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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效果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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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倩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年第5期88-91,共4页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合同解除效果的规定过于原则化,从而不能完美地适用于司法实践,这就需要制定出更适合我国的合同解除制度。我国关于合同解除效果的理论学说主要有三种——直接效力说、间接效力说和折中说。通过探析域外相...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合同解除效果的规定过于原则化,从而不能完美地适用于司法实践,这就需要制定出更适合我国的合同解除制度。我国关于合同解除效果的理论学说主要有三种——直接效力说、间接效力说和折中说。通过探析域外相关制度,法国民法所采用的直接效力说并不适合我国,德国民法所采用的折中说较为适合。通过比较分析直接效力说和折中说,再次论证我国应当采用折中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直接效力说 折中说 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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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66条(合同解除效果)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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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尚怀 《西南法律评论》 2021年第1期34-49,共16页
合同解除制度的规范意旨在于回到合同订立前之状态。对于尚未履行的债务,解除发生债务免除效果,双方当事人均得免于履行各自尚未履行的债务。对于已经履行的债务,解除发生恢复原状效果,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应为折中说下的债权请求权。... 合同解除制度的规范意旨在于回到合同订立前之状态。对于尚未履行的债务,解除发生债务免除效果,双方当事人均得免于履行各自尚未履行的债务。对于已经履行的债务,解除发生恢复原状效果,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应为折中说下的债权请求权。在我国实证法上,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恢复原状”的内涵仅指给付标的为动产或不动产的返还,其他为恢复合同订立前之状态的返还均被概括为“其他补救措施”。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后,仍得主张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并非独立的请求权基础规范,系指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直接效果说 折中说 其他补救措施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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