等原则,有放纵犯罪之嫌,并不可取。否定在重罪案件中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否定企业因在事前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排除其具有单位犯罪意志。若企业已经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单位之下的自然人借助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则不构成单位犯罪,只需追究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在事后刑事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即使对单位及单位之下的自然人从宽处罚,也不宜由此赋予企业刑事合规义务。对于企业反悔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做好企业刑事合规的“后半篇文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单位犯罪 刑事合规不起诉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刑事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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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证研究——以A市人民检察院B分院办理的重刑案件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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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爽 朱能立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62-71,共10页
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改革探索的深水区,也是真正实现认罪认罚全覆盖的关键。而“重刑案件”是重罪案件的“重中之重”。因此,应当通过界定重刑案件的范围,厘清认罪认罚适用现状,科学设置适用程序,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认... 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改革探索的深水区,也是真正实现认罪认罚全覆盖的关键。而“重刑案件”是重罪案件的“重中之重”。因此,应当通过界定重刑案件的范围,厘清认罪认罚适用现状,科学设置适用程序,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其更大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重刑案件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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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天山南路地区刑事重案的审理——基于道光朝阿克苏吴廪年案的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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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东平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12,共12页
道光二十八年(1848),阿克苏所属萨依里克军台发生一桩命案,在此地开设店铺的内地民人吴廪年被人杀死。阿克苏办事大臣衙门接到报案后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审理。案件审讯的结果是,吴廪年是被吴家店铺雇用的伙计热依木所杀。因为一些原因,案... 道光二十八年(1848),阿克苏所属萨依里克军台发生一桩命案,在此地开设店铺的内地民人吴廪年被人杀死。阿克苏办事大臣衙门接到报案后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审理。案件审讯的结果是,吴廪年是被吴家店铺雇用的伙计热依木所杀。因为一些原因,案件审理拖延,又衍生出诬告情节。阿克苏办事大臣衙门依据《大清律例》,对热依木谋杀吴廪年及吴康年诬告两个案件的涉案者分别量刑拟律。该案审理过程反映出清代天山南路地区司法活动的特点,同时,因本案关涉内地民人和当地少数民族,也为我们研究清代天山南路地区多族群社会司法管理提供了生动的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天山南路地区 刑事重案 民族法制
原文传递
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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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平 石淼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62-69,共8页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刑事案件适用该制度的比例逐年上升。重罪案件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由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量刑情节复杂等因素,导致适用时需要考量的因素更多。因此,深入探究重罪案件适用的...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刑事案件适用该制度的比例逐年上升。重罪案件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由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量刑情节复杂等因素,导致适用时需要考量的因素更多。因此,深入探究重罪案件适用的范围、重罪案件适用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及适用的依据,对于建构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认罪认罚 困境 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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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F区重罪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实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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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皓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1-7,共7页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符合检察机关实践发展需要。本文即以B市F区重罪案件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深入挖掘重罪案件适用捕诉一体机制的优势作用;另一方面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加以研究,积极总结经验、做法,不...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符合检察机关实践发展需要。本文即以B市F区重罪案件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深入挖掘重罪案件适用捕诉一体机制的优势作用;另一方面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加以研究,积极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更新执法办案理念,推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进一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捕诉一体 案件质效 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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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困境及演进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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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启明 王静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8期88-90,共3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坚持全面、依法、重点、有效适用的原则,但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过程中的难题。一方面受传统的对抗性诉讼模式的影响,办案机关对重罪案件一般注重惩罚打击被追诉人;另一方面重罪案件认罪、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坚持全面、依法、重点、有效适用的原则,但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过程中的难题。一方面受传统的对抗性诉讼模式的影响,办案机关对重罪案件一般注重惩罚打击被追诉人;另一方面重罪案件认罪、认罚的标准及从宽的幅度难以把握。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不能仅因所涉及案情的严重性、标准及幅度的争议性,不给予被告人适用制度的机会。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作用,保障被告人的有效辩护权,尊重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的地位,在保证证明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注重教育转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治理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认罪认罚 合作性司法 教育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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