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数据共享的制度去障与司法应对研究 被引量:17
1
作者 金励 周坤琳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8-96,共9页
互联互通的大数据时代,数据不再是一座孤岛,数据的价值在于融合与挖掘,数据共享有利于促进数据的融合与治理,提升数据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和公共治理的发展,甚至是国家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上掌握主导权的重要手段。但数据共享活动的负外部... 互联互通的大数据时代,数据不再是一座孤岛,数据的价值在于融合与挖掘,数据共享有利于促进数据的融合与治理,提升数据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和公共治理的发展,甚至是国家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上掌握主导权的重要手段。但数据共享活动的负外部性已然成为数据共享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制度层面上数据共享的治理理论缺失,同时数据保护的规制失灵架空信息保护理论,实践层面上利益需求的差异导致难以制定数据共享规则,司法层面上针对数据共享引发的争议应对能力不足,个体层面上数据共享背景下用户“隐私”的“积极向外建立个人的社会联系”和“消极消灭或隐藏个人的社会关系”的两个需求向度难以有效平衡。解决数据共享中的制度障碍,充分发挥司法应对功能,是促进数据共享的必经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大数据 数据共享 司法回应 数据孤岛 数据挖掘 数据治理 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 数字经济 风险控制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下载PDF
申请加入DEPA背景下中国数据治理的相容性审视及优化路径 被引量:4
2
作者 王楚晴 《太平洋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13,共13页
在全球数字博弈背景下,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符合中国当前内部完善治理需求和外部应对“规锁”挑战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处理好国内数据治理法规与DEPA对接的问题,并以此优化中国数据治理体系,将是未来理论与实践... 在全球数字博弈背景下,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符合中国当前内部完善治理需求和外部应对“规锁”挑战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处理好国内数据治理法规与DEPA对接的问题,并以此优化中国数据治理体系,将是未来理论与实践研究上的重点。DEPA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方面采取了“原则+例外”的规制标准,其例外情形体现了比例原则之目的合法、手段合理和手段适度的内涵,确立了平衡“自由流动”与“安全发展”的基本模式。在中国与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对接上,中国数据本地化存储政策在适度性方面仍可能存在与之不相容的风险。中国应以DEPA标准为参照,以比例原则为指引,有序落实执法制度和配套机制以保障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优化数据本地化措施的适度性,驱动数据跨境流动体系良性运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数据跨境流动 比例原则 数据本地化 数据治理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