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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快递行业法治化管理研究——基于对《快递暂行条例》的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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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旭龙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70-75,共6页
2018年3月27日,国务院颁布《快递暂行条例》,这是快递行业的首部行政法规,它将促进快递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整体提质升级。在当前我国的立法位阶上,《快递暂行条例》尽管低于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而且未上升到人大立法的... 2018年3月27日,国务院颁布《快递暂行条例》,这是快递行业的首部行政法规,它将促进快递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整体提质升级。在当前我国的立法位阶上,《快递暂行条例》尽管低于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而且未上升到人大立法的阶段,但是,《快递暂行条例》在立法的实践层面,其意义是深远的。一是填补了法制建设空白;二是规制了行业乱象;三是引导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当然,《快递暂行条例》刚刚颁布,能否在短期内实现快递行业的法治化,仍然有待社会实践的检验、理论的解读乃至理论的评判,以促使其更加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行业 法治管理 邮政法 快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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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快递”迅猛发展的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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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延华 《物流技术》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54-56,共3页
概述了人人快递迅猛发展的背景,分析了其目前被部分省份暂时叫停的原因,指出了人人快递发展应解决的问题,得出了人人快递事件给传统快递行业的三个启发和一个反思。
关键词 人人快递 创新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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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纠纷审判实务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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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海英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77-80,共4页
在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家(收件人)应享有向快递企业的直接请求权。在具体的诉讼审理过程中,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快递服务纠纷案件中货物损失的认定,如果原告选择违约之诉,则适用我国《合同法》等规定认定快... 在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家(收件人)应享有向快递企业的直接请求权。在具体的诉讼审理过程中,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快递服务纠纷案件中货物损失的认定,如果原告选择违约之诉,则适用我国《合同法》等规定认定快递企业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原告选择侵权之诉,则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等规定认定快递企业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造成的损失。快递合同中免除或减轻快递企业责任、侵害合同相对人或收件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在快递物品遗失、毁损的情况下,应区分保价服务和未保价服务两种情况,认定损失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 合同纠纷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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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的邮政业法律图谱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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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双和 黄木子 白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89-93,共5页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业凭借低成本、广覆盖、大规模的优势,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形势下,电子商务和快递业的协同发展不但需要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更需要强有力...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业凭借低成本、广覆盖、大规模的优势,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形势下,电子商务和快递业的协同发展不但需要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更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因而,完善邮政业法律法规,有效发挥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的宣示指引、利益调控、促进发展和强制保障等功能,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已成为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业 电子商务 邮政法 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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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寄递服务的私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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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佳宁 邬小丽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75-83,共9页
智能寄递服务由快递服务合同和智能快件箱服务合同组成,涉及运营企业、使用企业、寄件人和收件人。为切实从源头防控风险,应规定并优化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包括前置实名验证和分解收寄步骤。考虑到人机交互下智能处理的非透明性,应... 智能寄递服务由快递服务合同和智能快件箱服务合同组成,涉及运营企业、使用企业、寄件人和收件人。为切实从源头防控风险,应规定并优化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包括前置实名验证和分解收寄步骤。考虑到人机交互下智能处理的非透明性,应保障用户知情权,包括知悉、同意和查询的权利;同时规定收件人验收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面对快件损害,使用企业须对用户承担“一票到底”的违约责任;而当智能设施出现异常或数据管理不当时,则由运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还应赋予企业合理的免责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快件箱 快递服务 数据信息 电子商务法 人工智能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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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典型化的立法表达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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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佳宁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4-134,194-195,共12页
快递服务合同对我国快递服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随着我国快递服务的不断拓展和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快递服务合同已经实现了高度的社会普遍性,具备了典型化立法的客观基础,将其规定为有名合同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快递服务合同难以... 快递服务合同对我国快递服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随着我国快递服务的不断拓展和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快递服务合同已经实现了高度的社会普遍性,具备了典型化立法的客观基础,将其规定为有名合同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快递服务合同难以为其他合同所包含,在规范视角上具有典型化的可行性。快递服务合同典型化立法应当从厘清合同相关主体、构建合同义务群和明确合同救济措施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快递服务基本规范体系,并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纳入合同编中予以具体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合同分则 快递服务合同 《电子商务法》
原文传递
快递保价服务的规范结构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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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佳宁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62-70,共9页
快递保价服务体现为快递服务合同中的保价服务条款,是寄件人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快件损害赔偿的另行安排,补正了快递服务合同中的限额赔偿规则。快递保价服务的规范结构有赖于保价服务条款的订立与生效,基于此寄件人与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保价服务体现为快递服务合同中的保价服务条款,是寄件人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快件损害赔偿的另行安排,补正了快递服务合同中的限额赔偿规则。快递保价服务的规范结构有赖于保价服务条款的订立与生效,基于此寄件人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保价金额是快递保价服务条款的核心要素,明确其认定标准意义重大,其中包括普通物品声明价值的证实与审查,也包括特殊物品保价金额的直接议定。在设计快递保价服务的实现路径时,须以保价金额为基础,从损害赔偿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快递保价服务所属类型加以探讨,即在超额快递保价情形下坚持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不足额快递保价情形下以保价金额为最高赔偿额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保价服务 保价金额 限额赔偿 《电子商务法》
原文传递
论“快递垃圾”治理中的反身法构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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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宗恒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78-85,共8页
新时代也是“绿色时代”,在我国建设“绿色中国”的社会大背景之下,日趋严重的“快递垃圾”问题对社会发展带来较大掣肘,成为阻碍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难题之一。目前,我国关于“快递垃圾”治理方面的法律举措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促进... 新时代也是“绿色时代”,在我国建设“绿色中国”的社会大背景之下,日趋严重的“快递垃圾”问题对社会发展带来较大掣肘,成为阻碍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难题之一。目前,我国关于“快递垃圾”治理方面的法律举措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促进型立法”偏多、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囿于“快递垃圾”问题的复杂性,现有法律规制又不足以解决问题,加之反身法制度自身的优越性,所以,将反身法运用到“快递垃圾”问题的解决之中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通过对反身法的主体、“权利—权力”、义务、程序以及责任等方面的构造,以期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最终希冀其实践经验对我国环境法治的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垃圾 反身法 促进型立法 法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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