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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HBV携带孕妇妊娠期及产后肝功能、病毒学、血清学变化及停药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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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晓 鲁俊峰 +7 位作者 武亚丽 马丽娜 金怡 曹振环 任姗 柳雅立 郑燕红 陈新月 《中华肝脏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261-266,共6页
目的观察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孕妇妊娠期及产后肝功能、病毒学、血清学变化及停药安全性。方法建立前瞻性临床队列,入组慢性HBV携带孕妇,根据患者意愿分为核苷(酸)类似物(NAs)干预组和非NAs干预组。于妊娠期、产后6、12、24、36... 目的观察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孕妇妊娠期及产后肝功能、病毒学、血清学变化及停药安全性。方法建立前瞻性临床队列,入组慢性HBV携带孕妇,根据患者意愿分为核苷(酸)类似物(NAs)干预组和非NAs干预组。于妊娠期、产后6、12、24、36、48周,检测肝功能、HBVDNA及HBV血清学标志物。组间比较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共入组351例患者,NAs干预组320例,非NAs干预组31例。两组产后肝炎发作比例均高于妊娠期(39.4%对比12.5%,P<0.001;38.7%对比3.2%,P=0.001)。产后6周是肝炎发作高峰,且96.0%(121/126)的肝炎发作出现在产后24周内。产后6周,NAs干预组有6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0倍正常值上限者。停药后肝炎发作率为16.7%(34/203)。结论慢性HBV携带孕妇无论有无NAs干预,在妊娠期和产后都有一定比例的肝炎发作,甚至有重症化倾向,故产后并非均能安全停药,需密切观察、分类处理。产后6周肝炎发作比例高,符合治疗指征者给予适当治疗,效果较好。产后肝炎发作绝大部分(96%)出现在24周内,因此建议停药后至少随访至产后24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肝炎 乙型 治疗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孕妇 肝炎发作 停药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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